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1 / 2)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 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 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 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 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 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 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白兔子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有别于很多食用兔,呈现出一种宠物兔的柔软和天真,甚至让人觉得天然带有“无辜”和“委屈”的表情。

斯南在这样的眼神下,用堪称慈爱的表情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些蔬菜,从中挑拣了一些水分含量没那么高的, 喂了一些给兔子吃。

这样的环境下,尽管兔子并不能吃太多含水的蔬菜,斯南也只好将就。

同样一只兔子, 如果它能生在现代的养殖场里, 哪怕是一个条件稍微好些的地方,斯南也至少能给它调配出十几种粮。

牧草与兔粮、蔬菜的完美搭配, 可以一周不重样。

完美的兔粮要用一定比例的糖水混合,豆科类牧草补充大量蛋白质,在它们的饮水里加入足量的氨基酸补充液,保证每一只幼兔都能长得白白胖胖,健康快乐。

斯南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 不仅熟背了“致富经”中的所有资料,甚至还在心中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养兔场,里面至少要包括幼兔运动场、成兔休憩玩耍和住宿的地方、排泄通道

“真可怜,凑合吃吧。”斯南摸着兔子,十分爱怜地代替它接受了这个现实

不管是漂亮的养殖场,还是美味的兔粮,兽人星球的兔子暂时都没有机会享受了。

它们注定要暂时放弃成为兔界富豪老爷的享受,变成下乡体验生活的可怜小崽子。

就像斯南自己,现在不得不接受暂时贫乏和原始的生活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家伙,我们现在是一样的了。”

而睡觉前,斯南在进入梦乡的前一秒,想到了送这只兔子来的人。

这里的条件这么差,不知道以对方的脾气,能不能受得了。

希望他不要把山洞清理掉一层石头就好。

这种很有可能发生的想象让斯南睡觉前还带着笑容,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影子在他睡着之后跳到他身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以兔子的形态窝在他身边睡着了。

毕竟某只兔子还不想挨揍。

所以斯南第二天醒来时,兽皮下的怀里就揣了一只兔子

他发现原本被他用简陋的栅栏关在角落里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出来了,居然没有趁机逃走,反而钻进了他简陋的“被窝”斯南姑且认为是这里很暖,吸引了那只兔子。

事实上,这只兔子本身的体温也高于人类,冬天抱着一只毛茸茸暖绵绵的保温兔在怀里,让他昨天晚上睡得还不错。

斯南迷迷糊糊之间,看到兔子钻出个脑袋来看着自己,一根耳朵竖起,另一根耳朵半垂下来,有点呆萌可爱,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这小兔子的脑袋。

小兔子后腿一蹬,似乎准备下床离开。

实际上也是这样,某位热心暖被窝的程先生占便宜的时间不能太久,他白天还要出去露面,毕竟还是兽人捕猎队的中坚人物。

该换那只替身兔来扮演白天的角色了。

该死。

当程先生后腿蹬起来,却没有如想象中一样矫健地飞跃出去,反而感觉后腿被什么东西抓住了的时候,他就觉出一些不妙。

在关键时刻,斯南在神志不清的迷糊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敏捷,牢牢地抓住了逃犯兔子的后腿。

然后一把把兔子塞回兽皮下,以一个霸道的姿势抓在怀里,感受着刚才差点消失的热度。

真暖和

没有人能低估一个人类为了赖床和取暖展现出的潜能。

他们能在完全不清醒的情况下,靠本能按掉十五个闹铃,也能在还没睡醒的时候,凌空抓住一只兔型暖手宝。

easy。

就这样,斯南和兔子愉快地睡了一个回笼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兔子以一个迅速和疯狂的姿势从兽皮毯子下面窜了出去,蹲在床脚的位置警惕地看着他。

斯南甚至觉得兔子的表情有控诉的意思。

“”

强行把人家按住暖被窝,好像确实是不太好的一件事哈。

斯南心虚地转开了眼睛。

好吧,他决定给这只兔子全屋自由的活动空间作为补偿,这次出门后只把山洞口的栅栏门关上就是了。

斯南迅速地收拾了自己,出门准备对部落做一些勘查。

然后他敏锐地发现,今天的部落似乎比平时要热闹得多。

“斯南你今天起得真早。”端着粗糙编织簸箩状器具出来的男孩,比一般的成年兽人要友好一些,羡慕地看着斯南,“平时上午可见不到你的。”

斯南深刻怀疑这个身份以前到底给大家留下了什么印象。

他轻咳一声“嗯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男孩挠挠头“哦,今天捕猎队出发的时间晚了,听说是凯斯不见了。”

凯斯,不就是程许之

斯南暗暗地记下这个情况,皱了皱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希望程许之出现什么问题或困难。

话说回来了,在这个兽人世界,程许之现在也拥有极大的优势,他能遇到什么困难,导致早上的狩猎都没法参加呢

想不出来嘿。

“等等,那不是凯斯吗”男孩的眼睛定在不远处,高兴地招呼着其他的兽人,“凯斯回来了帕米叔叔,凯斯在那里”

斯南眯着眼睛看向朝阳初生的地方,一个昨天已经见过的黑发身影正匆匆走过来,几乎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镀了一层金边,有亮闪闪的光泽。

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

“凯斯”匆匆停下来,还能听到喘气声,对捕猎队的其他人说“刚才出了点小麻烦,我迟到了。”

他没说谎。

斯南看了看对方因为过于匆忙而喘息不止的动作,还有泛着粉的耳根,一切都是急速奔跑之后的表现。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凯斯”的头上。

一头微卷的黑发昨天看起来还是帅气逼人的,一看就知道,某人在有限的条件下依然认真打理了自己的头毛。

只是现在,它们微微凌乱,像是被什么邪恶的手拨弄过一样。

斯南认真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先生没说谎。

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力导致的困难,连头发都没梳就赶来,依然迟到了

只是斯南有点不明白,这事跟自己似乎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凯斯”走的时候,用那种熟悉的复杂眼神看了自己一眼呢

程许之疯了吗

程许之呵。

这只能算是个插曲,斯南虽然准备跟程许之摊牌,也得等他捕猎回来。

现在,能力有限的亚雌性只能在部落里调查一下情况当然,在别人眼里,就是“斯南”又在偷懒和闲逛,只是跟平时的偷懒形式不太一样而已。

斯南花了两三个小时,把部落里的情况摸了一遍。

他认为,这个星球的部落已经有了初步的“种植”概念,在这附近有一小片土地由亚雌和弱小的兽人打理。

但他们还没有饲养驯化动物的准备。

珍贵的粮食和其他植物并不能随时找到足够的数量,需要兽人用心养护才能得到,而肉是天生天养的,森林里到处都是野生的奔跑“肉类”,他们还没有学会花时间饲养,也没有必要。

这个星球的动物个头普遍偏大,部落只有兽人勇士才能捕猎大型动物,其他时间,他们反而要防着大型动物冲击部落领地。

等到春季动物发情的时候到来,即便是温顺的食草动物也会变得疯狂暴躁,甚至出现一定规模的“兽潮”现象。其他时间,如果有天气原因,如干旱、风暴、梅雨时节,都会导致一些动物的短期迁徙。

所有的部落为了生存,不得不建在水源附近,一旦出现兽潮或迁徙,不可避免被骚扰。所以,这里的部落如同游牧民族一般,在一片区域到处迁徙,经常躲藏。他们既不能大规模种植土地,也不会养殖动物,因为迁徙的时候,这些都不能带走。

兽人并非没有智慧,他们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开垦一小片土地,因为他们需要;他们没有大规模种植和养殖,因为投入成本太高,会亏。

结论养兔子在目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被推广的。

绝对。

斯南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难关,但也随之升起极大的动力和挑战。

他的眼神亮得可怕,脑子疯狂搜索着自己所知的历史知识。

不就是兽潮吗不就是居住地不安稳吗

只要能让他推广养兔,就算是要把兽潮中的雄性动物全都绝育了,他也会试一试的。

于是,在一下午的调查之后,斯南终于有了初步的目标

推广养兔降低养殖成本解决部落定居问题建造一座可以抵御兽潮的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