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2 / 2)

敛财人生 林木儿 2046 字 2个月前

「只要能弄来马。别说成了人家的办事员,就是当牛做马也愿意。否则,开春了,全连都得当牛马使唤。」指导员放松了肩膀,「我这心里都轻松不少。」

直到上了火车,林雨桐才问四爷,「真能把户口迁到靠山屯啊?」

「能!」四爷叹了一声,「只要他们肯放人,就能迁。以前呢,都想着回城。想着把户口迁回城里。这却是不好办。但要在农村,不管是靠山屯,还是山东老家。其实都行。有愿意接收的地方就行。其实山东老家最好,回去村里人都是族人。也有人照顾。但咱们现在没功夫去山东开证明啊。就只能落在靠山屯。就是在村里干农活,也比在内蒙被狼撵着强多了吧。再说了,有李队长照看,不会有什么重活。咱们又在跟前,反倒更放心。」

还真是这个道理。

人都有定向思维,迁户口要是不迁往城市,那跟在农村,有什么区别的。

可如今这么一说,虽然同样是农村,但是安全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好吧。她承认,这人跟人的脑子还真是有差别的。

辗转了三天,才算是到了内蒙。等赶到医院的时候,又过了两天。

印薇已经醒了,但伤口并没有癒合的迹象。她也是醒来后才知道当年年幼的弟弟来信了。给寄来的粮票也帮了大忙,要不然,这几天在医院真是得饿着了。

但是不管怎么想也没想到,这个弟弟竟然接到消息以后亲自赶来了。她靠在床上有些手足无措。对於她来说,这个已经长成青年的小伙子,太陌生了。

她来这里已经七年了。七年没离开过,没见过任何亲人。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人相处了。

「大姐!」四爷先叫了一声。

「嗳!」印薇比划了一下,「我要来内蒙以前,还去你们学校去偷偷看你了,那时候,你才这么高……」她失笑道,「要是在外面碰上,我都不敢认。」

四爷笑着点点头,「我认得大姐就行。我是在大姐背上长大的,忘了谁也忘不了大姐啊。」

他在来的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些印臻脑子里久远的记忆一下子就冲了出来。印臻除了记挂父亲,记挂最多的就是这个姐姐了。那时候的孩子都是大的看小的。生下印臻的时候,印薇都七八岁了。正好看孩子。大人上班,可不就是这个姐姐带着他长大。两三岁的时候,这姐姐上学都带着他。觉得托儿所的那些阿姨不好,老偷着掐孩子。

其实看着他父亲的面子,没人敢那么对待他。只不过是这个大姐不放心罢了。这一背,都背到六七岁大。娇惯的他不愿意走路,就想着叫姐姐背着他走。

「现在大姐背不动你了。」印薇抆了把眼泪。这弟弟不是一个妈生的,却也是自己一手带大的。

「换我背大姐了。」四爷有些感慨。他跟姐妹们没亲近过,如今有了印臻的记忆,才觉得他欠了这个大姐良多。「大姐放心,这次我接你回去。」

说着,就站起身来,看了林雨桐一眼,才出去了。

林雨桐先看了印薇的伤,才低声道:「这伤我能治,用不了几天就好。但是大姐还得忍耐几天,等胤禛把事情办好了,咱们再治。」

「因伤回城?」印薇愕然的道,「父亲的问题不解决,没法回城的。」

「不回城,跟我们去东北。」林雨桐小声道,「那边已经安排妥当了。只要这边放人,咱们就走。」

印薇看了看不见癒合的伤口,「伤口不好,他们就不敢强留下我?」

「对!」林雨桐点点头,「我们俩如今算是兵团的人。以前插队的靠山屯,是个不错的地方。支书队长跟自家人没啥区别。你去了就知道的。干点力所能及的农活,总比现在轻省。」

印薇点点头,「不管在哪,有个亲人也好啊。我十七岁离开家,到现在没见一个亲人的面了。」

林雨桐就笑道:「那明年,咱们一起去看看印叔叔。」

「能见?」印薇抓住林雨桐的手问。

林雨桐点点头:「能见。」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话,四爷回了的时候都是晚上了。

「成了。」四爷跟两个人道,「再等两天,等兵团接马的人一到,咱们就走。」

好利索!

第二天,两人动身,去了印薇插队的地方,取她的行李。

结果真是骑马走了一天都毫无人烟。

四爷的蒙语说的跟母语似得,林雨桐也能听懂,简单用语也会说。因此跟当地人交流半点问题都没有。一路顺畅方便。

印薇的行李实在说不多,一床被褥,两包衣服。完了。

在临走以前,四爷又给云南山东和劳改农场各拍了一份电报,告知他们,印薇被他接走了。以后不用往内蒙寄钱寄东西。

「大姐,我背你。」四爷弯下腰,轻声道。

印薇的手搭在四爷的背上,一下一下的摩挲,这个当年被她背在背上的孩子,已经能背她了吗?

眼泪如同决堤的水,滚滚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