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一旦到了期限,我们之间的绑定咒文也失去了约束力。如果雷歇尔能挣脱,他当然可以设法解除绑定在找我算账;如果雷歇尔跑不掉,那么被他绑着下地狱成了最坏选项,我也能冒着付出巨大代价的风险想方设法不被拖下水。这很合理,咱们都有前科,大难临头各处飞好像才是最佳选项。
我甚至思考了一下懒惰主君的提议,排除掉它趁火打劫在最后关头涨价的可能性(魔鬼的常见行径),死后卖灵魂给懒惰怎么都比被买一送一委身色欲来得好。只要解除绑定,雷歇尔是灰飞烟灭还是归属於何方,都不关我的事了。
这就是雷歇尔防备着的内容,无论出於找寻帮手考虑,还是出於他的独占欲,他都不会让我独善其身。
我抓了抓头发,避开雷歇尔看不出喜怒的注视,思考了一下人生,做出了决定。
算了吧。
我不跑了,跑了那么多年怪累的。这一回,我选择相信雷歇尔一次。
这不是什么爱的奉献。在爱这个问题上,雷歇尔的问题在於不明白,我的问题在於太明白。我的脑子转得太快,心里那杆秤自主运行,权衡着爱与其他许许多多东西。我的每一个选择都经过了大量的计算,比侏儒商人更加市侩。
与懒惰主君交易不过是债务转移,事先大概还要与雷歇尔斗智斗勇,没准同归於尽。而如果相信雷歇尔,有一定几率我们都幸存,另一些几率我们一起被转移到某位强大存在麾下,或者我们一起魂飞魄散。我知道雷歇尔不会让我们被色欲主君弄到手,这就够了。既然没有自由逃脱的选项,那么在仅存的这些选择当中,与雷歇尔一起面对即将到来的命运,或者死於雷歇尔之手,都不算太坏。
我曾在最贫穷的地方挣紮求生,也曾被最富裕的贵人奉为座上宾。我当过肆意妄为的邪恶杀手,也曾与冒险者为友行侠仗义。我研究过形形色色的法术,见识过天涯海角的风景,遇到过各式各样的人,嚐过花样繁多的美食,唱过千奇百怪的歌。我当过盗贼、法师、游吟诗人和亲王的情人。我爱过我危险的老师,我们在十多年的你追我逃、似成陌路后重逢,我还爱他,我得到了他。
很够本了。
在雷歇尔说「他们不是你」的时候,或者在他问「你还会走吗」的时候,我就这么想过:这辈子真不亏啊。
最后一周,我哪里也不去。我会留在雷歇尔身边,听从我的本心与我自私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