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百无禁忌 若然晴空 1968 字 1个月前

37、铁骨铮铮方侯爷(16)

我没有继续问, 即便方应看的反应不对,他也至多是说话不好听,结果是一样的。

本就是陌路人, 何苦强求缘分。

比起这个,还是鹦鹉更有趣一点,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 可惜的是,方应看一送走金风细雨楼的人,就去换了衣裳, 金冠也换成了普通的玉冠, 看起来和鹦鹉没有半点关联了。

我本来还想让他穿着那一身提着鹦鹉走几步看看的, 也只好遗憾作罢。

方应看显然是在金风细雨楼那边受了气, 他脑子聪明, 苏梦枕只有挨他气的份,气他的多半是杨无邪,但他并没有跟我详细说说今天金风细雨楼一日行的意思, 反而在晚饭的时候提出想送雷媚的遗体回江南雷家。

雷媚是六分半堂创始人雷震雷的女儿,雷震雷出身江南霹雳堂, 他死之后雷损上位, 雷媚因为还小就被留了下来, 后来渐渐长大,姿色惊人,就被雷损看中做了情妇,我有点弄不懂雷损的思路, 不过雷媚是个正常人,她一边在江湖上广撒网,一边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广撒网捞到了少年时代的方应看,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则得到郭东神的身份,尽一切力量准备搞死雷损。她不光出卖雷损,还出卖一直暗地保护她的金风细雨楼,至於有没有向别人出卖过方应看,则另当别论。

我莫名觉得雷媚这个仅和我有一面之缘就误死在我手下的人和方应看很像,假如方应看没有义父的声势,没有过人的智谋,他大概也会活成雷媚这个样子,也就怪不得两人能够有这一段红尘缘分。

我对方应看的过去没什么想法,因为我不爱他,我只是稍稍地有那么一点喜欢他,一个姿色上佳,温柔体贴,百般殷勤,还让人不怎么讨厌的男人是很容易让人喜欢的,但也仅仅就是喜欢了。

和我手里的鹦鹉区别不大。

方应看一走两个月,我也回了神侯府,在第二个月的月尾等回了无情,他还带了一个叫追命的捕头,人称三爷,看着也有三十来岁的样子,一身酒气,不修边幅,但我莫名很喜欢他那双清明的眸子,直到诸葛神侯给我介绍他的武功。

其他的也就算了,其中一门喷酒术真的让我开眼,喷酒术这个名字取得好听,但实质上就是一口酒含着,打斗的时候出其不意喷人脸上,据说还有被他喷瞎的,於是我坚决不肯跟他切磋,生怕被「出其不意」了。

不切磋,还可以喝酒。

诸葛神侯对这个年纪最长带艺投师的弟子还是很宠爱的,专门把神侯府里储存好酒的老楼划给他守着,平时怎么喝都没关系,反正府里爱喝酒的也就是他和戚少商了。

追命这个人当真比戚少商好了不止一倍,他也是个多情的人,但从来都是一段感情(被迫)结束之后才开始下一段,每次都是真心实意,奈何每次都落得一人伤心,其中有蓄意接近他的,有中途遇害身死的,还有一个喜欢到不行的,结果那户人家把女儿送进宫里做妃嫔了,从此只能江湖不见。

追命说起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我觉得很不理解,抢过他手里的酒坛,问道:「那位舒小姐既然还活着,好端端地待在宫里,你喜欢她,为什么不去把她抢出来?」

追命的眼神陡然清醒了一瞬,随即又泛上了醉意,他低低地说道:「她是皇妃,我是捕头,就算我能把她带出来,难道以后就带着她过浪迹天涯的日子?」

我给他出主意,「宫里的反正是昏君,我们先把他杀了,等舒小姐成为太妃,弄出来就简单多了,等新君上位,谁还管你崔三府里的夫人长得像不像前朝的妃子?」

追命悚然一惊,一双眼睛毫无醉意地看着我。

我觉得他是不敢,於是鼓励他道:「你别担心,我跟你一起去,想想舒小姐,既然宫里有名有姓的妃子里没有她,她过得一定不知道有多苦,也一定很想你去带她脱离苦海……」

我的话还没说完,追命的眼皮又垂了下去,他说道:「戚姑娘,如果世叔在这里,这就不能算是一个玩笑了,我辈神侯府中人,以忠君爱国为念,这样的话……日后不要再提了吧。」

我觉得他是怂了。

我有点生气了,替那位舒小姐不值当,假如我是追命,心爱的女人进宫几年毫无音讯,别说忍,就是想让我少砍皇帝老子几刀,我都不一定听。

但我没有表现出来,我发现追命对我有了一点警惕,警惕我有可能真的下手,於是我机智地和他又喝了几坛酒,他似乎也想把我灌醉,好让我忘了今天的事情,甚至去开了一坛四十年的美酒「千里春」,一坛六十年的「梨花白」,一坛七十年的「醉生梦死」,他自己只喝了一碗,剩下的全给我灌下去了,我喝得直打嗝,当真感受到了一股许久未有的醉意。

我以为我还能喝,但酒意上头之后,我最后一个清晰的念头是:原来我不能再喝了。

我重重地拍打着追命的肩膀,骂他,「怂!孬种!皇帝!皇帝给你戴绿帽又怎么?是我就弄他!不光要弄他,还要睡他!他睡我的女人,我还不能把他睡回来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