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047章(1 / 2)

锦绣农门 寒小期 6994 字 4个月前

第047章

因为温氏这突如其来的早产, 很是打乱了家里的日常活计。不过好在老朱家的人多, 每个都是手脚麻利的,因此不多会儿, 家里就又恢复了正常。包括先前温氏那屋里弄脏的褥子衣服什么的,也都被年岁最小的牛氏用个大木盆装好了, 端出去找地方洗了。

“大哥呢”王香芹帮着收拾了一通, 眼看差不多了, 洗干净手又回屋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这才去了温氏那屋,问正坐在床沿边上抱着孩子哄着的宁氏。

“谁知道呢好像娘让他去喊稳婆,然后我就不知道了,忙都忙不过来,谁管他去哪儿了。”宁氏怀里抱着刚出生才小半天的孩子,面上虽有些不耐烦,不过动作还是极为轻柔的, 又道, “这孩子太小了, 大嫂也是的,生完孩子跑啥跑,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在屋里看孩子吗”

闻言, 王香芹也跟着凑了过来, 她其实没见过刚出生的小孩儿,在她的想象中,小婴儿应该是跟那影视作品中的那样, 白白嫩嫩又肥嘟嘟的。结果现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宁氏怀里的小婴儿又瘦又小,皮肤通红,这会儿正咧着嘴小声的哭着。之所以是小声哭,绝不是因为孩子乖巧,而是力气不足,看她的表情已经是哭得嘶声力竭了,实际上的哭声微弱得要命。

又隔了一会儿,朱母回来了,进门瞧了瞧,喊宁氏把孩子抱到她那屋去。宁氏倒是依言照办了,只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娘养着可孩子不是要喝奶吗”

朱母一脸的恼怒和不耐烦,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好了。方才她追上去找温氏,温氏直接将她拦在了鸡舍外头,直说养鸡太忙太累了,没空看孩子。还说横竖是个丫头片子,随便养着就成了,真要是捱不过去,那也是她的命。

平心而论,朱母其实也不怎么喜欢小姑娘,可不喜欢是不喜欢,这跟撂在一旁不管不顾能一样眼见温氏摆明了不管,朱母心里相当得不痛快,连带对宁氏都没了好气,只让她听话把孩子放她屋里后,随后就将所有的儿媳妇轰了出去。

“堵这儿干啥呢该干啥就干啥去!”

见宁氏和田氏都缩了脑袋,王香芹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娘,大嫂她不用坐月子吗以前我娘家嫂子也是没坐满一个月,可好歹在屋里歇了半个月。”

“她不坐月子我有啥法子把她捆起来绑到床上”朱母的耐心彻底告罄,“你管好猪舍就成,宁氏你也是,老实干活,过几天把烧烤摊儿再支起来!”

田氏是一如既往的没存在感,朱母连话都没有跟她说,就回屋照看孩子去了。

妯娌几个也是无奈,只能依着吩咐去做自己的事情。宁氏还有些不大放心刚才离开去洗脏衣服被褥的牛氏,生怕牛氏一回来就撞火山口了,忙说自己去河边提醒她一声。

很快,几人也就散开了,王香芹转身就回了自己的猪舍,只是脑海里却全是方才的情形。

她是知道古代同现代是不一样的,不可能做到像她上辈子那般对产妇精心照顾,事实上就算是她上辈子,也一样存在月子里受气受罪落下病根的事情。可就算这样,温氏的反应还是大大的超出了她的预料,让她的三观遭受了强烈的冲击。

以往只听说过产后抑郁症,难不成这个世界上还存在产后狂躁症

左思右想也没想通这里面的逻辑,王香芹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只点开系统面板查看任务。先前听到隔壁的动静,她撂下一堆事情就跑了,眼下还得将方才未完成的事情继上,日常任务也得一并都清了。

……

秋收时节真可谓是一整年最忙碌的日子了,哪怕老朱家这边,因为地里的庄稼比别家的要早熟好几日,提前将大部分的工作完成了。可别忘了,早先他们是跟长房和隔房借了不少人手的,人家先帮他们将庄稼都收割了,自家事后肯定是要还上的。

整个老朱家,朱父和六郎没去帮忙,只留在自家地头上做一些收尾的工作。大郎本来是要去的,可这不是被鸡舍的事情绊住了吗也就没过去。早先他匆忙去喊了稳婆过来,之后就一直蹲在院坝的角落里,抱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等屋里传出母女平安的消息后,他这才起身回了鸡舍。

其实,当朱母追着温氏过来时,大郎人就在鸡舍里面。只是等大郎听着声音出来时,朱母已经被温氏气跑了。

“娘她……”

“大郎,我知道我刚才那番话太不客气了,可这会儿我也没其他法子了,要是叫娘走到里头看到这样子,我能被她骂死!行了行了,咱俩先把这些鸡卖掉,要赔罪也是以后的事儿了。”温氏难道不怕得罪朱母吗本来俩人的关系就不好,经了这一遭,只怕回头有的是苦头吃。可她又能怎么办呢养鸡场巨大的损失就摆在眼前,占据了她所有的心绪,让她没办法去考虑别的问题。

朱大郎仔细一想,也是这个理,毕竟鸡舍的事情太紧急了,别的都可以缓缓的。

见他没说话,温氏就知道他是默认了自己的办法,赶紧又道:“二弟妹不肯买咱们的鸡,我都给她便宜了那么多都不成,那看来是真的不成了。”

假意推脱乘机压价和真心实意的拒绝是截然不同的,反正就温氏看来,宁氏那头的路是肯定被堵住了,这要是眼下时间还有多,她兴许还会再去试试看。可问题就在于,时间太紧迫了,她完全没可能在宁氏这头慢慢的磨叽了。

当下,温氏直接放弃了宁氏那条路,并在瞬间做出了决断:“我跟你一起去石门镇,先从最近的地方开始,问问他们要不要鸡肉,我们可以帮着杀好了褪完毛,直接卖给他们白条鸡。省时省力,价格还不贵,他们肯定乐意的。”

“咱们帮着……”

“不帮着收拾干净了,人家一看到咱们鸡这情况,谁还愿意掏钱买行了行了,你赶紧跟我走,这档口想借车都借不到,咱们俩走快一些,先问问看,要是石门镇上能成,别的镇子也成。”

温氏不耐烦的上前锁了鸡舍的门,还仔细检查了门窗是否关严实,又将养的两条土狗栓在了门口,这才唤大郎一起走。从他们村子出发,哪怕去是距离最近的石门镇,也要走上蛮久的路,有什么话路上说不成吗非要堵在鸡舍里耽搁时间。

一路上,温氏也确实没闲着,原先她只有一个粗劣的想法,这会儿边同大郎说着心里的盘算,边慢慢的完善了想法。

在最初得知鸡出事时,温氏只想着要迅速脱手,第一个想法就是降价便宜卖出去。结果已经摆在眼前了,宁氏压根就不收,哪怕她已经赔本卖了,最后还是没成。

这条路走不通那就换一条路,温氏仔细盘算了一番,觉得降价确实不可行。老话不是说了吗便宜没好货,自己主动提出降价,不是明摆着鸡出了问题吗关键是,真要是降价了,小幅度的肯定没用,而大幅度的降价,那回头哪怕将所有的鸡都卖掉了,她不还是会亏本还是严重的亏本。当然,不卖更不可能,那就变成血本无归了。

“……你等下不要说话,就听我跟人家说,然后记在心里学着点儿,回头还要你出去送货的。”

快到石门镇时,温氏已经将计划做得很周详了,她只是不太放心大郎,可事态紧急,她也只能多叮嘱两句后就被迫赶鸭子上架了。

幸好,一切顺利。

温氏最初找的是镇上的酒楼饭馆,这段时日因为乡下地头秋收的缘故,镇上的人都变少了。不过,对于酒楼饭馆来说,乡下人本来就不是他们的消费主力,因此生意还是跟以前差不多,对于温氏提出卖白条鸡的想法,也只是微微一愣,随即却是大喜。

在大郎看来,温氏这做法有些不地道,哪有病鸡卖好鸡一样的钱可在酒楼饭馆看来,卖的是一样的钱其实就已经是赚了的。要知道,白条鸡是杀好褪毛洗净的鸡,每斤的售价却跟毛鸡一个样,不是占便宜又是什么呢哪怕私心觉得温氏有毛病,干嘛给自己添麻烦呢可对此温氏也是有说法的,只道家里急等着钱用,偏生除了那么多鸡外,没别的可卖的,只能受点罪把鸡收拾出来换钱。

一家家的推销过去,温氏费尽口舌总算推销出去了一百来只鸡,偏石门镇也就那么大,这个数量看来是极限了。

“咱们这就回家杀鸡去,明个儿一早你就给人送来。记得送完了鸡也不要直接回家,去旁边几个镇子问问看。方才我说的话你都记住了我没力气跟你跑那么多地,就待在鸡舍那头杀鸡褪毛,能不能卖出去就看你的了。”

朱大郎头都大了,哪怕他算是全家里头比较能说的,那也是建立在弟弟们都少言寡语的前提下。说实话,要他挨家挨户的上门推销白条鸡,简直比抢收那几天还痛苦,偏生眼下没别的法子了,他总不能让刚生完孩子的媳妇顶着烈日到处跑吗

没办法,大郎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又见温氏脸色难看得很,索性弯腰将温氏背了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里赶去。等他们匆匆赶回家时,早已是华灯初上之时了。

饭菜倒还是有的,五郎媳妇牛氏一直守在灶屋里,趁着眼下有空,又做了些干饼子,及至听到外头的动静,忙将还热在锅里的饭菜端了出来搁在了灶台上,探出头唤人:“大哥大嫂,你们来灶屋吃还是我给你们送房里去”

温氏趴在大郎背后,她原本就是强撑着一口气的,这会儿只觉得浑身都快散架了,压根就没胃口吃东西。大郎虽没看到她的表情,可略想想也猜到了一些,忙对牛氏道:“麻烦五弟妹了,帮我们端到屋里去吧。”

牛氏依言照办了,末了还道碗筷不用洗,吃完给放到窗台下,她看到了会收起来的。

对于温氏来说,漫长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可对于家里其他人来说,尤其是全天都在长房那头忙活二郎他们几个来说,简直就像是错过了一整个世纪。有些话,他们吃晚饭时就想问了,可各自的媳妇一直在冲他们挤眉弄眼,像宁氏这样的,直接就上手掐腰间软肉了,因此这天的晚饭桌上格外得安静,只是一吃完饭,就赶紧出了堂屋询问情况去了。

温氏和大郎回来的动静,自然也瞒不过其他人,不过已经知道了个大概的几兄弟都没出来,都知趣的当了个贴心弟弟。

所有人都认为温氏和大郎是极度重男轻女的人,要不怎么会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刚出生的闺女呢又想着眼下刚出生的小婴儿是由朱母照看着的,也没人觉得不放心,加上累了一天,都心大的睡去了。

别人能睡着,温氏却真的不能。

尽管身子骨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她还是彻夜难眠,感觉好像已经睡着了,又猛的惊醒了,随后又累到极致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又醒来了。温氏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就是典型的心里揣着事儿睡不安稳,哪怕她跟石门镇上的人说了百来只的订单,可她养的鸡太多太多了,仅仅卖出去百来只根本就不够。更可怕的是,鸡的病情在加重,要是再不快些,她就完了。

次日,外头的天色还是黑的,温氏就拽着大郎起身了。

没敢在家里烧水洗漱,甚至连吃饭都不敢,生怕动静到了吵醒了家里人。温氏和大郎只匆匆的走了,横竖鸡舍那边家舍还是齐全的,凑合的喝口水煮点蛋吃,眼下明摆着最忙碌的极端还在后头,平日里节俭惯了的温氏也顾不得了,吃肯定是要吃的,还得多煮几个蛋给大郎揣兜里,方便他边走边吃,或者回头饿了垫一口。

等天微微亮时,俩口子已经烧好水开始杀鸡了。

乡下地头很多人都会杀鸡,大郎就别说了,他连猪都会杀。温氏会倒是会,只是原先还未出嫁时,她是属于在一旁打下手的,等出嫁后,家里男丁多,像杀鸡这种活儿都是大郎他们帮忙的,因为温氏刚开始杀时,很是不利索。大郎心疼她,就让她去生火烧水,却被拒绝了。

“等下你出门了,剩下的鸡不得我杀行了,你有空就多教教我,眼下不是矫情的时候。”

温氏行动力本来就强,又被这一大堆的事情逼着,加上本来就会只是不熟练而已,没多久她的手速就提起来了。等收拾出一挑担的白条鸡后,大郎挑着担子急急离开时,温氏已经动作娴熟到好似从小做这个一般。

非但动作娴熟,她脑子还挺灵光的,寻了几个竹竿子,就跟以往在院坝上搭晒衣杆一样,直接在鸡舍前头弄了个类似的。只不过,她弄这个可不是为了晾晒衣服被子,而是为了挂鸡……

两根竹竿子戳在地上,再在中间绑上一根竹竿子,然后是搓几根长短适合的麻绳,将抹了脖子的鸡,头朝下,爪子绑到竿子上,最后在底下搁一个大木盆,任由鸡滴答滴答的往木盆子里滴血。

杀鸡时,鸡血是必须要放干净的,要不然血液凝固在肉里头,会导致口感变差。这活蹦乱跳的鸡尚且如此,蔫巴巴的病鸡就更不用说了。温氏可不敢偷懒,起码放血这一块是丁点儿不敢的。等鸡身上的血流尽了,到烫鸡毛时,她倒是松懈了不少,直接拎着鸡头,把鸡往滚烫的沸水里摁,泡上一会儿就开始粗暴的拔毛,这么一来鸡毛是绝对拔不干净的,那也无所谓,她会拿灶眼的柴禾胡乱的烫一圈,只要表面上看着干净了就成。最后当然是开膛破肚了,将内脏掏出来放到另外的盆里,先搁着回头再说,这档口就算她再抠门,也没办法关注这些细节了。

这干活前,温氏倒是煮了不少鸡蛋,除了给大郎带走了一些,剩下的就搁在土灶旁边,她也不嫌噎得慌,硬是吃了好几个。等活儿上手后,她就顾不得这些了,尤其在越来越娴熟以后,她整个人就跟疯魔了一般,一门心思的杀鸡放血褪毛开膛破肚。

当机械性的工作做了无数次后,那些动作就是深深的烙印在人的脑海里。到了后面,温氏整个人都是放空的,全凭本能在杀鸡。</p>

按说,就算是再怎么简单的动作,也不会在这般短的时间内形成肌肉记忆,可温氏这不是特例吗从得知鸡生病到现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她的心路历程简直堪比王香芹上辈子坐的过山车,甚至是蹦极一般,毕竟中间她还抽空生了个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