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碗汤(五)
清欢同时云只是普通朋友, 远远不到让时云同她说心事的份上。她为人也体贴,不该问的从来不问, 便先告辞了,临去前不忘叮嘱时云好好照顾小松鼠。
出了院子,就瞧见花圃之中, 正有一抹绛色身影站在那儿。
……她觉得自己可能被列入猎艳目标了。
果然,见了她,王爷就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他比时云生的好看, 又沉稳尊贵, 平日里投怀送抱的不少,但看得上的却没几个。今日这个, 倒是头一回只凭着美貌就叫他印象深刻的。只是不知同时云是什么关系, 时云此人一旦与人交心便掏心掏肺,他上次来的时候,时云身边可没什么佳人相伴。
「姑娘留步。」
清欢站住,扭头:「有事?」
不是很有礼貌, 见到王爷怎么说也该跪下行礼吧?不过美人嘛,总是有资格傲慢的。王府里有位侧妃, 当年也是艳冠京城, 可成了他的人之后, 不也是小心伺候百般讨好?真要说不一样,全天下只有举若与众不同。因着清欢美貌,王爷愿意给她几分薄面,还找话题聊:「方才瞧见姑娘手中抱着松鼠, 本王瞧着像是受伤了,姑娘真是人美心善。」
「哦。」清欢说。「那松鼠太丑了,我不喜欢这些毛茸茸的东西,看着碍眼,就把它脖子给扭伤了。」
王爷一口气噎在喉咙口没咽下去差点呛死。他像是看怪物一眼看着清欢,这么清丽绝色的佳人,遇到他这么一位英俊尊贵的王爷,难道不是应该含羞带怯表达自己的温柔善良?怎么开口就如此劲爆!
「这松鼠啊,就是养不熟,昨儿在我怀里还乖乖巧巧的,见了他人手上拿了松子,就忙不迭地窜过去舔着舌头讨好,真是朝三暮四朝秦暮楚水性杨花。等时云将它治好了,我定要好好教训。若是再不认准主人,非将它脖子扭断不可。」
气势淩厉强大,叫王爷好一阵冷汗,他怎么觉得这美人是话里有话呢……「畜牲毕竟是不通人性……」
「畜牲不通人性,难道人也不通?」
说完,她竟哼了一声,无视王爷转身走了。留下王爷在原地愣神,他堂堂亲王,权倾朝野,皇帝都要忌惮他三分,可是他刚才是不是被个民女给骂了?
是在骂人吗?
清欢才不管王爷想什么呢,她只知道第二天小松鼠就活蹦乱跳了,虽然脖子上缠着一圈白色布条显得有些蠢,不过那小家伙开心得很,一见她就从时云怀里窜了过来拱她的胸,还用两只小爪子扒拉,她衣服都弄乱了,差点肚兜都给挠开!
时云差点晕过去,他脸色涨红背过身,非礼勿视非礼勿视。桃桃却不满足,她要软软的香香的胸!啊不对,这是她的,不能给别人看!心里这样想,却把头钻进深深的沟壑,屁股露在外头。
清欢掐她尾巴根,她就吱的叫了一声,钻的更深——昨天她是跟师父睡的,也被师父抱了一晚上,幸福是很幸福,可是师父硬邦邦的不舒服!哪里有香香软软的清欢姐姐好?师父的胸膛真的好硬,所以她才一看到清欢姐姐就激动。
清欢沉默片刻,讲道理,上一个敢这么吃她豆腐的人,坟头青草都已经一人高了。可是被个小女孩这样扒,她实在生不起气来,尤其桃桃可爱娇俏,还是个小松鼠外形,她就是想气,抱着这毛茸茸一团就消了。啊,好想带回奈何桥。
奈何桥上毛茸茸的小朋友们又集体打了个喷嚏——它们可能还不知道,自己能被带回去,才不是因为它们本事大,也不是因为它们乖巧听话,纯粹是因为可爱。
没有第二个原因。
好不容易跟小松鼠达成共识,清欢将外衫解开,让她趴着,但她不能再往里头钻,衣衫不整的怎么见人?好在外衫本来扣子就低,往下扯一点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时云脸还红着,他虽然已是而立之年,但到现在还是童子身。身为大夫,对女子身体构造自然了解,可医者父母心,行医看诊的时候,女子跟花花草草小动物没什么分别。可真要说起来,除了桃桃之外,他连女子的手都没拉过。当年与王爷举若三人结伴同游天下,他爱慕举若,心中敬她重她,如何敢亵渎,就连个春|梦都没做过,可以说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了。
也因此方才他瞧见清欢露出一片雪白肌肤,才这样羞赧,又觉得这小松鼠真是好色,他抱的时候可没这样扒拉着吃豆腐。
桃桃舒舒服服的趴在香软酥胸之上,闻着美人身上幽香,感慨这真是神仙般的日子。有师父陪着,有美人姐姐撸毛,真希望这样的享受能持续个百八十年。
心可真大啊,身子都被人给占了,还想着枕美人胸。
清欢掐着桃桃的尾巴根,小松鼠这里很是敏感,顿时吱吱叫起来,可把时云心疼坏了。抱着睡了一晚了,小松鼠机灵可爱又通人性,他喜欢得紧,眼看清欢这样蹂|躏,小松鼠水汪汪的大眼似乎还蒙了层水雾,就伸出手来:「怕是伤口疼,让我看看。」
小松鼠不肯离开这片胸!爪子勾着清欢的衣裳,清欢低声说:「再扯就掉了,若是被人瞧见,我的清白还要不要?」
吓得桃桃立马松开爪子,随即到了师父怀里。她不安分的动了动,硌的难受,躺在地上跟躺在棉花上能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