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缓总是忍不住幻想未曾发生过的事情。假如两人都不在这个朝代,连锋会是什么模样?
有可能是不苟言笑的酷哥,身高腿长八块腹肌,大学里很受欢迎的那种篮球队队长,不必寄人篱下,可以依靠自己努力过上很好的生活。
云缓天真的道:“你有没有感觉,整个王府死气沉沉,虽然大家都好好的活着,但没有一个人真正开心。如果我们都不在这个朝代,而在很久很久以后,或许每个人都很开心,都能做真正想做的事情。”
连锋揉了揉云缓的脑袋:“你想太多了,思考太多会耗费你的心神。”
云缓眨了眨眼睛。
连锋一直都知道云缓生得很好看,只是很多时候,因为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他更多是把云缓当成未长开的漂亮少年。
对这样漂亮又这样稚嫩娇弱的云缓生出过多的情--欲想法是不应该的事情。
所以当云缓用这么干净的眼神注视连锋时,连锋偶尔会生出些许既怜惜又罪恶的念头,既想捧在心口,又想狠狠磋磨。
云缓脑袋蹭蹭连锋的掌心。
整个王府中他最最喜欢的便是王妃和连锋。王妃是他母亲,不计回报的爱他,连锋是他最好的朋友,亦是最理解他,与他有着相似想法的人。
所以,在王妃和连锋面前,他可以露出最真实的一面。
连锋只觉得掌心里一片丝滑,云缓的墨发质感是那般美妙,只要触碰过一次,便不会忘记这种感觉。
能够触碰到云缓的头发,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毕竟前世那么漫长寂寥的岁月里,连锋只能沉溺在虚幻之象中。
人心过於贪婪,得陇望蜀永远只想更多。连锋亦是如此,他不满足於当下,想在云缓清醒的时候,轻轻捧着云缓温柔的面容。
这个时候已经很晚,房间里早就该点灯。
淡竹见连锋进了小公子的房间,他知晓连锋这个人性子孤冷,一向不喜欢别人随便打搅小公子,因而他想着连锋会点灯伺候小公子入睡,这种事情不用他们来。
但连锋并没有。
外面夕阳西斜,一点一点落入云海,最终只剩鲜艳似火的红云烧了半边天。
房间里一点一点的暗了下去,直至完全黑暗。
云缓很想咳嗽,他对自己的身体太了解了,他知道这次一定会咳出血。
对云缓而言,如果真正喜爱一个人,一定不要让对方担心。所以在王妃和连锋面前,他会让自己看起来还算健康。
自然,脆弱的模样也不能让讨厌自己的人看到,因为他们会幸灾乐祸。
云缓知道,自己无论在什么样的世界中,身体状况都是好不了的,他身体过分脆弱,只能让自己的性情变得坚强一点,虽然他有些笨,做不到十分坚强。
连锋在黑暗之中捧了云缓的脸:“怕不怕黑?我把灯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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