灵与肉(残缺的灵魂,会有人来填满...)(1 / 2)

第四十二章

目送宣月消失在电梯门后, 阿皓笑笑,转身离开。

他只穿了件棒球服,在冬夜显得过分单薄了。走出住院大楼, 有风迎面吹来, 他拢了拢衣服, 吹了声口哨。

男人嘛, 冷一点不碍事,只要心是热的。

他没想到那个酒吧里仅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出现在沧县,更没想到他们的亲人会在同一时间进入医院。

刚才在对面的便民超市里, 他正给阿婆买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 忽然听见一声“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回头一看, 就看见一个垂着脑袋心事重重往前走的身影。

倒也没多想, 他继续寻找指甲刀。

只是绕过一只货架,两只货架,那个身影又映入眼帘。

她踮着脚尖, 努力去够货架顶层的切片面包,试了好几次都没拿到。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 但光看那只倔强的后脑勺也能看出她的不服输。

头发乌黑, 在白炽灯下泛起漂亮的光泽, 松松散散挽在脑后。

她够了几下没够着,居然还原地起跳了。

阿皓有些好笑, 走到她身后, 替她拿了袋面包。

“还要吗”

后脑勺的主人很惊讶,倏地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阿皓也怔了怔。

是她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 那个在酒吧来要黑桃a的姑娘。

做他这一行,常年在酒精里泡着,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热爱灯红酒绿的人。阿皓走到哪里都有人称呼他一声皓哥,姑娘们也总是娇滴滴攀住他的肩,想从他这里讨杯酒喝。

阿皓很大方,她们要,他就给。

人在江湖嘛。

可见惯了那些或谄媚讨好,或另有所图,或贪慕权势,或俗不可耐的浓妆艳抹,他在某天夜里遇见一个特别的姑娘。

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叫什么,还非要他开瓶黑桃a。

阿皓打从一开始就看出她的不待见了。

她冲他笑得很可爱,但眼里全是不耐烦,目的性极强。

她压根不是这里的人。

这里的人热爱酒精带来的刺激,眼里充满渴望,而她生涩又稚气地挥霍着她的美貌,更像个过家家的小孩子。

像是一只外来的金丝雀落在枝头上,她倒是很平易近人地学一群鹦鹉说话,但其实每一声都格格不入,可爱又可笑。

阿皓逗了她一会儿,素来大方的他偏偏不给她开黑桃a,最后还莫名其妙给了她一只瓶子,只因为她说要拿回去跟人显摆。

一早说好他用酒瓶换她的名字,万万没想到这是个机灵的小骗子。

“我叫oon。”她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说必须讲中文名。”

她留在“药”里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心诚意的,带着狡黠的目的得逞的小小得意。

阿皓当时愣了一下,再想说什么,她已经拿着战利品溜出了酒吧。

时隔一个多月,再回忆起当夜的场景,才发现一帧一格都还历历在目。在充斥着食物味道的便民超市里,阿皓见到了当日的金丝雀。

她瞪大了眼睛,说“是你”

阿皓望着近在咫尺的医院大门,吹着冷风,低低地笑起来。

故乡遇他知,像部电影。

就好像她讨酒喝的那天说过的那句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偏偏走进我的。”

卡萨布兰卡。

她当时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家酒吧差不多算是他的。所以这句台词格外应景。

而今,她又走到了沧县,来到他面前。

阿皓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她坐在长椅上讲往事时闷闷不乐的声音,他一向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却因为今晚的奇遇仿佛喝了酒一般微醺。

踏出医院大门的那一瞬,从四面八方涌起急促的脚步声。

阿皓心中一凛,转身想跑,却为时已晚。

红蓝灯交织不断,无数穿警服的人冲上来,有人反剪住他的手,有人把他的侧脸往引擎盖上重重一摁,有人亮证件,有人打电话。

阿皓只挣扎了一瞬,就安安静静任人宰割了。

“我们是沧县刑警大队的。崔明皓,现在有一起袭警案和加油站抢劫案,警方怀疑你参与其中。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协助调查。”

阿皓笑了笑,模样虽然狼狈,但眼里有奇异的冷静。

他的脸还贴在冷冰冰的车盖上,声音却很礼貌“没问题,我一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能协助警察办案是我的荣幸。”

对方“”

“不过阿sir,我一不反抗,二不逃跑,你们确定要这么暴力执法”

“这就暴力执法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不得已而为之,你见谅。”对方很生硬,见他确实没有要跑的意思,使了个眼神,让人把他推搡进一辆警车。

阿皓钻进车里的那一刻,回头看医院,心里想的却是,好在她没看见。

他侧头望窗外,天边有一轮明月。

今夜月明如水,夜色温柔,只是最后一刻有点煞风景。

林长野把宣月带去的那栋平房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大门上的铁锁都蒙了层灰,锁眼还生锈了。

宣月问“这是什么地方”

“张家村。”

林长野从包里拿出钥匙,捅了几下锁眼,没捅开,干脆从一旁的田里找了块石头,几下把生锈的铁锁给砸开了。

宣月吓一跳,问“警察还能擅闯民宅”

“如果闯的是自己家的话,问题不大。”

“什么意思”宣月愣得张大了嘴,“这是你家”

下一秒,她困惑地说“不对啊,我明明记得你就是平城本地人,你爸爸是警察,你们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市中心的老房子里”

“看不出,你对我的事这么门儿清。”林长野扔了石头,哗啦啦把铁锁摘掉,扔在地上。

宣月咳嗽一声,说“是宏立城八卦,有事没事就给我科普”

“是吗”林长野很配合,也不说破,试着退了推门。

一声闷响,两扇木门被他推开了,一阵灰尘簌簌落下,宣月忍不住捂嘴。

林长野的黑色皮衣上都蒙了层灰,是太久没人开门,从门框周围落下来的粉末。

他伸手在墙边摸索一阵,回忆开关的方位,好不容易摸到了,摁了几下灯都没亮,不知道是灯丝烧了还是屋内没有供电了。

最后只能拿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点亮,照亮了四方一小圈范围。

借着微弱的光线,宣月看见墙上贴着泛黄的年画,屋内有张老旧的沙发,一张斑驳的八仙桌。

下一秒,林长野把打火机递给她“帮我拿一下。”

她接过来,“你要干什么”

“换灯泡。”

林长野轻车熟路走到墙边一只斗柜前,他记得最下层有放一些日常用品,摸索一阵还真找到一只新灯泡。

那张八仙桌被搬到屋子中央,他踩了上去,一边叫宣月“举高点”,一边换灯泡。

大概有过了半分钟,他重新跳下来,摁亮墙边的开关。

暖黄色的光线从头顶洒落,照亮了整间屋子。

他在这里生活过几个月,从早到晚扮演着一个叫做步归的人,接受步归的一切,就好像往身体里塞入另一个灵魂。

他和每一个村民打招呼。

“我是步归。”

村民们都很诧异“你是步老头的什么人”

林长野回答说“我是他孙子。”

这间平房是步老头的房子,那年春天步老头离世了,房子就一直空着。

村民们都知道步老头是个酒鬼,年轻的时候有个妻子,还有个儿子,可惜三十几年前就被他打跑了。

如今步归回来了,大家才知道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他回到故乡,继承了爷爷的房子和田地。

“你们一家人不是在外地待的好好的怎么你回来种田了”

步归含糊不清,不肯多说,后来村里办喜事丧事,也通知他去参加,多喝两杯酒他才打开话头。

原来步归去当了几年兵,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和教官起了冲突,被记了大过,赶出了部队。

大家在暗地里窃窃私语“步家怎么尽出败家子啊”

“是啊,白瞎了这副好长相。”

“你还别说,他刚回来,我看他沉默寡言,做事手脚利落,还以为他是个老实人,想替他和我侄女做媒咧。”

“你可别,步老头喝酒喝得那么凶,这个孙子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他。万一跟他爷爷一样喝醉了打人,你侄女可就惨了。”

在村民的唏嘘声里,步归就这么住回了爷爷家中。

林长野拿了块抹布,抹了两遍,旧沙发才勉强能坐人。

好在宣月不拘小节,说“没事,反正我这身也是便宜货,扔洗衣机洗一洗就干净了。”

她坐在沙发上,出神地听着林长野的故事。

“直接编好了档案就去卧底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现场住过来呢”

“因为那不是一般的罪犯,是大毒枭,是东南亚最大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林长野坐在她旁边,“宣月,你把犯罪分子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不是街上的小偷、骗子,也不是精明的传销分子,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的亡命之徒。要想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实打实的人际关系网是不行的。”

“他们大老远从东南亚跑回来查你”

“是。”

“后来呢他们相信你是步归了吗”

“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