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无肉不欢 橘花散里 3090 字 1个月前

荳蔻初成

浩荡书海里找了几天,我终於摸出规律。

易容秘籍那么多年都没被发现,必然是鲜有人阅读的冷门书籍,而且书是林洛儿不小心碰掉的,可以排除超过我身高的书架。这样一来,剩下的范围就少得多。

皇天不负有心人,三个月后,我在一本布满灰尘的《圣南经》里找到了那张薄绢,上面密密麻麻写满蝇头小楷,看得人眼花缭乱,经辨认,确是由欧阳子先生写的易容之术。

我自认不是文盲,但古代文学没有标点符号,需要靠语感和经验来断句,而且里面有大量引经据典之处,难以阅读。我只好找来草纸和炭笔,将上面的文字用简体一段段翻译在纸上,然后用标点给它划分出各种断句,选出最合理的文字排序,再去藏书阁里寻找相应的典籍解读。

幸好吴管事三天两头被南宫冥赏赐,五天三次被石头敲打威胁,几乎将我当姑奶奶供,大事小事都不让沾手,每天拿着拂尘给东西弹弹灰,就可以躲去二楼继续读书。

日子又持续了三个月,终於全部研读完毕。

欧阳子先生果然妙人,他将易容之术分三等,下等换貌,中等换形,上等换神。

换貌则是普通武侠小说里写过的人皮面具,要从新鲜的屍体脸上采集研制,好处是可以瞬间易容,坏处是神情呆滞,不能持久。

我没将死人皮肤带脸上的勇气,所以放弃。

改型是用各种道具和药物在小范围内调整容貌,可以掩饰疤痕、增添皱纹、更换肤色、微调五官轮廓,修饰体型,达到似是非是的效果。好处是持久自然,而且变化不太显眼。坏处是如女人化妆似,每天都要琐碎麻烦一次,晚上还要卸妆。

换神是改型的升级版,欧阳子只用了两百字描述。大意是形神合一,才能让所有人都认不出自己,达到真正改头换面的目的。

给乞丐穿上官袍,,依旧是乞丐。公主沦落民间,亦是公主。

所以演技和骗术才是易容的真谛。地球上曾有明星去吃饭被粉丝识出,索要签名。他只摸摸头,像个乡下人一般惇厚笑道:「我和他真的那么像吗?」由於他演得到位,粉丝便信以为真地赞美:「是啊,你们可真像。」

欧洲也曾有扮演东方公主的骗子,气态优雅,举手投足吻合大家对中国想像,即使她一句中文都不会,也让整个皇室信以为真,以礼相待。有去过中国的中国通来揭穿,却被骗子反咬一口,中国通倒成了真正的骗子。

我觉得很有道理,但需要长时间练习,所以暂时只采取改型法,暂定伪装桃花藓方案。

将易容术全文牢牢背下,我在灯台上将所有手稿烧毁,原着放回原处。

分几次请石头去镇上时给我买了些易容工具,又找出《百草说》,一边观察上面绘出的植物图案,一边去后山寻找。几十种东西大约花了一个月才准备完成。

调配过程中,我怕不好使,先在手背上做实验。

第一次剂量太多,将皮肤烧了两个泡。第二次剂量太少,颜色染上去轻轻一洗就掉了……

实验了无数次,我终於掌握最佳调配方案。

这时林洛儿晒黑的皮肤已恢复白皙水润,越发漂亮的五官即将无法被伪装遮掩,小禽兽看我发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我赶紧开始实行计划,从双颊和下巴开始,让脸上长出数点小红斑,带着脱皮现象,慢慢扩散,一个月后蔓延至全脸,很是骇人。

闷热的额发撩起,睫毛不再剪去。

小禽兽看见我这张脸,急得不行。派出人到处寻觅良医,珍贵药品不要钱似地送给我,几乎堆满屋,还悄悄在江湖上悬赏,千金求方。

方圆百里的名医统统给带了过来,个个把脉把得直皱眉头,被再三逼问后讪讪说大概是「脾胃之热上蒸,外表风热而成」,除了禁止皮肤晒太阳,禁止吃部分食品外,还开了一堆名贵药材内服外敷,都是吃不死人的养生东西。

我自作孽,天天被小禽兽逼着喝药喝得苦死了,但也心甘。没事时就坐床边看书,性子越发沉静,不爱说话。

小禽兽折腾了一个多月,见没有好转,便托人从东海带来一个珍珠面纱送我,用正在换声的沙哑嗓子安慰道:「洛儿妹妹别担心,只要遮住阳光,你的脸慢慢就会好了。」

我伏桌「抽泣」道:「哥哥别说了,我的脸是这辈子都好不了的。」

「不会,」南宫冥拉着我发誓道,「若再治不好,我便带你去神医谷求医,白先生医术天下第一,必能让你恢复美貌。」

我给吓了一跳,赶紧摇头:「白先生脾气怪异,用这种小病去劳烦他,会被一顿棍子赶出来的,回来还再得挨焕主子一顿棍子。反正桃花藓是小病,也不要紧,自己慢慢治几年,兴许就好了。」

南宫冥看了我许久,叹了口气:「傻丫头,你年纪还小,不知道。女孩子容颜怎会不要紧。天下男子虽说娶妻好德不好色,但食色性也,圣人也有几分爱美之心。若女子相貌过於丑陋,怎入得了他们眼?不入眼,又怎长久相处,去发现你千番贤惠,万种好处?」

他说得很有道理,可惜我追求的就是没人要的境界,於是笑着说:「姻缘天注定,嫁不出便嫁不出,我不强求。」

「尽说傻话,」南宫冥轻轻坐在我身边,用他带薄茧的手指绕过我的长发,冲疑片刻,抚上双颊的块块红斑,凝视许久,怜惜地安慰道,「洛儿不怕,若那些男人真没眼光,看不上你的好,哥哥便宠你一辈子。」

他诚恳的声音没有半丝勉强。让我心里传来阵阵感动,低声问:「你不嫌我丑?」

「你不丑。」南宫冥干脆回答,又见我仔细盯着他,急忙回身拿起桌面上那本被我精心用《道德经》封面包裹好的《列国风情》,肯定地说,「我知道你的好。」

我有点内疚:「举手之劳罢了。」

「我爹讨厌我看乱七八糟的杂书,若是被人发现告上去,又得挨训。」南宫冥深深叹了口气,忽而又换了欢快表情,动员道,「我们都别想难过的事情了,来点有趣的事,上次你给我找的那本《阿黎也海志》真的很有趣!里面说中土西边的大陆上有异兽,蹄似牛,头似鹿,步行似鹤,高达数十丈,身上灿烂金钱斑,性子温柔和善,有角不战万物,有蹄不伤众生。想必是传说中的麒麟!」

是长颈鹿吧……

南宫冥继续神往道:「听说那里还有奇鸟,体高数丈,鸣声惊人有翅不飞,却可日行千里。你说会不会是大鹏?」

是鸵鸟吧……

我此时心情甚好,便顺着他的话说:「小时候住镇上,有过一个海客告诉我,南方尽头有冰雪化成的小岛,里面住着黑白相间的大鸟,走路摇摇摆摆,不会飞翔,他们雌产卵,雄孵化,群居抗寒,可几个月不进食。我想大概是他编出来哄孩子的,书上的东西也未必一定能信,居然还说有脖子长达半丈的人,那不成了妖怪吗?」

南宫冥摇头道:「不亲眼看过怎知真伪,或许真有脖子长半丈的人呢?」

我笑道:「将来亲自去看看,就知道了。」

南宫冥的头又垂了下来,很快恢复原本的正经小大人模样,一板一眼地说:「我是南宫世家的独子,爹爹在我身上寄予很大的希望,将来必须继承家业。书上的有趣东西笑笑就罢了,男人大丈夫责任最大,我应以家业为重,不应因自身任性而误事。否则……爹爹会更失望的……」

见他收拾书本,即将离开,我「无意」道:「你是焕主子的独子,唯一血脉,他对你的也太严格了吧?我们乡下人家似乎都不会这样啊。」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南宫冥停住脚步,笑着回答,「是我还不够努力,做的不够好,不能完成他的期望,所以他才生气。只要我以后继续认真练武,将南宫世家发扬光大,他一定会重新喜欢我的。」

他善良得让我不知说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