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实在不记得棺材旁边的桌上到底有没有插花了,因为当时情况很诡异,所以大家只注意了吸血鬼棺材,没有注意其他的。
林琅觉得女孩肯定是想把自己忽悠过来,不然为什么在电话里又哭又闹,结果现在变得这么高兴,完全没有害怕的样子。
林琅转身走出房间,说:「如果再有事情麻烦你报警,你的电话我拉黑了,别再打给我。」
林琅似乎生气了,女孩一下就着急了,追着林琅跑到电梯门口,结果林琅根本不理他,拉着张九和端木晋阳上了电梯。
电梯门关上的时候,林琅气的翻了一个白眼,说:「真是无理取闹。」
张九耸了耸肩膀,说:「看起来她喜欢你,估计是在追求你。」
林琅又摆出一种很臭屁的脸色,说:「真是太无聊了。」
张九挑了挑眉,林琅继续说:「而且我们狼人数量已经非常少了,需要维持种族,所以要和狼人族内通婚,我将来是要娶一个狼人妻子的。」
张九脑补了一下女狼人的样子,林琅的妈妈就是其中之一,长得不错,有种欧洲人的成熟美,然而那身材太高了!太高了!
真不知道林琅的爸爸是不是要突破两米了。
林琅说好了邀请他们吃下午茶,就给了端木晋阳一个地址,正好也在市中心,但是是比较豪华的那种奢侈场地,竟然还是会员制的。
端木晋阳没想到林琅竟然带他们到这里来了,这个地方的会员他也有,一般只是谈生意才过来,甜品的确很好吃,但是很贵。
林琅走进去,服务生竟然一副认识他的样子,笑着说:「林少爷,今天还要靠窗的位置吗?」
林琅点了点头,服务生就带着他们去了林琅的风水宝座,就在大堂,不是包间,但是这个位置的确不错,挨着窗户,座椅是沙发,非常的私密。
三个人坐下来,林琅兴致勃勃的拿起菜单来,两眼发光的说:「啊……我今天想尝试一下奶昔。」
张九翻了翻菜单,这是咖啡厅,一般的酒水饮料都有,还有一些创意的,造型别致漂亮的都有,张九点了一个看起来不是很甜的。
端木晋阳就要了一杯咖啡。
服务生过来点单的时候,特意笑着说:「林少爷,全都要加糖吗?」
张九立刻说:「不不,我的不要。」
端木晋阳也赶紧说:「我的也不用,少糖就行了。」
林琅眨了眨眼睛,说:「我的要加糖,谢谢。」
饮料很快就上来了,张九喝了一口,果然甜度正合适,这才是真正的饮料,如果加了那么多糖,简直都要糖尿病了!
这家餐厅的点心也不错,林琅点了好几种请他们吃,众人一边聊天一边吃东西,张九作为一个天师,据说对外的天师就跟对外经贸一样,比较挣钱,但是其实张九是保守派的,对外历史学的并不好。
张九好奇的问了问林琅关於狼人的事情,还有林琅的真正年纪。
林琅吸着奶昔,眨着蓝色的大眼睛,说:「唔,我今年二百五十岁了。」
二百五……
二百五十岁,其实就相当於普通小孩的十三岁半……
对於人类来说,二百岁已经是老王八了,那阅历见识啊肯定特别多了,但是对於狼人来说,二百岁还是未成年的小正太。
张九已经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二百五十岁还没成年的小正太了。
提起狼人,林琅一边科普,一边不忘了说:「我们最讨厌的就是吸血鬼,难闻死了,一声的血骚味!哼。」
张九:「……」哦,原来血是骚味的,不是腥味的啊……
张九觉得自己的鼻子肯定和狼人的鼻子长得构造不一样,不然为什么闻到的不是一个味道呢,对了舌头肯定也不一样,不然为什么他们对甜度的感知差这么多。
三个人正在聊天,林琅告诉他们吸血鬼有多坏,多么狡猾,多么没节操,身上的味道多么难闻等等,如果林琅遇到吸血鬼,一定要用自己锋利的狼牙去咬他,狼人的牙齿和爪子对吸血鬼的伤害是很大的,因为这样的伤口不容易癒合,而且还有灼烧的痛苦。
狼人和吸血鬼果然是天敌啊……
就在这个时候,吸着奶昔的林琅突然「咳咳咳咳」的猛烈咳嗽起来,然后飞快的一跳,猛地窜了起来,一下窜到了端木晋阳背后,只是露出一双蓝色的眼睛。
张九看到林琅这个反应,一回头,果然就看到了熟人,竟然是莫尔斯。
莫尔斯先生一身黑色的衣服,和昨天的打扮差不多,不过领带今天换成了全红色,在服务生的引导下正往这边走,一个看起来性感成熟的外国美女挽着莫尔斯的胳膊,两个人已经走了过来。
林琅全很哆嗦,一身的毛都要炸开了,刚才还雄心壮志的要用自己锋利的狼牙撕咬吸血鬼,现在只能跑到端木晋阳身后打哆嗦。
张九这个时候才相信,即使两百五十岁,还是个小正太……
林琅哆嗦着说:「两……两两个……还是两个……」
原来挽着莫尔斯手臂的金发碧眼的美女竟然也是吸血鬼,两个人从外面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林琅。
莫尔斯走过来笑着对他们打招呼,说:「端木先生,没想到咱们今天就见面了。」
端木晋阳点了点头,莫尔斯笑着说:「哦,这个小可爱也在。」
林琅抓着端木晋阳的肩膀,探出头来,呲着自己的牙齿,抗议的说:「我叫林琅,不叫小可爱。」
莫尔斯笑了笑,说:「那不好意思了,林先生。」
林琅还是个正太,第一次被人叫先生,一张白皙的小脸「噗」的一下就红了,张九好想冲过去使劲捏捏那张可爱的笑脸。
莫尔斯眯了眯眼睛,嗓子里发出「嗯?」的声音,似乎在沉思似的,对林琅笑了笑。
林琅更是全身要炸毛了,差点「嗷嗷」叫,立刻摀住自己的眼睛,听妈妈说吸血鬼都是狡猾的,而且毫无节操,他们会用眼睛吸引别人,然后再把他们咬死!
林琅使劲闭着眼睛,莫尔斯的手就伸了过来,轻轻蹭了一下林琅的嘴唇,林琅没看见,差点直接蹦起来,立刻睁大了眼睛瞪着他,说:「你……你干什么!」
莫尔斯抬了抬手指,他的手指上蹭上了一点儿粉红色的奶昔,笑着说:「林先生嘴边蹭了东西。」
他说着,竟然很自然的抬起手来,伸出自己酒红色的舌尖儿,轻轻一卷,把那粉色的奶昔卷进了嘴里。
林琅张大了嘴巴,粉红色的小脸瞬间变成了猪肝红,炸毛都炸不过来了。
张九笑了笑,感觉莫尔斯先生肯定是有恶兴趣的,应该是喜欢看林琅炸毛,其实张九也喜欢看,那张平时显得很老成的脸上,突然露出和年纪相符的表情,的确挺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