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阿麦从军 鲜橙 2205 字 1个月前

她说得一本正经,跟小大人似的,惹得父亲母亲都笑了。父亲笑过了,拉了她的手放到少年的手里,温声说道:「陈起,以后阿麦就交给你了。」

少年的脸色有些可疑的红晕,抿着唇角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时的阿麦还不太明白父亲话里的意思,所以当偷听到母亲和父亲说陈起是不是比阿麦大得太多了点时,她立刻就从床上蹦了起来,大声地喊:「不大,不大,陈起哥哥正合适!」

是啊,他正合适,他是她最好的玩伴和保护者。

他们一起朝夕相处了八年,她从顽童长成了豆蔻年华的少女,而他则由青涩少年变成了高大英俊的青年。到后来,她已是渐渐明白了父母最初的用意。十三岁时,他成年,成年礼举行完了后她揪着他的袖口问:「哥,你是不是可以娶我了?」

她没有一点少女应有的羞涩,反倒是他红了脸,甩开她的手急忙走开,一边走还一边低声嘟囔道:「笨蛋!」

她十四岁时,拉了他坐在院后的那颗老槐树下,用肩膀撞了下他的,问:「哥,以后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他目光温柔地看了看她,然后又把视线投向远处的天空,轻声说道:「小桥,流水,人家。」

她嘿嘿地笑,不等他说完就用手指了他的鼻尖叫道:「你是不是又偷跑到书房去看我爸的书了?」

他轻笑着用手抓下她的手指,却没有松开。

她凑近了他的脸,一本正经地问:「哥,你到底什么时候娶我啊?」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脸缓缓地低了下来。她突然想起来父亲经常避着他们和母亲做的事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突然问道:「哥,你是不是想亲我?」

他脸上闪过可疑的红色,忙坐直的身子,用手抵在她的额头把她凑近的脑袋推开,无奈地低声说道:「真是个笨蛋!」然后又转过身看着她,咬了咬下唇,轻声说道:「阿麦,以后不要管我叫哥。」

她不明白,她都叫了他八年哥了,为什么以后就不能叫了呢?

看着她一脸困惑的表情,他无奈,转过了头不看她,只是小声说道:「让你别叫就别叫了,笨蛋!」

再后来,他突然因事要离开,和她讲好了等她十五岁及笄的时候回来娶她。她便等着,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那么久,她整天地跟在母亲屁股后面,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回来,问她生日怎么还不到,陈起哥哥说了等她十五岁就回来娶她。

母亲被她缠地直翻白眼,转了身怒道:「麦穗!你给我老实地待到二十再嫁人吧!十五你就想给我嫁人?你妈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要是敢说这话,你姥姥能把我的皮都打熟了!」

姥姥?她从来没有见过姥姥,所以母亲的恐吓对她没有什么威力。

父亲听了总是笑,然后用眼角扫着母亲,拖了长音地念道:「女大不中留哦——。」

她的十五岁终於到了,他没有失言,他回来了,同时也带来了一群杀手。

那天的情景她永远不会忘记,甚至在开始的两年她闭了眼就能看到那个场景,刀光剑影、火光冲天,母亲凄厉的喊声就在耳边响着,她说:「阿麦,快跑,往后山跑,你要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

阿麦握紧了拳头,用力地咬着牙关,生怕自己就在大街上发起疯来。已经过去四年了,可是那些情景为什么还历历在目?火焰的温度,乡邻的喊叫,甚至连空气中的血腥味都还能闻得到,她知道,那是父亲体内流出的血。

她是想忘了的啊,为什么偏偏就忘不掉?母亲说不要她报仇,母亲说只想让她活下去,没有仇恨的活下去,快乐的活下去。母亲说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可是,这样的她,还能幸福吗?

下身窜出一股股的热流,有些粘湿。她想可能是月事来了吧,她十五岁才来的初潮,正好赶在生日的前两天,母亲当时还笑她,说这倒是真算成年了。可自从那场变故以后,她的月事就极其不准,经常是一年半载地才来一次,而且量也很少,基本上一天就过去了。她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觉得这样更好,她一直是扮了男装的,这样没有月事反而更加方便起来。

阿麦用力地掐了掐手心,让意识清醒了些,数了数身上仅剩的一些钱,然后去布店里买了些白棉布,又买了里面换洗的衣服,拿着便去了客栈。这个战乱的时候,客栈里的住客很少,她又穿了身戎装,所以店掌柜的对她态度极好,很快就把她要的剪刀针线之类的拿来了。

阿麦关了门,清理了一下下身,然后开始用厚实的白布缝制紧身坎肩。

第二天,等月事干净了,她又向小二要来了热水,很认真地抆拭身体,她抆的很认真,知道这次抆完了下次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净完了身后,阿麦换上了新缝制坎肩,然后把下身的内衣也换了,这才又重新把外面的军装仔细穿好,开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