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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约约的,沈言看到一双眼睛,温柔的, 如波澜不惊的海。

七年啊。

两千多个日日夜夜, 赵林苏是怎么看着他的呢?他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

沈言翻过身, 把照片塞在枕头底下。

他没有办法对自己说,嘿, 你就是个直男,你喜欢女孩子,对你的兄弟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做不到这么简单粗暴地给这件事下这样的判断。

赵林苏, 不一样。

赵林苏不归在同性或者异性那栏, 他是单独成列的, 在沈言的心里独占了个位置, 那个位置原本叫“一辈子的好兄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沈言轻叹了口气。

一辈子,好兄弟。

听上去好像关系牢不可破, 永远不会变似的。

多好。

沈言接连翻了好几个身,干脆坐起来开电脑。

时隔小半年的时间,他再次求助搜索引擎。

犹豫斟酌了好一会儿, 沈言谨慎输入——“对好朋友有好感怎么办?”

浏览五分锺,网友的智慧总结如下:要么在一起, 要么远离,反正大概率是做不成好朋友了。

沈言:“……”

尼玛。

要不要这么极端?

这里是拆那!就不能来点中庸的选项吗?!

咬了下指甲, 沈言重新换了个问题——“对同性好友有好感怎么办?”

这个问题下的回答, 沈言看了很久。

“我喜欢她, 但我永远也不会让她知道。”

“把好感藏在心里吧, 如果对方是铁直, 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他答应我了,我们也在一起了,可惜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就分开了,他还是不能接受,真的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后悔了,宁愿一开始就不说。”

“有好感可以,千万别犯傻去表白,她已经再也不理我了。”

“……”

沈言没想到这个问题下面居然满是这样的回答。

看上去这么活生生的回答。

屏幕上光亮闪烁,沈言背靠在椅子上,低头又抬头,眼中些微不忍。

他喜欢过唐怡,虽然结局也不好,可他自认从来没有这么痛苦过。

十八九岁的年纪,喜欢就是喜欢,表白里有很大的冲动或者说一种自我满足的成分。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成功或者失败,仅凭一腔热血就打算去碰碰运气,当他知道唐怡和男朋友正计划一起去美国留学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喜欢到底有多幼稚。

喜欢,应该是一件很珍重的事。

沈言头靠在胳膊上,吸气又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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