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雁翎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雁翎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
坐下后没多久,雁翎:“……”
#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看蛇精的眼光看她#
[蜡烛][蜡烛]
老板很快就上了茶水和一碗面,雁翎拿筷子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自己露在外面的皮肤——肤色就像挖完煤矿还没洗一样。
梅炎之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第一天用的时候,早上起床,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又穿了一次,这次穿成了非洲国际友人呢。[蜡烛]
现在,她刚进入了岳明山地界,然而,绵延不绝的岳明山,绝不只是一座小土丘。天霄派所在的位置,还得往前走接近十里左右。快中午了,她便停在这里休息一下了,还得想一下怎么才能见贺见霜一面。
雁翎垂下眼帘——说起来,依照她得到的消息,贺见霜如今在派里的地位,恐怕几近与楚逸衡对等的地步,针尖对麦芒。倒不是说他们两人有什么矛盾,只是,最出挑的人跑不了就是这两人了。这么一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没错的。
即使被赶走的时候,贺见霜伤心欲绝。但是,这一次,他终於没有背着血腥的心理负担去到天霄派,也没有被众人所鄙夷疏远。他获得了公正的、不带有色眼镜的对待,拥有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切。
即使他依然记恨她,但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也——足够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地位的贺见霜,她应该怎样才能见到呢?
原着里清楚地写过,和蒿山派那批走乡村风的乌合之众(蒿山派:……)比,天霄派纪律严明,爱端着大家之风,底下的弟子有数千人。每个弟子都谨言慎行,出类拔萃。要想进入这样的地方,绝不是耍耍赖、跑到门口说要见谁谁谁就能进去的。更何况贺见霜现在说白了就是天霄派里的一等名人,要想见到他,就更加难上加难了——废话了,要是吼两嗓子就能见到的话,那么天下所有倾慕者岂不是都能得偿所愿?
那么偷偷潜入呢?雁翎转瞬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会不会露馅还是其次,重点是天霄派有成千上万个弟子,她要像盲头苍蝇一样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人啊?[蜡烛]
雁翎恨恨地咬着筷子,不好办呀不好办。要是有什么冤大头可以带她进去就好了……
忽然,马棚那边传来了一声怒喝:“掌柜,你的胡萝卜是有什么问题么?怎么我的马吃完就这个样子了?!”
雁翎悚然一震,猛地站了起来,大喊一声:“闪电!我的闪电!”便扑向了马棚,见自己的毛驴还好好的,一看地上,那胡萝卜一根都没吃,这才放下心来,摸了摸闪电的头:“闪电真聪明。”
后方忽然传来一个极为好听的笑声,酥麻入骨。只听那人扑哧一笑,打趣道:“这头驴子居然叫闪电。”
好耳熟的声音!雁翎耳朵一动,缓缓地、缓缓地转过了头。
只见一个浅绿色衣裳的少侠正牵着自己的马从这边经过,他眉眼俊美清爽,浑身环绕着一股奇妙的气质,就好像流动的风和云,悠然从容。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声音沙哑、身材健壮、满脸长胡子的男人。
——冤大头来了。
雁翎拉着自己的毛驴跑到了楚逸衡面前,期待道:“楚逸衡,你还记得我吗?”
光听声音便知道眼前的人是个年轻的姑娘。然而,他们显然认不出眼前黑得像个非洲友人的雁翎。
见她如小狗盯着肉骨头一样看着自己,楚逸衡意外地挑了挑眉——此人态度状似熟稔,但他对她却并无印象,奇了怪了。
韩六的心理活动和楚逸衡也差不多,疑惑地瞅了雁翎一眼,心道——皮肤这么黑的人,若是见过,他应该会记得。
雁翎毫不气馁,露出了一口森森白牙:“你还记得燕山脚下德福镇的布庄里,那个帮你们买衣服的姑娘吗?”
楚逸衡和韩六初时都好像有些茫然,很快便反应过来,不敢置信地看着雁翎。
雁翎用力点头:“我就是她,我们还一起喝过酒呢。”不管了,既然在这里碰到了,就说明有缘,她是铁了心要讹定他们了。
楚逸衡这么不显山不露水的人,显然也受到了几分惊吓,一向风轻云淡的脸色明显变了,更别说韩六,似乎惊得缰绳都要掉了。
雁翎:“……”她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一脸郁闷——真的有那么黑吗?
两人又是仔细一看,这雁翎皮肤虽然黑了点,但是五官似乎还是原本那个美人胚子。
韩六扶了扶自己快掉下去的下巴,震惊道:“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