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碗汤(十四)
「如你所愿, 你改变了命运,可是这个结果, 是你当初想要的那个吗?」
清欢问。
钟勳嗓音沙哑说不出话来,清欢叹道:「是的,那个孩子我可以救, 这次死掉的人我也可以救,哪怕是日后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我都可以解决。那么有朝一日我离开了要怎么办呢?就像是雪球一样, 只会越滚越大, 不是人力所能干涉,到时候你们要怎么办呢?我要在这里停留到这个世界终结才可以吗?我得让全世界只有好人没有悲哀没有死亡才算是修道之人吗?」
她不想再让他更难过, 便转身离开了病房。
钟勳是幸运的, 他只是骨折的比较厉害,需要休养一段时间,等过个一年半载,虽然说恢复不到以前的身体素质, 但仍然是四肢健全能跑能跳,可那辆车里一共六个员警死了三个, 这会成为钟勳一辈子都跨不过去的坎。
今天的天气很好, 已经快要天黑了, 天边的霞光照映着这个世界,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大部分的人们仍然像以往一样生活。
某公园,一群小朋友在玩。有的堆沙子, 有的捉迷藏,还有的跳房子……他们玩的很开心,傍晚的天气很凉爽,所以也没怎么出汗。正踢球的一群小不点笑着闹着,不知世事,天真美好,没有烦恼。他们还没有长大,於是这童年就越发显得难得可贵。
突然,皮球咕噜噜跑远了,小不点们一起朝着球追过去,谁知道球像是长了腿似的越滚越快,一直滚出了草坪,滚到了草坪边缘的长椅上。
小不点们仰起头看向眼前漂亮的跟洋娃娃般的大姐姐,为首的那只小不点走了出来,不好意思地说:「姐姐对不起,那个球是我们的,能还给我们吗?」
漂亮的大姐姐帮他们捡起了球,却拿在手中不还,而是说:「可以呀,不过你要坐在这里陪我说说话,我一个人在这坐了很久,实在是寂寞无聊。」
小不点想了想,他在幼稚园就是班长,很有一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而且洋娃娃大姐姐长得好好看,就和妈妈喜欢的那种娃娃一模一样!所以他点了下头,手脚并用的爬上长椅,正襟危坐颇有一副小大人的架势:「大姐姐可以跟我们一起玩。」
「这样玩耍,你开心吗?」
「开心!」小不点用力点头,「我喜欢踢球!以后我要当一名运动员!为国争光!」
小拳头握起来挥舞两下,还挺有气势,圆嘟嘟的包子脸白白嫩嫩,因为染了些汗水,於是显得明亮的大眼睛更加有神了。
小不点说完话没听到大姐姐出声,就好奇地看过去,结果漂亮的大姐姐竟然也在看他,把他给闹了个大红脸,有点害羞。
然后他感觉自己的脑袋被一只温柔的手摸了摸,大姐姐说了一句他完全听不懂的奇怪的话:「既然活下来了,就好好活着吧。」
咦?小不点简单的大脑还不能消化这样复杂的话,所以他努力瞪大眼睛想要得到一个答案,可是大姐姐已经转身走了,临走之前将他从长椅上抱了下去。小不点也只是迷惑了一会儿,很快就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继续跑回去跟小伙伴踢球了。
清欢慢悠悠地走在路上,从这里到十字路口还需要半个多小时,她却没有坐公交地铁或是打车的意思,就这么一步一步走了过去。经过她身边的人总会忍不住回头看她,但她却好像没有察觉到一样。
十字路口因为两天前的事故还在抢修,那家受了无妄之灾的水果店买了意外险,所以虽然有损失,但好在老板跟员工都没出什么事。他们已经开始重新装修了,牌子被拿了下来,玻璃也换成了新的,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够重新开业。
四周人多,不能太引人注目,所以清欢只是抬起手,她窍细的手腕上不知何时系了一串银色的小铃铛,晚风一吹就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分外好听。就这样,她在十字路口站了会儿,便伴随着铃铛声远去了。
等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她才将腕上的铃铛取下来,这是聚魂铃。本来不该死的人死去了,魂魄不知东西,只能在原地徘徊,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四处飘散。阳寿未尽却枉死,引魂人是不会出现的,只有等到它们到了寿终的年纪才可以,可是到那个时候,谁知道它们会变成什么样呢?
「此番你们枉死,不必心怀怨恨,下一世自然会长命百岁,幸福美满。」
只是,要和这一世说再见了。下一世,再也不会这一世的记忆,也不会知道这一世被它们留下的人会有多么悲伤。
清欢轻轻挥了下手,七个不再响的铃铛便凭空消失。
她回到警察局,刑侦队的办公室里只有那天没有去聚餐的人,他呆呆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空荡荡的办公室出神。清欢在门口看了他一会儿,没有打扰。虽然还有三人幸存,可包括钟勳在内都受了重伤,以后能不能重回岗位都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