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 / 2)

魔王难养 漫空 2279 字 2个月前

「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这什么烂梗?

「我是最好的杀人武器,我可以杀死任何人。」朝闽的手指已经解开叶宇的上衣,他眼里没有一丝慾望,只有清澈的水光。「可是他们又觉得不满意,将我重新囚禁起来,可能是我不听话,因为我谁都杀,只要是人无论敌我都杀。」

越听越不对劲,叶宇困惑地看着他,看不到他脸上的悲伤,愤怒,仇恨,连一点动容都没有。

就好像他就是在讲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我开始感觉到无聊,从洞窟里走出来将他们都杀了。」

这是变态进化史?充满了番茄酱的渲染效果。

「杀光所有人后,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所以我独自一个人走遍江湖,去拜师学艺。可是每个看到我身上花纹的老头子,都想杀了我。」

「你不是在讲故事?」叶宇突然问,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猜测,连声音都不稳定地抖了一下,可是前期那些换东西的经历实在太挑战他的常识。

朝闽很有耐心地说:「是真的。」

是真的……

叶宇突然想起朝闽先前,在月光下那个破碎的样子。

那一切都是被人割下来,又换上去的吗?

眼眶转瞬一热,叶宇眨了眨眼,「他们,他们是谁?」

是什么丧心病狂的疯子,才会对刚出生的朝闽下那种死手。叶宇感到自己额头上的青筋都在暴跳,僵硬麻木的手指气得颤抖不止。

「照世俗的称呼,父亲,母亲,叔叔,表哥,或者还有祖父祖母之类的。」

朝闽好心地笑了笑,「没事,他们都不在了。」

卧槽你个大爷,得拉出鞭屍才能泄他心头之愤,一群畜生。

朝闽伸手安抚地顺了顺叶宇起伏的胸口,「我对什么都感到好奇,什么都想学习,后来一个厉害的老头骂我,无心无情,孤独一生,永受诅咒。他说我是一个死不掉的怪物,会不断再生,手被人剁掉只要养一些时间就能长出来,皮肤被割开,也很快就能好了,只不过心脏被人捏爆我就会死。」

什么玩意?这根本不是人吧。

叶宇眼里的震惊完全无法压抑下去,朝闽难不成是外星人?这是武侠变玄幻,玄幻完了还觉得不过瘾又要成科幻是不?

「我学习了很多,经历了很多,时间过得越是久走过的路就越是长,看过的风景就越是荒凉,认识的人都怕我。我开始觉得很无聊,无聊到又开始想杀人。」朝闽的表情有一种空白的茫然,但是慢慢的,他想到什么,虚无的眼神放在叶宇的脸上。

他脸上的空白鲜活起来,连眼睛都带上温暖的光,「直到遇到你,你对我很好,好到成为我的心魔。」

叶宇还在愤怒着,听到朝闽的形容,也不知道要怎么回覆,心魔完全不是一个好词。

「我想要与你纠缠一辈子。」

纠缠也不是什么好词,叶宇觉得朝闽的中文课该去上上。

「可是你又不接受,我抓来的那些人。」朝闽有些可惜地说。

叶宇苦着脸,看样子朝闽还不死心想说服他,将那些人全砍了给他做药吃。「我们找别的法子吧。」

朝闽的手指已经滑到他的衣服下面,手指的冰凉让叶宇感受到颤栗,最后终於停留在下腹的地方。「别的法子,生怕你受不了。」

「死人不?」这个还是问清楚点,免得到时候好几条冤魂吊在身后,叶宇睡觉都不安生。

「不死人。」朝闽笑着说,「有点痛。」

叶宇豁出去了,「忍忍就行。」一个大男人还怕那点痛。

「可能有点冷。」朝闽又想了想,才轻声说,说不出的贤良淑德。

「衣服多穿点就行。」叶宇连痛都不怕,还怕个毛冷。

朝闽凝视着叶宇,最终还是低头在他唇上留下一个冰冷的吻。「那么,我会将你浸入寒潭,割开你的四肢,重新换经脉,然后在割开你的肚子,将种子拿出来后,换一个新的丹田给你。还有血液也要换掉,跟我一样的,只要熬过那段时间,你就跟我一模一样了。」

叶宇,……

朝闽摸着他的脸,眼里都是浓浓的爱意。「多好啊,叶宇,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我是怪物,你也是。我寿命比先天体质的习武者还要高很多,你也会是。我不会放开你,你也别想放开我。我活着,你更不准一个人死去。」

叶宇大脑当机,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直到朝闽再次吻住他,他才听到朝闽轻声的喃语,如枷锁又如欣喜的宣告。

「真好,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