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2)

别那麽骄傲 随侯珠 2084 字 1个月前

沈熹这才把嘴巴放平。

学校的小树林里,细碎的阳光透过羽状的叶子洒落下来,彷佛碎金子堆满了一地。沈熹拿着手机发短信,良久打不出一个字。

何之洲开口问沈熹一个问题:「你要与林煜堂分手是因为那个女孩?」

沈熹奇怪何之洲为什么会知道那个女孩。她问何之洲:「你已经看到过了。」

何之洲并不隐瞒:「昨晚见过一面。」

沈熹情绪有点失落下来,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其实很多时候,她已经习惯不计较某些小问题,习惯到这些小问题变得不那么重要,无关痛痒。只是她差点忘了,积水成渊。

「何大哥,你觉得她比较漂亮,还是我?」沈熹问何之洲。

何之洲转过头看沈熹,结果看的是「自己」的脸,又默默转回头。沈熹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面随身带的镜子递给他:「你仔细瞅瞅。」

何之洲没有那么无聊,声音平实,没有任何感情地发问:「都要分手了,问这个有意义么?」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沈熹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太不了解女人,这个问题意义可大了,这决定林煜堂是眼睛坏了,还是脑子坏了。」

呵呵。何之洲默不作声,过了会他才说:「外貌这东西没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各花入各眼,不过看脑子,应该是那女孩比你好。」

沈熹咬了下唇,愤愤不平地看着何之洲,可事实的确这样子。然后她又找了一个让自己「坚强」活下去的理由,她对何之洲说:「书上都说男人喜欢笨女孩,尤其是聪明的男人。」

「呵呵。」何之洲反应像是听到一个冷笑话,他十分残酷地反问:「哪本书说呢?我什么时候又被代表了?」

沈熹不说话了,心里已经开始哽咽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欢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较好骗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痒的口吻,又补了一刀。

沈熹膝盖中了好几刀,倒地不起,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就没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

沈熹想起了凌潮汐,她虽然与她接触不多,但知道凌潮汐很讨人喜欢,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喜欢跟她做朋友。如果凌潮汐要跟谁交朋友,几乎没有她经营不好的关系。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泪史。小学的时候,她体校回来就跟不上课程,成绩全班倒数第二,学习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混混跑来学校,称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远了她。后来这个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国一块儿打跑了;高中她其实很努力在读书,以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后她才明白一件事——读书也是需要天赋的……

沈熹对着何之洲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在个人空间、微博等等各种社交账号写下「滚吧。带着我最后的慈悲。」

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后,她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林煜堂发短信,她输入:「林煜堂,我们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树林的长椅上,一脸漠不关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头:「他妈的,林煜堂没有回覆我……」

——

林煜堂没有回覆沈熹分手短信,是因为他真的没有看到短信。他今天课其实特别多,上午抽了点时间陪凌潮汐逛了S大校园,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两点钟有一个合作性实验,以前实验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组,今天何之洲不见了,他就要一个人完成这个复杂的实验,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里他还必须写上何之洲的三个字。

表明是两个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没有合过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从实验室出来,就立马回宿舍补觉了。宿舍里只有他和何之洲两个人。结果他刚睡一会,他的上铺就开始播放音乐了,一直单曲循环着一首歌——《分手快乐》。

林煜堂把衬衫穿回去,对上铺的人说:「何之洲,你能换一首歌么?」

沈熹听到了林煜堂的话,应他要求,换了一首《好心分手》。

林煜堂疯了,踢了一下床板。沈熹回踢了两下,蹬蹬。

下铺是踢不过上铺的。

林煜堂没办法继续睡,黑着脸下床,然后走到书桌拔下手机充电机。手机里多了几个未接电话和一条未读短信。

未接电话都是凌潮汐的,他暂时先略过。

短信是沈熹发来的,只有一句话——「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手一抖,随后他揉了揉额头,让自己清醒过来。他转过头,上铺的那个人,正抱着笔记本电脑,面无表情地哼唱:「是否很惊讶讲不出说话,没错我是说你想分手吗?」

卧槽,这是诅咒吗?

还是他在做梦根本没有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