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虞芙从画作中抽身,已是两个小时后,他瞧了瞧窗外,天已经黑了,人也散得七七八八。

他总是这样,一旦投入便会废寝忘食,完全沉浸自己的世界中。

“我们现在回去吗?回去的话可以正好去吃个饭。”欧伦收拾着东西。

虞芙摇头:“你先回去吧,我之前吃了饭团,现在还不饿。”

以前在画室集训的时候,虞芙有过不吃饭的先例,因为觉得吃饭浪费时间,去食堂这段路以及吃饭的时间够做许多事。

被欧伦发现过一次后,他总会在虞芙的小包包里装一些饱腹感强的面包饭团与小零食,以及小瓶装的牛奶。

虞芙有一个很娇气的习惯,他不喜欢吃开封过久的食物,喝的也是。如果一瓶饮料开盖很久,他不会再喝第二口。

剩下来的东西都由欧伦解决。

虞芙盯着自己的画,眉头紧皱,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忽的,他小幅度活动了一下手腕。

过度专注后,他才意识到手腕有些些酸疼欧伦察觉到他的异常,将他的手接过,轻轻揉捏着他的腕部,低声道:“这么拚做什么。这个奖的含金量也不高,教授让你参加是想让你积累经验,凭你的水平,随随便便都能获奖。”

虞芙仍旧是那副冷傲的脸:“我做事就要做到最好。”

虞芙一开始不准备参赛,故而没有做任何准备,但既然他准备参赛了,那么就是冲着第一名去的。

如果拿不到第一,他参加这个比赛没有任何意义。

他说这话时毫不掩饰浓烈的胜负欲,柔弱无害的雪白脸蛋,蓬勃生长的野心,过於强烈的反差在他身上交织成无与伦比的魅力。

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欧伦低头失笑摇头,他一边帮虞芙揉着手腕,一边恍惚地想,当初他就是被虞芙身上这股劲儿吸引到的。

转学来的第一天,他就注意到了这位外表清纯楚楚的同学,很容易激发人的保护欲。可稍微一接触他才明白,虞芙并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

相反,虞芙很要强,学习成绩好,却比任何人都要努力。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长时间以来,他稳稳霸占年级第一的宝座。

哪怕后来他集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文化课也没有落下,是学校内传奇一般的人物。

怎么可能会有人不喜欢虞芙呢?优秀、美丽、勇敢、聪慧,任何美好的词语都是他的代名词。

欧伦垂眸看着那截细瘦精致的手腕,他用学语文接近虞芙之后,明里暗里劝退了许多追求者,尽管如此,喜欢虞芙的人仍不在少数。

说起来他还算幸运的,最起码能一直留在虞芙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