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1 / 2)

第三卷 第三十四章 不许叙旧

这女人一直对着阿德斯走过来,最后几步居然用跑的,然后一头撞进了阿德斯怀里,双臂如两条黑蛇一样缠在了他的腰上。

「阿德斯,我的阿德斯。」她呻吟似的呼唤,「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八百年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之前听说有人冒你的名出现在大陆上,还有你的军团,我有多气愤呀。但列斯达说是真的,果然他说对了。你回来了!阿德斯,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难道你为那件事——」

「好了,爱西。」阿德斯低声喝断她。

大部分男人都为这一幕而羡慕阿德斯,也许还有人在想像着那肉体抱在怀里的感觉,而阿德期却一直挺直着身体。但尽管如此,孤儿还是在目瞪口呆后,对他感到极为不满。

他怎么能?怎么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抱着他?

这女人叫爱西?难道是驿马家的那个女祭司?为什么她会认得阿德斯?还提到了八百年前?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长生不老吗?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和她是什么关系?看样子他们亲热得不得了啊。

「别这样对人家好吗?怎么说我们的关系都是非常亲近的,就算有误会,你也明白我是有原因的,你不能恨我,你明知道我对你真——」她的话再度被打断了,是被孤儿打断的。

孤儿没有说话。但是一下子硬生生挤进了两人中间,把阿德斯挡在自己身后,挤得爱西一个踉跄,差点向后摔倒,幸好被同行地一队健壮女侍女中最前面的一个扶住。

她娇滴滴的叫了一声,孤儿根本不理会。因为个子比爱西矮,扬着下巴看她,也不说话,但眼神中的威胁,和对阿德斯占有慾的表达。是个女人就看的出来。

「呀?这位小姐是谁啊?」爱西惊讶地问,但孤儿知道她是装的,她的眼神流露出的信息是知道孤儿的身份地。孤儿面貌特殊,只要是大陆上的人,看她一眼都会认出她来。

所以,她仍然不说话。就那么瞪着爱西,如果手中再有两把刀就更好了,更能充分表达她的愤怒。切,碰我的男人,也不看看地球是个什么地方,绝对能培养出为保护心爱之物而不惜拚命的女人来!

没人接爱西的茬,周围还有人在悄悄围观,爱西很尴尬。只得继续自说自话,「难道是盈禄小姐?真是久仰大名。听说您雇佣了阿德斯做为保镖。其实以您地美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她讽刺孤儿不够美,提醒她引不起男人的慾望,不要妄图争夺阿德斯。

孤儿冷冷微笑,「本小姐一向谨慎。遇到危险也有人保护。倒是爱西祭司你,应该是不怕有什么危险的。」爱西花名在外。听说常常与驿马公爵日夜鬼混在一起,还和好多驿马家的封臣或骑士有过风流韵事,所以孤儿讽刺她人尽可夫。

爱西眼色一寒,但马上又恢复了常太。男人,她是不在乎的,她只是想让阿德斯做她的裙下之臣。而孤儿则正气凛然,似乎有人胆敢碰阿德斯一下,左手碰,她会剁掉那人左手,右手碰,她就剁掉那人右手,双手碰的话,就等着一辈子吃饭让人喂吧。

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却都被这两个女人间地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

爱西哼了一声,不理会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立即笑靥如花,变脸非常快,「阿德斯,这么巧我们遇到,你到我住的地方来好吗?我们好好谈谈。我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

这话性暗示明显!

孤儿判断,或者她反应过头了,或者爱西并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对於一个女人来说,自己所爱地男人被明显是狐狸精的女人上下其手,任谁都会发丧失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