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年前,某位差点封圣的大文豪,大思想家,自嘲天弃之人的,被后世人封为半圣的一本手劄。
半圣他老人家的亲笔手劄,这是何等的珍贵!
绝对是无价之宝。
那位不曾蒙面的崔望,果然善於揣摩人心,送礼都送得这么有心意,太特么投其所好。
见见见!
冲着这份孤本,她也要见一见崔望。
此人不凡!
沈书文轻声说道:「崔将军知道你爱书,喜书。也确定松山书院以及郡守府的图书馆内,都不会有半圣的亲笔手劄,因为此书乃世间孤本。
外面流传的都是一些手抄本,而且残缺不全。此孤本,崔家世代珍藏,可谓是传家之宝。为表诚意,崔将军冒着被家法处置的危险,特意命我带来赠送给你。」
燕云歌喜不自胜,崔望这家伙真会送礼。
看她建图书馆,四处搜罗书籍,於是得出她爱书的脾性。
为表诚意,直接拿出传世孤本,本钱下得够狠的。
投其所好!
没有人比崔望更会投其所好!
燕云歌高兴啊!
心中不由得感慨,要是世家多几个像崔望这般会投其所好的人,那该多好啊!
她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想要什么别人都主动送到手上,简直爽歪歪。
这种事,也只能做做梦。
她对沈书文说道:「这份礼物我很喜欢,请代为转告谢意。他明年若是真能来平阳郡,我必然盛情款待。」
沈书文闻言,也跟着笑了起来。
「崔将军说你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果不其然。听闻表妹出京南下之前,将京城的藏书搜刮一空,真是令人佩服又艳羡。」
「沈表哥若是有喜欢的书籍,你开个单子,我让人准备手抄本,送到你府上。」
「多谢表妹!不计较我职责在身,还肯借书给我。」
燕云歌似笑非笑,「敢问沈表哥,你如今是为朝廷尽忠,还是为崔家尽忠?」
沈书文郑重说道:「崔大人对我有提拔之恩,又将孙女许配给我,我对崔家心存感激。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端着朝廷的饭碗,自然是对朝廷尽忠。」
「若是有一天,朝廷要铲除崔家,你又该如何?」
沈书文眉头紧皱。
许久之后,他才说道:「不曾发生的事情,我也不知我会如何做。只求无愧於心。」
燕云歌扬眉一笑,「好一个无愧於心!你是朝廷命官,本不该出现在平阳郡,但你却为了崔望,甘愿走这一趟。其实在你内心深处,你是向着崔家。
崔家乃是百年世家,底蕴深厚,关系人脉之广,难以想象。你想振兴家业,选择崔家没有错。时辰不早,以免有人发现你的身份,你走吧!」
「多谢表妹!」
沈书文也没废话,起身,郑重一拜,出船舱,上踏板,回到船上顺流而下。
就此别过!
燕云歌打开窗门,看着远去的船只,嘴角扬起一抹笑容。
萧元初小朋友带着弟弟萧元嘉,回到船舱。
「娘亲,娘亲……」
他一头的汗水,挣脱掉嬷嬷的手,朝娘亲的怀里扑去。
昔日小胖墩长高了,体重可没减少,反而还重了几斤。
只是因为长高了,肉结实,所以看着不胖。
那重量,那满头的汗水,扑进怀里还得了。
燕云歌伸出一根手指头,抵住孩子的头,「跟着嬷嬷去洗涮,换一身清爽的衣衫。在船上你也不消停,怎么出了一身汗?」
「好玩!」萧元初小朋友嘿嘿一笑。
只要能出门,都好玩。
更何况是在船上,那就更好玩啦!
「一头的汗水,快洗洗。」
下人打来热水,燕云歌亲自监督洗漱,换上清爽的衣衫。
身为弟弟的萧元嘉小朋友,挣扎着从嬷嬷怀里梭到地上,他要爬!
他蹬着两条小肥腿,努力地想要爬到哥哥身边去。
哎呦……
爬不动啊!
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小肥腿怎么蹬也蹬不动。
算了!
於是乎……
我们的萧元嘉小朋友,直接趴在毯上睡觉。
哈哈哈……
燕云歌乐不可支。
「臭小子越来越懒了。」
听着熟悉的笑声,萧元嘉小朋友很给面子的抬起头,好奇地张望了一眼。
一双大大的眼睛,睫毛老长老长,显得特别无辜。
彷佛是在说,没吃饱蹬不动腿,你们又不肯帮帮我。
燕云歌一把抱起越来越懒的萧元嘉小朋友,亲亲他的脸颊。
「七斤越来越可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