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二章:刘氏1脉(2 / 2)

其一,西汉王朝的建国洪业是否如“通说”所言,受到了“楚文化”的全程影响?

其二,刘邦集团的现实组成,是否存在一个“封爵—回报”互为表里的军功集团?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於,我们过往熟悉的认识框架中,刘邦家族虽为魏国移民,却生长於楚地,在生活方式上好楚歌、楚服、楚舞;在政治认同上偏向楚国,先投景驹、后属项梁、再归楚怀王;在制度安排上,则任楚官、授楚爵。故此,其核心集团是以楚地的地缘纽带构成,再向外分层吸纳列国的游士新血液。

李开元教授即据此逻辑,将刘邦集团分为“丰沛元从集团”、“砀泗楚人集团”、“秦人集团”和“多国合纵集团”,加入越早者,人数越少,集团身份越亲密、重要,由内而外,形成一个圈套圈的组织形态。

而上述诸集团的成员,也在灭秦、伐楚、平天下的过程中积累了功勳,得到军功爵位之赏,配套以对应的政治、经济特权,再以这一共同的身份认同,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固的,以拱卫刘氏天下为目的的军功受益阶层,并以分庭抗礼之势,长期把持着西汉王朝初期的政权。

不得不说,以上的解释,逻辑严谨、论证精详,看似题无剩义,也在广泛传播之中几成定论,但是,如果我们深挖史料,就会发现,有不少史实细节,并不能平滑地融入这个解释体系之中,甚至格格不入。

《汉瓦》每一章的切入点,恰恰是这些“特殊”的史料记载。

比如第一章题名为《其实你一点也不了解刘邦》,这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由於《史记》、《汉书》对刘邦家族构成、家庭关系、早年生活记载的缺失,让我们对这位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皇帝的出身经历所知甚少。

所以,《汉瓦》的解谜,也从刘邦家族究竟自认楚人还是魏人开始。

一条非常重要的记载见於《史记·封禅书》,其中提到,刘邦称帝之后,在长安设置“女巫”祭祀诸神,这个“女巫”还以地域有所分别,按照祭祀的神只的地位排列先后,分别是“梁巫”、“晋巫”、“秦巫”、“荆巫”,对此,古代注家解释说,这是按照刘氏先祖迁徙的路线所定的岗位,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梁巫”为何居於首位?

毕竟,论迁徙先后、仕宦显赫,均应以“晋巫”为尊(刘邦先祖为晋国大夫范武子);论分宗得氏,应以“秦巫”为先(刘邦先祖范武子流亡在秦,留下了一支后人改“刘氏”);论乡情亲厚,应以“荆巫”为重(刘邦祖父自魏国大梁迁楚,淮泗之间也称“荆地”),这个安排,理由何在呢?

答案就是家族认同。

因为在刘氏迁丰之后,真正葬於楚地的,只有刘邦祖父丰公一人,则刘邦的五世祖宗,坟墓多数都在大梁,肯定要以梁地为祖茔,而非太公、刘邦生於斯长於斯的楚地,则“博求神灵”推崇“梁巫”,完全顺理成章。

这也导出了一个结论:

在“宗法”意义上的地域归属,刘邦家族更倾向於“梁”,即魏国,而非“荆”,即楚国。

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再看刘邦的家族,虽然客居楚国境内,甚至其祖父应曾担任过楚国邑公,作为长期浸淫在“分户析产”的法制体系下的魏人家族,生活方式与“包山楚简”、“郭店楚简”所展示的楚人“家族共同体”完全格格不入。这也侧面解释了,为何刘邦早年经历记载中堂兄弟、宗族的信息接近於无。

在此条件下,缺少宗族之助的刘邦,成年后游历魏国外黄,与张耳同游,乃至於崇拜信陵君,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哪怕以最功利的仕宦诉求而言,一个魏国都城的大夫士家族子弟,与楚国边陲田邑中的外邦士人,在哪个国家更有政治前途,一目了然。

正因为如此,刘邦青年时代的仕进规划,实为魏国富户张耳、陈平式的“养客模式”,而非传统理解的“仗剑游侠模式”,只不过他不只缺少宗族之助,哪怕是在小家庭的内部,由於他“小妾之子”的尴尬身份,早早遭遇了“分家”,也无法得到父母、昆弟的财力支持,这就让“致千里客”的“贵族游戏”成为了泡影。

这些,都是刘邦的原生家庭对他毫不友好的表现。

但是,曾经的劣势,在面对前魏国人,原籍砀郡(砀郡是秦始皇以旧魏地设置的新郡)单父县的吕氏家族时,与刘邦的秦吏身份发生了化学反应,这才有了一句大话换来一个媳妇的传奇,但细究这个故事的内核,其实只不过是巨富吕公用家族中女吕雉投资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闲子,看重的只是他百廿石吏的军吏身份,以及他的“大志”和“胆量”。

说得直白点,吕公自己有两个儿子,吕泽、吕释之,又有一个家族的诸吕协助,对於的刘邦的诉求,不过是增添一个武力爪牙罢了。

刘邦命运的真正转机,源自沛县县令在反秦抉择上的反覆,最终将萧何、曹参等少年豪吏都逼到了没有多少本钱的刘邦一边,而他在起兵之时,即选择的祠黄帝、祭蚩尤,又展示出了远远超越各路反秦义军的文化层次和勃勃的野心。

当军事能力与文化层次集於一身时,刘邦竟然取得了反秦义军对秦军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野战胜利,而他“身兼楚魏”的身份又让他的小集团得以在故楚地泗川郡与故魏地砀郡左右游刃,哪怕是在项梁势力如日中天的时刻,这种一个团体、两块牌子的局面也没有被打破。

根本原因在於,刘邦集团的组成,自始至终是以他本人的出身、婚姻、学识、宦历为基础,以私人关系为纽带,生发出的一张人际关系大网,包含了楚人、魏人,乃至於韩人、秦人的“石榴籽结构”组织,每个“石榴籽”中都包含了相对独立的“客”们。

这个组织的具体形态,既不是“秦制”,也不是“楚制”,而是《墨子》之中记载的“县守兵”编制,并伴随着刘邦名位的提升,辅以楚爵的标识,直到刘邦称王之后,这套简陋的体系才在韩信等外来贵族子弟的参与之下,逐渐走向了正规化。

值得注意的是,项羽集团的正规化进程远比刘邦更早,其制度蓝本甚至并非传统的“楚制”而是异常严厉的“秦法”,而对郡县制的保持,乃至於对爵位、封地的吝惜,都展示出,项羽并非我们所熟知的“分封制”的代表,恰恰相反,他所坚持的贵族传统反而与“秦朝制度”更相契合。

故此,要打倒项羽,刘邦只能反其道行之,即滥发爵位、封地,打破阶级界限(混淆士庶的姓氏标识),从而更广泛地吸纳列国的“顽钝、嗜利、无耻者”,形成以多打少的数量优势,弥补质量上的劣势,也不过是与更专业、更正统、更强悍的西楚政权打成僵持。

真正的胜负手,依靠的还是韩信、张耳等真正的“军事贵族”在河北的攻略,西魏、赵、代、齐的灭亡,燕国的臣服,终於在数量上压垮了项羽,而刘邦所付出的,不过是一个又一个改变身份命运的承诺罢了。

正是为了“胜利”,刘邦所作出的诸多承诺,根本无法兑现,只能反覆调整和赖帐,这个过程,最早及於异姓诸侯王,进而波及到军功爵位的获得者们,最后是实际执政的军功列侯们,所有人得到的报酬,都在缩水,并且一缩就是六十年。

封邑、税邑变成了授田,实际授田变成了排队授田,爵位赎刑变成了买爵赎刑,爵位尊崇变成了官位尊崇,军功爵制作为秦律所赖以存在的差等身份体系渐趋瓦解,导致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逼迫着西汉王朝的掌舵者们,对“债主们”一次又一次地“让利”。

与此同时,刘邦所着力建造的“新分封秩序”,也在同姓诸侯王与外戚、功臣列侯的内讧之中,走向了二世而亡,随着刘邦、萧何、曹参死后,丰沛元从的彻底边缘化,魏人列侯与魏人吕氏之间的执政联盟,也在吕后死后走向了尽头。

事实证明,汉初并不存在一个“同气连枝”的军功集团,也根本不存在一个外圈包裹着内圈的军功阶层,只有一个个等待最高权力垂青的“小石榴籽”,它们之间,有生死相搏、有短暂合作,唯独没有作为一个集团的“统一意志”。

正因为如此,汉文帝入继大统之后,西汉王朝的历史才得以顺利翻开新的一页。

以国别身份为代表的功臣列侯势力被逐出了政权,代之以分属列国贵族出身的将相公卿,同时,文帝逐步剥离帝国的“经营性特征”,强化文吏、法治的“管理性功能”,将工商业权益向军功收益阶层让渡,狠狠地刨了“秦制”的根。

但是,进入景帝时代后,急刻政治与奢侈之风的回潮, 又将汉文帝的诸多改革废止,但死者无从复生,景帝之后加强中央集权和经济干预的手段,已经不可能走回“秦制”的老路了,而只能通过进一步强化“文法吏”国家的方式来进行。

正是这一系列的变革和反覆,最终拨动了历史的车轮,彻底埋葬了上古以来血统贵族主宰社会的旧时代,真正开启了之后两千年“王朝治乱”的因果循环。

综上所述,《汉瓦》所展示的只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大时代切面,讨论人事、变化的成分远远多於对制度的探究,三解对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渊源的探讨也远未完结,自汉武帝至王莽之间的西汉中后期和东汉王朝的制度变迁,则要留待日后的新着中完成。

不过,菠萝个人的写作计划,会先跳转到三国,对汉末大乱到官渡之战前的一些历史隐秘的细节进行勾稽和重构,暂定名是《魏阙》,希望能够带给大家一些不一样的“新知”。

(PS:还债开始啦……另外稳定2万+每天……战力榜……让我痛不欲生……晚上做梦都梦到了……再次感谢追订打赏的兄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