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个故事(1 / 2)

这是一个小人藏, 君子坦蛋蛋的年代。

到了库克斯莽荒大陆的第一天,季言之就深刻的体会到了, 原来风吹屁股凉不是一种意境而是一种现实。

要是早知道

要是早知道接下来会来到蛮荒时代,在上个未来星际位面, 季言之还是会选择干脆利落自我狗带,毕竟这位面就算是莽荒世界,也不是全民搞基的未来星际

女人是有的,就是还处于母系社会,也就是说, 嗯,男人最主要的作用在于配种以及外出狩猎

季言之如今的身份说起来算是他穿越多个位面世界有史以来最差的,无父无母,为了活命到处流浪,从而被各部落村民排斥厌恶的流浪儿。

或许季言之的三观早就歪了吧, 他并没有觉得连姓名都没有的原主为了活下去到处乞讨,甚至偷盗有什么不对。一切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在没有被小绿拐来进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停歇的位面之执行者生涯之前, 他也曾为了活下去和复仇无所不用其极过

季言之继续蹲在水边清洗自己的身体。

他已经洗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了。主要是太脏, 得反复搓洗才行。

系统空间里, 季言之存放了不少的衣服, 有古代的有现代的,更有上个位面世界存放进去的很多特殊材质的服饰,甚至红色年代的衣物都有,但恰好却没有蛮荒年代的

原主实在太脏也太穷了,腰间只围了一圈干枯芦苇叶织成的短裙勉强遮住臀部和自由放飞的小鸟, 便身无长物。

而且季言之来到这位面也有将近一天了,从早上他刚来融合记忆后就立马出发找水源清洗自己,到现在找到水源已经一小时过去,季言之也没有发现有一位会喘息的活人出现,

所以季言之干脆就放飞自我,选了一身皮草将自己从头裹到脚,末了还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安慰自己,莽荒年代的人民都穿皮草

怎么说呢,没有掌握纺织技术的蛮荒人民的的确确都穿皮草,但问题是,上半身基本裸露,下半身基本只围了一条相当于短裙的皮草裙,谁像他一样为了避免自己暴露,将自己从头裹到脚啊,好在现在已经是晚秋,天气已然逐渐寒冷,不然等着捂出一身的痱子吧

穿好衣物,季言之冲进了附近的森林溜达一圈,猎了一头个头不是很大的麋鹿。

季言之将一刀毙命的麋鹿拖到了他先前洗澡的河流的上游,开始就地用匕首解剖肢解。

他的动作很快,用时很短的就将麋鹿的皮扒了,然后用了一点不知道什么时候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硝石,将麋鹿皮硝好,就利索的升起火堆,将切割得整整齐齐的麋鹿肉串好,架在火堆上烧烤。

感谢以往什么都往系统空间里扔的习惯,不然这回说不得要吃没盐没调料的东西了,季言之虽说是挺随遇而安的,但讲真他的嘴巴其实已经被自己养刁了,不一定吃得下去没盐没调料带着腥味儿的烤麋鹿肉。

火烧得很旺,架在火上的麋鹿肉串很快就滋滋作响,在各种佐料的调味下开始散发出了诱人的味道。

季言之随意的翻了翻架在火上的烤麋鹿肉,又重新投入用匕首刨木桩、削木碗的工作中。这时不远处的草丛堆里动了动,季言之抬首随意的瞄了一眼,便将匕首收回,拿着已经削好的木碗转身去了河边清洗

就在季言之在河边蹲下身体开始清洗有不少木屑的木碗时,躲藏在草丛堆里的人突然钻了出来,捂着咕咕叫的肚子,犹犹豫豫左看右看了一下,到底还是抵不住诱惑朝着被火燎烧得不断滋滋作响的烤麋鹿肉走去

而就在她的手即将要接触到烤麋鹿肉的时候,季言之起身了,他将先前收起来的匕首拿出来,飞速朝着她射去。当然了,季言之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因此匕首擦过她的手、直直的插进了不远处的树干上,根本没有伤到她分毫

她还是被狠狠的吓了一跳,那双掩藏在乱发里的杏眼闪过惊恐。

“小小李飞刀”

季言之微微挑眉,没想到居然遇到了一个穿越的,而且还是一个疑似混得比原主还要凄惨的穿越者。

季言之笑了一下,“你来自哪儿”他走过去,将已经狠狠镶嵌进了树干里的匕首取了出来,又走回到了火堆旁,拿起一串大块麋鹿肉串起来、已经烤得喷香四溢的烤肉递给了她

她愣愣的看着季言之,然后语带哽咽的说了一句谢谢。

“你还没说你来自哪儿呢”

季言之也拿过一串烤麋鹿肉吃了起来。相比她的狼吞虎咽,季言之的动作无疑要优雅得多。她偶然看到,还以为遇到了古代的贵族公子哥儿。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放慢了吃的动作,“我叫林方,箐华大学建筑系的研究生。你呢,你又来自哪儿,我看你的身手好好,一点也不像这里的野蛮人。”

“野蛮人”季言之上下打量了林方一番,发现她除了头发乱蓬蓬的外,衣服也刚刚遮住重要部位,不免有些诧异的道“野蛮人,你为什么这么说”

林方抽了抽鼻子,声音有些沙哑的道“我来这儿差不多半年月了,每天都会看到不同的男人在家里不,那不算家,连窑洞的称不上,只是一处四面漏风、勉强能够遮掩的窝棚罢了”

林方没有再说下去,但善于脑补的季言之,还是隐晦的懂了她话里未尽的意思。

无非是看到n多次xxoo的现场版,然后被大猪蹄子给盯上,再然后生母没有站在自己这边而是站在大猪蹄子那边,再再然后就是少女为了保护自己,从而逃离所在部落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先生还没说你来自哪个地方呢,我有预感,先生一定跟我来自同一个地方”

季言之定定的看了林方两眼,然后挪开了视线“嗯,我叫季言之,家里蹲大学毕业。”

正继续吃东西的林方一下子被呛住了。她捂住嘴巴不停的咳嗽,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林方“季哥你真的很幽默”

“我没开玩笑,我的的确确家里蹲大学毕业”

季言之可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是在调戏妹子。在没有开启快穿生涯之前,季言之在高一的时候就辍学了,别人大学毕业的年龄,他还在为生活奔波。而后来或许是命运捉弄吧,当他有能力考上成人大学的时候,却遭遇了好兄弟的冤死,以至于为了复仇他

难得想起最初的记忆,季言之倒对林方这位勾起他回忆的小姑娘多了一分宽容,很宽和的容忍了她下意识靠拢自己的行为。

林方其实并不软弱。学建筑的姑娘身上总会带着一股韧性,才能将自己变得跟汉子一样水里来泥里去。之所以会下意识的靠拢、或者说依靠真的算是应了那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话。

毕竟人嘛,莫名其妙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举目皆惶然的时候又遇到了和她有相同际遇的人,而且看起来还那么的可靠,是人都会下意识的靠近、相信好不好

嗯,或许有点儿不要脸,但季大佬从始至终都觉得,这世间没有比他更加可靠的男人了。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勉强认可了林方的季言之继续道:“其实我不倾向于你跟着我跑,毕竟现在的你有部落有母族,不像我无父无母,还受到各部落的驱逐厌恶”

林方张了张嘴巴,显得有些气弱的道“我很有用的,我会建房子,会打扫屋子,总之除了做饭以外,我几乎十项全能,所以季哥,好歹是老乡,不要这么冷酷无情嘛”

林方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像一只求饶的仓鼠一样,眼睛鼓鼓,嘴巴也鼓鼓的,看起来特别的可爱。这样的林方显然很好娱乐到了季言之,他用泥土将已经快燃烧殆尽的火堆掩埋,然后拿起硝好的麋鹿皮和剩余、没吃完的麋鹿肉,率先往森林走去。

他走了几步,发现林方没有跟上,便停下脚步,回头叫她。

“还不快跟上。”季言之语气依然淡淡的道。

林方赶紧冲着季言之甜甜一笑,快步的跟上了季言之。

季言之原本就准备将家搭在森林里,无意捡到林方,季言之也没打算改变这一打算。不过到底还是做了一些改变,季言之没有选择窝在人烟稀少的深山老林里,而是就在外面通往森林,比较隐秘的地方开始修筑房屋。

既然林方是建筑系的学生,季言之也没当她是柔弱妹子的意思,直接拉着她一起砍伐树木,搭建那种中间堂屋,两边起居室,左右各是厨房厕所的房舍。

所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说法还是有一定依据的。季言之伐木,林方修剪枝丫;季言之将原木加工成木板时,林方则开始收拾柴火,总之两人搭配起来,很快就赶在入冬之际,将超越这时代很多木质房舍搭建好了。

“明儿我布置一些陷阱在房舍周围”

吃饭的时候,季言之就好像说家常话一样,对着林方说道“你跟着一起看看,免得到时误踩了陷阱就不好了”

林方呆呆的点头,随即猛扒了一口吃的,才感叹似的道“季哥,你咋什么都懂啊,这可不像家里蹲大学毕业的”

“哥聪明,自学成才行不行。”季言之笑了一下,却是道“方子你不是说你除了做饭什么都会吗怎么哥让你缝制的皮毯子这么多天了,也没见你动过针”

林方这下彻底尴尬了。

她哈哈傻笑几声,呆萌的道“其实吧,我除了不会做饭外,衣服也都不会做”都是买成衣穿,谁会特意去学啊

季言之“早就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