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2 / 2)

重生日常 容默 4188 字 2个月前

最近这么忙,她自己都没把自己的生日当回事,还以为别人根本就不记得了,却没想到女儿还记在心上。

她忍不住感性地红了眼睛。

好在孩子们看到蛋糕后的欢呼声,冲淡了赵秋月的泪意。

大家一起笑着唱起了生日歌。在孩子们和家人的围绕中,赵秋月幸福地许了愿,大家一起吹灭了蜡烛。

让赵秋月更加感到意外的是,已经多年不会送她礼物的丈夫,竟然送了她一个小小的礼物。

赵秋月怀疑地看了眼丈夫,又看向好像不知情的女儿,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总归心里还是很高兴就是了。

孩子们也很高兴,没想到晚上还能分到生日蛋糕吃,好多人回家后都兴奋地学给了家长听。

家长们知道后也觉得这家托管班很不错,没有单纯地把孩子们作为赚钱的工具,而是真心实意地把他们当成家人照顾。

只有叶壮志看着那么大一块蛋糕都分给小孩儿吃了,觉得很是“浪费”。但他好歹还有点基本的情商,没有当着妻子的面说出来,而是回家后偷偷对女儿抱怨,还问她蛋糕是花多少钱买的。

叶蓁蓁没说多少钱,只道:“蛋糕不分给他们,拿回家来咱们又吃不完,不是更浪费么?只要大家都开心就好了,花了多少钱您就别问了。”

“那你哪儿来的钱?”最近托管班虽然收入了几千块钱,但这里面有好多都是开班的成本,叶壮志怕妻子溺爱女儿,让她拿去乱花了。

叶蓁蓁正好想跟爸爸妈妈说这事儿呢。

她把赵秋月叫了过来,告诉他们自己写了篇“作文”,从网上投稿到杂志社,得到五十块稿费的事儿。

两口子都很吃惊。

但也并不是觉得无法接受。

他们这里的小学生是从三年级开始写作文的,而且都还只是二百字的那种。

从四年级开始,他们要写四百字作文了。至於水准嘛……嗯,大多数人就是小学生水准,不带嘲讽的那种。

但叶蓁蓁不一样。

赵秋月自己就是教语文出身的。从叶蓁蓁会说话开始,赵秋月就走到哪儿教到哪儿,教女儿说成语。

叶蓁蓁三岁的时候,就能熟练运用上百个成语。幼稚园的领导得知后,还邀请她们在全区家教会上表演,当时得到了热烈的反响,很多人都向赵秋月取经,如何给孩子启蒙。

但除了成语之外,赵秋月很少特意教女儿什么知识,以至於叶蓁蓁上学前连加减乘除都不会,算个数还要借用脚趾头。

如果硬要说教的话,那就是言传身教了。赵秋月很喜欢看书,叶蓁蓁也喜欢。

或许是相比於同龄人来说,叶蓁蓁阅读量很广的缘故,她的作文成绩很好,从开始写作文开始,基本就是一路范文上来的。

不过过去知道女儿作文好,还以为她只是在小学生范围内的好。赵秋月两口子还从未想过,女儿的文章竟然能登上杂志。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赵秋月忙说:“是哪家杂志?明天就让你爸爸去买几本!”

叶蓁蓁汗颜了一下,前世妈妈就有这个“爱好”,总是喜欢收集她的作品,还给她写长评,让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不用了,现在只是过稿了,还没有刊登呢!过段时间杂志社应该会寄过来一本样刊,到时候留着就行了。”

赵秋月却不依:“不行,一本不够用。我听说现在考大学都有什么这个那个特长生的,你这么不爱练二胡我也不指望你能做二胡特长生了,但要是写作方面有特长,说不定也能破格录取呢?”

叶壮志本来听说还要去多买几本杂志还不大乐意,不过听妻子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和十几二十块钱相比,要是女儿高考能加分甚至破格录取,那可就划算太多了。

叶蓁蓁没办法,只得告诉了爸爸妈妈杂志社的名字,还有自己的笔名。

叶壮志奇怪地问:“你干嘛学人家起什么笔名,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多好?你现在用笔名,将来考大学,人家不认笔名怎么办?”

赵秋月也说:“就是啊,你用真名多好,就不会有人怀疑你是冒充的了。”

叶蓁蓁没想到爸爸妈妈的脑洞竟然这么大,影子都还没有的事呢,他们就想出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了。

不过自主招生这回事儿,叶蓁蓁还真的经历过。如果这辈子要再来一次的话,她算是有经验的了。

叶蓁蓁说:“我会有办法证明自己的笔名的,这个你们就不用担心了。对了——”她怕父母再纠缠此事,非要她用真名写作,忙打岔道:“托管班已经开班了,一切看起来都挺顺利的,咱们这周末要不要请客温居呀?”

赵秋月点头说好:“就这周末吧,再冲了就不叫温居了。”

叶壮志厌烦应酬,微微皱眉说:“都请谁来?”

“你爸你妈,你弟一家,这就是五个人。我爸妈、我姐、逸飞,我弟……”

说到叶蓁蓁的舅舅,赵秋月有些犹豫。她和弟弟的关系还可以,但是非常厌恶弟媳。

叶蓁蓁的舅妈鲍凤芹是外地人,因为当地太穷了,就和乡里的几个小姐妹跑出来打工。

说是打工,但赵秋月隐约听人说起,鲍凤芹以前是在KTV做那种打抆边球的服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卖艺的小姐差不多。至於有没有卖身,没人知道。

光是有这样的背景也就罢了,偏偏鲍凤芹还是个好吃懒做的性子。自从和赵夏荣结婚后,她就什么都不做了,天天跟家里待着。

如果赵夏荣赚钱多,她全职做家庭主妇也没什么,可赵夏荣只是一个普通的、非正式的工人,工资一般。鲍凤芹呢,也是从来都不收拾家,家里乱的跟猪窝一样。她也不做饭,一家三口都是天天吃泡面凑合。日子越过越难,每次赵秋月去弟弟家都要皱眉,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这门婚事,当初赵秋月的父母都很反对,可架不住赵夏荣迷了心窍似的要娶鲍凤芹,两老也没办法。

原本一直说要给儿子买房子结婚的赵老爷子,最后硬是没给小俩口买房,只让他们自己租一间破破烂烂的平房,和一群穿着破破烂烂的农民工做邻居。这样一对比,刚刚住进新房子的赵秋月算是姐弟三人里过得最好的了。

“我弟那边我会说的,至於他们来不来再说吧。”

叶壮志点头说:“这么一算就是十来个人了,你还有什么朋友要请么?”

他自己是没有什么朋友的。

赵秋月想了想说:“就小伍和她女儿吧。”说完又看向女儿,“你呢蓁蓁,想不想请朋友到家里玩儿?”

叶蓁蓁摇头拒绝:“不用了,一大家子的人,我怕我同学别扭。”

赵秋月理解地说:“也好,那你将来有机会,再单独请同学来家里做客。”

不得不说,住进新房子之后,心情最好的人就是赵秋月了。

在自己的家里,不用看婆婆的脸色,还有地方招待客人,日子和以前相比不知道好了多少。

为了这次温居,叶蓁蓁一家三口做了充足的准备。邀请完客人之后,他们就合计起了要做几个菜。周五下午,叶壮志就把大部分的菜都买回来了,提到家里。

赵秋月怕明天上午来不及,周五一下班就开始回家准备,叶蓁蓁也帮着妈妈一起摘菜、洗菜、切菜。就连向来不爱进厨房的叶壮志,也帮忙刮鱼鳞、收拾鱼的内脏。

叶蓁蓁从小就不爱吃鱼,主要是因为她不会吐鱼刺,还被卡过两次嗓子,每次吃鱼都是在家人的半逼迫下吃的。

长大后没人管了,就更不爱吃了。可D市临海,包括叶家人在内的大多数当地居民都喜欢吃鱼,基本上每次聚会都是少不了各种鱼的。

叶蓁蓁只能扭过头不看,专心切菜。

除了叶蓁蓁的奶奶和舅妈不来之外,其他客人都接受了他们的邀请。

十一个客人加上叶蓁蓁一家三口,那就是十四个人。赵秋月决定取双数,做十六个菜,讨个吉利。

这十六个菜当然不可能都是大菜了,赵秋月特意让叶壮志买了一些熟食、小菜和花生,到时候用这些副食品凑个数。

周阿姨知道他们家要请客的事情,知道赵秋月一个人要做那么多菜,就主动提出要来帮忙。

赵秋月刚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但她也想请小周来家里坐坐,就答应了。

有了周阿姨的帮忙,一顿丰富的大餐赶在中午十二点之前就做好了。

他们家的厨房不大,顶多容两人转身,叶蓁蓁就没有添乱,而是带着伍阿姨的女儿佳佳、周阿姨的女儿多多一起在自己的房间玩。

佳佳比叶蓁蓁大两岁,小姑娘看起来很文静、内向,好像很听话的样子。可这个时候赵秋月她们都没有想到,佳佳长大后会成为她们这些好朋友的孩子中最叛逆的那一个。

叶蓁蓁听说佳佳姐姐高考失利之后,就提出出国留学,但当时他们家存款不够,就借了很多钱出去。

结果大学念到第二年,佳佳姐姐竟然意外怀孕了。

让所有人跌破眼球的是,龙佳佳没有把孩子打掉,而是休了学,结婚生娃去了。

那个时候她才刚刚二十岁出头。

伍阿姨简直要气炸了,可又拿自己的女儿没有办法。好一段时间,伍阿姨都觉得面上无光,赵秋月他们的朋友聚会都称病不肯参加了。

要是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带着娃继续上学也不是不可以。

可龙佳佳到底还是年纪太小,自己还是个半大孩子呢,根本没有玩够。

因为她平时都不管孩子,顶多拍照的时候抱着孩子晒个娃,以至於她的老公非常不满,沟通无效之后向她提出了离婚。

看着眼前几乎没有什么话、总是抿着嘴的内向小姐姐,叶蓁蓁不由感慨,人的命运是这样的神奇。虽说大多数人过的都是平凡至极的生活,然而总有人能把生活变成电视剧,甚至比最狗血的电视剧还要跌宕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