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剑
唐绍仪面色微怔,抬着眉毛看了看阿麦,然后又随意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人群,低声对阿麦说道:「以后这样的话不要在人前讲。」
阿麦明白唐绍仪的意思,也觉得自己刚才太过张狂了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了。」
唐绍仪伸手拍了拍阿麦的肩膀,点了点头,说道:「凡事还是谨慎些好。」
阿麦有些奇怪地看着他,觉得这样的话不像是他会说的话。
唐绍仪看到阿麦的眼神,无奈地笑了笑,却并没解释。汉堡城破,守军全军覆没,他现在已经归入了商易之的青州军,虽深得商易之赏识,可却遭不少青州军老人嫉妒,日子过得并不轻松,不过也不算全无好处,起码把他以前急躁耿直的性子磨圆了不少。
唐绍仪扫了一眼阿麦身后暴土扬长的校场,又看阿麦满脸泥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问道:「可还吃得住军中的苦?」
「没事,比起我们从汉堡逃难来轻松多了。」阿麦说道。
其实吃些苦倒不算什么,最难的是怎样遮掩住她的性别。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好说,因为已经入秋,为了暖和有不少人都是和衣而睡,她倒是不怎么显眼。最难的是每天的如厕,她每次都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去,而且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白天的时候更是连点水都不敢喝,干的嘴唇都暴了皮。
阿麦虽这样说,唐绍仪也知道她在军中过的并不容易。军中的汉子大多欺软服硬,看她是个俊秀的后生,一些粗鄙的人少不了要起欺辱她的心。唐绍仪有心帮她,无奈自己在青州军中也尚算外来户,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远处校场上已经吹响了集合号,阿麦回头看了一眼,说道:「唐大哥,我得先去了。」说完就着急往校场上走,刚迈出脚去却又被唐绍仪拽住,阿麦不解地回头看唐绍仪,见他低了低头,然后把腰间的佩剑摘了下来递给自己,说道:「这把剑你带着吧。」
这把剑正是唐绍仪在汉堡城外交给阿麦防身的佩剑,来到豫州之后阿麦又把剑还给了他,没想到他今天又要把剑送给她。阿麦连忙推辞道:「不用,我们发的有兵器的。」
唐绍仪神态有些不自然,脸上却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给你就拿着,本来这剑也是送你的了,别这么婆妈!」说着就把剑直接别在了阿麦的腰上,然后又说道:「赶紧去吧,晚了还得挨罚。」
南夏军官的佩剑都由军中统一配置,这样的佩剑是校尉一级以上的军官才可以佩戴的,阿麦有了这把剑,不但在营中不会受到士兵的欺负,恐怕连她营里的长官都会看在唐绍仪的面子上高看她一眼。阿麦已是明白唐绍仪把佩剑送自己的深意,心中不禁有些感动,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叫了声「大哥」。
唐绍仪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说话,只冲着阿麦挥了挥手,便转身就大步离去了。
回到队列中,阿麦已是随后一个到的了,管着操练的军官提着鞭子骂骂咧咧地过来,挥鞭打向阿麦的时候眼睛扫到了她腰间别的佩剑,於是鞭子便有一大半落到了空处,那军官仔细地看了一眼阿麦,又骂骂咧咧地往后走了去,不过却也没有再鞭打阿麦。
下了校场,营里的弟兄看到了阿麦腰间的佩剑,面上都是又惊又羡,和阿麦亲近的王七、张二蛋等人更是凑了过来,王七用肩膀碰了碰阿麦,羡慕地问道:「阿麦,那位校尉大人是你什么人?」
阿麦想了想,说道:「是结义的大哥。」
众人一听这个更是惊愕,王七惊讶地说道:「阿麦,原来你有个当校尉的义兄啊,那你干嘛还来我们步兵营啊,干嘛不直接去给他做亲兵啊,或者干脆去做骑兵啊,怎么成了小步兵了?这最没前途啊!」
阿麦淡淡笑了笑,没有回答。王七等人见她没有回答,也不敢再问了。若在平日,他们必是会再追问,可现在知道了阿麦是一个校尉的义弟,而且那校尉还把佩剑都送给了她,可见他们关系必然深厚,这些下级士兵心中对阿麦已是有了些畏惧,不敢再像平日那样随意。
阿麦看出王七他们的心思,可却也没做什么表示。对她来说,这样的情形也不坏,起码能让这些人离她稍远一些,她的日子也会过得轻松一些。不过想到刚才王七说的步兵是最没有前途的,她心中又腾起些新的忧虑,她从军可绝对不是为了挣那点军饷,她要的是声望、地位、军权,她要的是能和陈起站在同一个高度。
只看商易之对步兵的训练,就可以猜到他打算要死守豫州,那么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又一次的守城之战?不,她不需要,她需要的奇功,是能让她很快升上去的奇功!
夜里,阿麦又一次失眠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才能立下奇功。如果她现在还在商易之的身边,也许机会更多一些,可现在她不是了,她就得想怎么能从现在的位置快速地升起来。她又有些羡慕徐静,可如果让她去做他的位置,她又不愿意,她不要躲在幕后做一个谋士,她要的是战场上的厮杀,她要成为不世名将,她要在战场上质问陈起,为什么,。
营帐中的众人早已经睡熟了,只她一个人还清醒着。她想,她体内传自父亲的那些血肉终於占了上风。
黑暗里,阿麦从大通铺上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一天里也只有这个时候她可以去茅厕。白天的时候,为了避免和众人一起去茅厕,她都是不敢喝水的,而为了补充体内的水分,她只能在晚上入睡前多喝一些水,然后在大家都睡熟了的时候偷偷地去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