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再相见
妖艳的紫眸怔了怔:好像没有。
不过这不是他送她的车吗?
“没有人让你上车你好意思上车?”鞋底横出去,在美得过分妖艳的男子俊颜上踩了个脚印。
鼻梁上被踹了个正中,红袍美男脸一甩,飞了出去。小书童伸手一抱,和主子一块摔落在了泥土里。
小书童愤愤不平地骂了起来:“这是我家阁主送你的车,我阁主想上车你凭什么不让上!”
“凭什么?”像是听了句好笑的话,微勾起的俏唇弧度,拧出一丝酷意让人看着能直打颤,“你家阁主送我马车是应该的。”
啥?
“我家阁主平白无故干嘛送你马车?!”
“这要问你们自己了。在人家家的院墙上趴了两天,偷窥良家妇女穿衣洗澡,若是绑起来送到衙门,只是一辆马车能了事?你们若不再对此心存感激,下次不止一辆马车,先抽死你们!”秀手中的马鞭一举,在阳光底下像是正义的神鞭。
吓得小书童闭紧了眼皮子。
不与这些登徒子废话了,马鞭一抽,十二匹骏马齐发,阵势赫赫,只是须臾,绝尘而去。
咳咳咳,啃了满口沙土的花美男慢慢撑起了一张沾满沙土的美颜。
小书童心疼啊,喊着:“阁主,你还好吧?”
“追,要追。”
“阁主,你说追?”
这种黑心肠的女子,这种像母老虎的丑妇。
小书童拿帕子给美男抆脸上的泥巴。
咳,终於把哽在喉咙里的土块吐了出来,花美男抹干净阴测测的唇角:“够黑心,够狠。这一脚踹的好。”
小书童傻目:惨了,他家主子被她这一踹,脑袋坏了。
花溪城,白昌国除京城以外,第二大城镇。
每到三月份,满城的樱花树花开,绚烂似霞,被誉为东岚国最美的城市。
在大清早的时候,已有许多小贩云集东边的集市,搭起帐篷,设起摊位。花树下,各色手工编织品和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引诱无数的游客。
圆骨碌的小球,奇木制成的梳子,从纳戒里变出的各式各样小房子,体积之小,好像玩具屋。
花溪城的另一个名字叫玩具城。说的正是这些小玩具。
古灵古怪的玩具,不是给小孩子玩的,是给小孩子的宠物玩的。
在这片大陆上,养宠物,正确的说,养灵宠,是每个灵者自小都会开始做的事。
灵宠,是由灵者从异世界里召唤过来的生物。它们在外形上相似於动物,但是体内藏有灵力,服从於主人并服务於主人。所以说,要养一只灵宠,首先必须是灵者的身份。
比如小猪妮妮,别看只是一只巴掌大的宠物猪,却同时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灵宠,伴随花木容长大。若不是看在这点上,花夕颜早把这只吃东西堪比天下第一大胃王的宠物猪宰了。
十二匹骏马牵拉的大马车太过招摇,也没有必要,加上身上盘缠紧俏。花夕颜出了原先的贫困县,马上找到地方先卖马。卖掉了十一匹良驹只剩下一匹足以拉马车用。卖掉的银两七七八八凑起来,只勉强能凑够他们母子俩到京城路上所用的花费。
到达了京都的话,什么都要开销,又要用到银两。所谓钱多不是事,钱不多才是麻烦。进京都前,花夕颜必须想方设法再赚点银两。於是,主意不得不又打到这只小猪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