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魏君觉得他和猫之间是有灵犀的。
很早很早以前,他还没来星洲市念书工作,老家前是大院儿,有花有草和很多很多的树,那会儿他还在念小学,有一天放学回家,他蹦蹦跳跳跑进院子里,发现了一只大白猫。
树荫下,胖胖的白猫圆圆的脸,乱糟糟的毛,还有双绿莹莹的眼睛,正懒懒地盯着背着书包穿着夹脚拖鞋的小小夏魏君。
后来他发现其实这只大白猫经常在附近出没,夏天的时候人们都爱在树下歇凉,吃些零嘴儿,那时候大白猫就会出来,撒娇打滚使尽十八般武艺逗得傻乎乎的人类乖乖投降上缴贡品。
久而久之它越来越胖,而他把小鱼干藏在书包里,放学的时候飞速跑回大院,趴在草地上小声学猫叫,哄猫大王出来用膳,他偷偷给它取名叫大黄,虽然它是白色的,之所以不叫它大白,是由于他固执的认为黄字比白字更霸气。
它一直是他童年时的好朋友,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大黄,我可以抱你吗?”小小的夏魏君把小鱼干放在猫咪面前,见它埋着毛绒绒的脑袋大快朵颐,心情很好的样子,这才提出如此无力的要求。
大黄吃的正香,压根没有发现她伸过来的胖手,当然了它可能从来没接受过“大黄”这样的名字,于是在他的手摸到猫毛的一瞬间,愚蠢的人类为此等以下犯上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他被大黄赏了一记惊魂铁爪,刹那间,四条细长的血丝爬上他的手。
“呜哇哇哇哇哇哇——”
他逃回家去,奶奶发现他把珍贵的小鱼干全送给了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猫,并且还被猫抓花了手之后,更是想也没多想,干脆利落的赏了他一顿暴打。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对毛绒绒的可爱生物怀着可亲又可畏的心理,而且似乎就是挨打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大黄了,直到后来,离开家乡去上海念书,20多岁从大学毕业,顺利找到工作,安身立命之后,他终于从猫舍里带回了他的第一位家庭成员。
他一直坚持认为自己和猫之间有着非同小可的缘分。
它是灰白相间的。
还蛮贵。
*
隔壁住着的邻居,养了只猫。
经常能见到那只猫在四面封闭的玻璃阳台上出现,下雨的时候,它会昂着脑袋蹲在洗衣机上面,望着窗子外面的世界。
千瑟汐的书桌在阳台上,写博客的时候一偏头就能看到它,印象里它几乎是肉眼可见的在随着时间的溜走而一天天的变胖,四条腿尤其是后腿,好像跟自己的胳膊一样粗,稳如磐石,它总是在做自己的事,跳上花架,跳上窗台,跳进屋子又跳出来,好像无所事事在打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平时的活动大都很无聊。
不过它的眼睛很大,好像两颗圆溜溜的宝石,透过宽敞的玻璃窗静静的望着外面,可在千瑟汐看来,从阳台望出去,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成不变的,依次齐齐排列的小区单元房,根本没什么好看的,它究竟在看什么呢?她看着外面好晴朗的天,心想猫真的是连接平行空间的神奇生物吧,或许它们的眼睛里,看到的不是骄阳似火,反而是藏着非比寻常的旖旎雨夜。
大概在这几天,她没什么心情再去偷偷观察隔壁的猫了,因为她最近的生活乱成了一锅粥。
连家里养着的花以及水缸里的金鱼都无暇顾及。
起因是,她被原先就职的公司辞退了,上司喜欢的男生下班时约了他一起吃饭,女人的嫉妒心发作起来真是可怕,惨遭迫害的她瞬间从小有名气的图书编辑变成了社会待业人员,这段时间里,她必须马不停蹄的写稿,同时向各个杂志社投送简历,可是三四天过去了,没有一个编辑回消息给他,所有求职信也都石沉大海。
物业费,水费,电费,网费,话费,她庆幸自己好歹算是个未雨绸缪的人,以前积攒下来的存款,成为了她的失业保险,没敢告诉家里人她丢了工作,心想着总是要报喜不报忧的。
想到这里,千瑟汐停止敲击键盘,捏捏酸困的手,站起来活动肩膀,看到隔壁的阳台上,那只猫果然在,它正趴着打呼,非常无忧无虑,食盆里还有猫粮,旁边放着自动饮水机,似乎是可以醒了就吃,吃完又睡——这样的生活状态让她无比羡慕。
好想找个人养我啊,这样就不用工作了。
女人的侥幸心理一旦发作起来也是不可收拾的,她趴在阳台上轻声向那只猫祷告——猫在她看来,此时此刻变成了神圣的圣物——
“猫猫保佑我,赶紧找到工作吧,要不就找个大款来傍,总之!拜托了!”
*
宇宙诞生至今,地球这个大鸡蛋已经数不清究竟存在了多长时间,可马克·吐温却说:神创造万物,只有猫不能用链子奴役。
狗狗可以被驯服,变成雪橇犬变成导盲犬变成人类的左右手,动物园里也有很多动物,大笨象会上树,小猴子会跳舞,丛林之王狮子老虎也得为生活所迫低头钻火圈,可是谁能戏耍猫呢?
夏魏君深有体会,他发现自己完全搞不定他自己的猫。
从软绵绵的小可爱变成上蹿下跳的大胖子似乎只是一转眼的时间,它仿佛也渐渐地明白了自己在家中的地位,以前胆小羞涩不敢造次的小绒球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这只经常坐脸跳头,蛮横无理娇贵无比的狩猎型巨形猫科动物。
早上起早,迷迷糊糊去按闹铃,结果手一抬,就摸到一坨湿乎乎的猫粪。
要死。
那酸味儿,又怪又呛,明凯终生难忘,他记不得已经多少次教它要去猫砂盆里方便,可它只是把身体团成一个圆润的圈,霸占着自己的膝盖,理也不理随便你说多少,不过是枉费口舌,它的尾巴懒洋洋的扫起来,在他脸上流连,这种时刻,他又觉得,算了算了,它是个多么讨人喜欢的小精灵啊,做什么都值得被原谅。
周末在家荒废人生,他很愿意和它一起享受下午这得闲时刻,不过,夏魏君心想要是再能邀请到隔壁的那位女士一起来家里喝个茶就好了,他下午有空,还能出去买菜回来涮火锅吃。
隔壁的邻居是个作家。
但是人,清秀干净,一点也不像天天宅在家的样子,以前夏魏君总能在早上和下午看到她,因为虽然不清楚对方究竟就职于哪,但好巧不巧的,他们的工作时间似乎保持着高度一致。
她早上喝粥,下午带外卖回家,中午吃不吃不得而知,但门外的垃圾桶里时常是剩下一半以上食物的塑料盒子,长此以往,夏魏君一直有意无意,又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那寻常人都难以接受的颓废生活。
窥视变成会上瘾的习惯。
可他最近发现作家小姐,似乎遇到了点麻烦。
他们已经有几天没碰面了。
门外的垃圾桶惨况更甚,直接从形形色色的外卖盒子变成了简单粗暴的泡面桶,一个一个累积着,足有十几个,很显然这样的食物已经一成不变的维持了足有快一个星期。
夏魏君看在眼里,眉头紧皱,吃泡面会吃死人的,他不知道吗?
想了一会儿,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开始跟自己的猫对话,询问着它的意见: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看看她,您觉得呢?”
“……”
“去的话,我们未来三天都吃罐头行不?”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猫猫大爷终于抬起了脑袋。
“请吧。”
“给罐头个面子,姑且随你去看看吧。”
“我抱您您看如何啊?”
夏魏君笑起来伸手把它抱在怀里。
“喵~”
*
千瑟汐没想到,天上真的能掉馅饼。
门铃响起时她心想自己这个月物业费已经交啊,还有谁能上门来啊,莫非是随手买的彩票中了奖?电视台上门采访幸运观众来了?
怀着有本事就让她中奖的心态拉开了门。
“诶,你好。”
“诶?”
来者居然是对面那位养猫的大户!
千瑟汐快速的从下往上打量了他一番,夹脚拖鞋,黑色宽腿短裤,粉色猪头t恤,下巴上有颗痣,单眼皮。
养猫大户还蛮居家的啊,怪不得平时都没怎么注意过他啊,啊,不对,现在应该猜测养猫大户为什么会突然登门拜访吧!而且他居然带着那只猫一起来了。
还是第一次,跟那只已经见过无数面的猫,面对面了。
果然是,好胖哦,不过感觉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它,可爱倍数也是直线飙升,有点想摸,还想抱。
千瑟汐的脑子一直不停转啊转,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想法钻了出来,她看着夏魏君,夏魏君也看着他,俩个人打过招呼之后,足尴尬了两三秒,直到它在夏魏君怀里发出叫声,才叫人回过神来。
只见男人作出自若的样子,笑得十分用力,他有点紧张的自我介绍:“我叫夏魏君,就住对面。”
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
“嗯,我叫千瑟汐,有事吗夏先生?”
“那个,下午我在家,就很想吃火锅,但是就我一个人,买一大堆就会有点多,所以,呃,那个……”
“嗯?”她不明所以。
“想请你来我家一起吃饭,好吗?”
千瑟汐来不及讶异,对方又开始自顾自的说:“其实我老早就想说请你来家里坐,毕竟我们是邻居……呃,不过你不想也没关系!”
他没意识到千瑟汐的慢半拍,只觉得她呆呆的反应是一种冷漠的表现,赶紧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心想果然还是太唐突了,人家可能根本对你就没印象,会觉得这是什么东西怎么突然登场啊,买一大堆你一顿吃不完吃俩顿不就完了,莫名其妙,怪不得人家要拒绝了。
它看着他窘迫的样子,不安分的扭了两下,直接跳了下去,轻盈地踮着脚,在千瑟汐的脚边打转,尾巴蹭着她的脚踝。
说实话,这种好事,千瑟汐还没碰到过几次,她正挣扎着要不要顺理成章的接受这从天而降拯救她于泡面海洋里的大馅饼时,那只猫发动了终极必杀技,胖胖的猫撒娇卖萌起来,煞人程度果然和肉度完全成正比,整个就是无敌可爱!
心都会被萌化,作为从事文字工作的文艺青年,虽然她已经从文化行业里光荣失业了,但是心里对于猫咪的天生情愫还是根深蒂固的,平时她就喜欢看它,现在更是没办法做出一秒的抵抗。
所以她决定暂时抛弃当代独立青年的骄傲和自尊,去隔壁蹭饭,顺便蹭猫。
尽管她和那位养猫大户明先生,也就正式认识了五分钟。
*
夏魏君,男,25岁,从事游戏编程,年少有为,前途无量,尚未婚配,独自抚养一只猫咪,生活有格调有质量,就算工作很忙也会抽时间自己做饭,喜欢吃苹果,对芒果过敏,目前正在大吃大喝中努力减肥。
千瑟汐心想这恐怕就是人比人气死人吧。
她最近赚的稿费,估计都比不上这一顿自制火锅,在小区地下的超市里,夏先生几乎只在进口区溜达,用牛皮纸袋子装了三大袋各式各样的昂贵食材,财大气粗到让她闭嘴惊艳。
抱着纸袋子回家时,俩人还是有点不自然,大概快到楼下时,夏魏君才想到要说什么。
“你总吃泡面对身体不好。”
“啊?”千瑟汐短路三秒,记起门口垃圾桶里的泡面盒子,她恍然道:“啊啊,是在吃,不过也不经常吃,只是最近而已……”
“经常吃外卖也不好,一般都很烫,又是用塑料包着。”婆婆妈妈是夏魏君的隐藏属性。可说完这些他就有些后悔,糟糕,这不就让千瑟汐知道他一直偷偷在关注他么,要命,该不会因此被讨厌吧!
千瑟汐这边倒是没想太多,只是没料到夏魏君连这些都有注意到,心底冒出些歉意,心想也做了这么久的邻居了,她对于夏魏君的一切了解仅限于他养了只猫,除此之外,简直是一无所知。
“谢谢你啊夏先生,我之后会注意一点……”
“那个,叫我夏魏君就可以了哈哈。”
夏魏君听到她的话,不由自主的变得开心和轻松起来,他发现千瑟汐其实只是个慢热的人,但只要聊起来了,人却意外的简单又好相处,交谈中他得知女孩最近的处境,原来是工作丢了,怪不得要天天省着吃泡面。
“之后要是有空,常来我这里吃饭吧,反正我每次都吃很多,一不小心就做好几人份呢!”
“啊?”千瑟汐惊了,他想说这个世界上还真有定点扶贫的慈善家啊,也太奇幻了吧,可是对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实在太过豪迈,让她不由自主答谢道:“谢谢你啊,夏魏君。”
“别客气别客气!”
虽然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蹭吃蹭喝可不是什么好行为,要不是最近吃泡面吃到发呕,千瑟汐觉得自己也不会沦落到如此地步,不过转念一想,这位先生也说了,他们是邻居嘛,没关系的,乐善好施这种事,养猫大户看起来还是非常乐意为之的。
不过偶尔一次还可以,次数多了就太不符合千瑟汐自给自足的核心价值观了,工作还是得接着找,人家邻居有这个心意固然是好,但自己可没那么大的脸去接了,毕竟只是邻居而已。
他们吃火锅,猫吃罐头,三个人埋着头动作出奇的整齐划一。
酒足饭饱后她自觉跑去涮碗,夏魏君抆抆嘴赶紧跟来帮忙,猫跳上灶台,走过来走过去。
它看着他们俩,漆黑的瞳孔在暖黄色的晶莹吊灯下闪烁着像星星一样绮丽清冷的光忙,很灵,软软的肉垫踩着大理石台面的边沿,有意无意地踱过来踱过去,千瑟汐的眼睛总不住跟着它走,慢慢的移到了夏魏君的身上,猫转了个圈跳进他的怀里。
她在看猫,猫在怀里,他在看她。
喂喂喂,有这么快吗?
“真可爱。”意识到对方的视线,千瑟汐嘴一秃噜脱口而出,接着便迅速回过头去继续手里的活。
夏魏君没做声,扬扬眉毛,带着笑意,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它,心说,果然是福星。
*
夏魏君的父母住在市中心,继承了伟大父辈们的光荣传统,意料之中的很不支持他养猫,家长们总是讨厌家里飘着毛的感觉,而且他们总是认定了不管是猫也好狗也好,哪怕是只龟,只要自家孩子养了,那必定会被这些不干不净的动物传染上什么病来。
虽然他们也百分百说不明白到底会传染上什么病,但是从他们的语气中可以听出来,基本是媲美癌症的那种啦。
权衡利弊,夏魏君才决定自己搬出来住,尽管他接爸爸妈妈来星洲市前就已经购买了足够容纳一家人都居所,不过出于猫的考虑,他还是做了这个决定。
这事是瞒着家里人的,他妈妈以为他出来住是因为交了女朋友,总之,那一天,夏魏君接到电话,他妈妈要来看他,顺便住上一个星期。
没有金屋藏娇只是金屋藏猫的他吃了一惊,他心想让妈妈看到家里有猫可怎么得了?思来想去半个多小时,他才有了办法。
“那么,它就拜托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