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三, 星洲郊外。
中秋刚过,天气还残留着晚夏的闷热,空气中蒸腾着水汽,似是带上了重量,黏腻的挤压着肌肤,厚重如一堵无形的屏障,连树上的蝉叫声听到耳中也显出了一股有气无力的意味。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时间,理应是人们最痛恨的,就算是为了工作生计,这时间,也大多躲到路边有空调的商场楼里偷凉去了。
——毕竟,谁会和自己过不去,放着清闲日子不过呢。
更何况,这里是星洲市,天青水绿,花繁似锦,生活中的忧虑仿佛也和着空气中的水蒸气,蒸腾着全部消散在空中。
这一天在星洲的古城客栈也本应和过去千百个日子一般平和喜乐。天这么热,又有谁愿意在外奔波呢?就算是暂时停留的旅客,也会大部分选择留在客栈里,坐在院子里的樱花树下看看书,上上网,喝喝茶。
——客栈里却空无一人。
吱呀。
客栈特意做旧的实木大门被人推开了。
卢晔听见开门的声音,回头看向推开门走进来的两个人,在敞开的大门外突然照射进的耀眼阳光的映衬下,仿佛间似乎在门内外隔出了两个人。
是两个身形修长的一男一女。
两人看起来都是四十中旬的年纪,脸上虽有细纹,但不仔细看,却也只是举止有度,身姿挺拔。看得出来是惯于过着优越日子的。
然而,比长相更吸引人的是他们身上的衣服,高个的男人一双凤眼波光流转,稍矮的女人气质深沉,都是一身黑色西装。
和星洲古城的居民格格不入。
两人见到卢晔都是一愣,随即加快脚步大步走来。
人还未到身边,便听其中那个女人问道:“卢晔,谢右真的……”
卢晔听到他问话也不回答,只略略闭了闭眼,向旁边让了一让。
那女人看清他身后佛台上供的牌位,原本就苍白的脸更褪得无一丝血色,脚步却不慢反快,疾步赶到牌位前,由于走得太快,身形有些摇晃。
旁边一只手伸来扶住了他的胳膊。
“涴涴……”扶住他的男子顿了一顿,又极慢的续道,“我们路上就已经知道了。”
“是,我们知道了。”游裴涴声音有些颤抖,微微闭了闭眼,“我只是还是不能相信,他……”
韩玦将他的爱人揽的更紧了一些,又转向卢晔:“莫翰呢?”
也是一身黑色西装的卢晔回头看着谢右的灵位缓缓道:
“我们都来晚了,他也不在了。”
来年十月初三,星洲古城客栈。
这家古色古香的特色客栈在前任两位老板离开之后,在第二年三月,换了新的东家。
古城客栈十年如一日的人气爆棚,毕竟客栈里飞梁画栋,樱花飘洒,看得出来当初很是费了原主人们一番心思的。来星洲寻求放松的背包客也不会吝惜一点额外的费用,都愿意住进来感受一下古色古香的魅力。
客栈老板端着茶壶在客人间穿梭,他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身量虽不高,一把长须却已拖到了胸前。
“哟!您要的毛尖,这就来了!”
脸上虽是有不少褶子,老头的一把嗓子倒还如往日般嘹亮。
那客人看着桌上红润酥脆的草鱼倒也不急着动筷子,反倒是对老板问道:“诶?老板啊,我这前年还来你这家旅店住过,我记得当时老板是俩四十多岁的啊?您们这是换人了?”
“啊……对啊,我今年三月才买的这家店。”
“诶呦,那原来老板不干啦?我还记得那个俊俏的那个,象棋下的可好,那把我赢的,我这还想着回来报仇呢。”
那客人显然也是心情很好,笑嘻嘻的和老板搭着腔。
谁知道那老板倒逐渐敛了脸上的笑意,回头看了看佛堂的方向,才叹息一样说道:“唉……你不知道吧,我买的时候,中介和我说两个老板其中一个去世了,另一个不想做了,才卖的……唉,你说,你看看这客栈设计的这么精心,可惜了啊。”
像是有感于这声叹息,客栈院子里一片寂静。
像是过了很久,又像是一瞬之后,有人打破这片死寂问道:“那另一个老板呢?现在不在这里了?”
客栈老板也像是被他这一问叫回了魂儿般,用他胳膊上的抹布用力抹了抹脸说:“这我也不知道了,听中介的人说,从另一个老板不在了之后,他好像也失踪了,连这客栈都是另一个老板的亲戚出面卖的。”
“这怎么就失踪了呢?”
“唉,你说这亲戚突然冒出来卖人家遗产,也不知道赚了多少……”
客栈里的客人便又三三两两的讨论了起来,到处都是切切的私语声,熙熙攘攘的恢复了市井的温暖。
好像刚刚的寂静不曾存在过。
然而坐在一边的一个少年似是不满,又问道:“这些事儿有什么可说的,这古镇里边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啊?”
老板看着这年少青春还能尽情享受人生的多姿多彩的年轻人,咧嘴一笑:“今天的蔬菜都是菜贩刚刚送来的,特别新鲜。”
古城客栈最近新换了一个蔬菜供应商,名叫金宇。
金宇和千千万普普通通的菜贩没有任何区别,四十多岁的庄稼汉子,不识字,长相中等,木讷老实,连种的菜也没什么出彩,实在是上一任菜贩雨天送菜的时候摔断了腿才得以趁机讨到这么个生意的。
客栈老板第一次见到金宇的时候是他第一次送菜来的时候,白背心稻草帽,半长不短的宽松裤子,典型的庄稼人打扮。
实在是很普通。
普通的丢到人群里,转眼就找不到人了。
老板虽然对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本着他见鬼都能胡诌几句的脾气,每次送菜来闲聊几句,倒也把这汉子的家底摸得七七八八。
金宇说他是从东北来的,不过他口音有点奇怪,不太像电视里说着小品的东北人,家里边太穷,跑到星洲来看看能不能混口饭吃。
金宇有时还说起他的老婆。但每每说来都愁眉不展,看起来是烦极了。
“唉,我老婆就是个泼妇,老板你是不知道,虽说我是入的她家的赘,靠种她的地混一口饭吃,但是……但是我们大老爷们,喝几口小酒,她就正天闹腾个不停,唉,你说这死婆娘!”
金宇的老婆客栈老板倒是认识,大理城里城外有名的剽悍寡妇,早些年死了丈夫,撒泼无赖骂街样样精通,从来也没人从她那讨得了半分便宜。没想到最后倒是又嫁了这金宇。
不过也有住得近的村民私地下和老板胡侃说这金宇也不是什么好茬,别看一幅木木讷讷的样子,喝了酒就发酒疯和老婆吵架,实在是破锅配烂盖,谁也怨不得谁。
不过这又有什么稀奇的呢,乡下人面朝黄土背朝天,有了闲钱喝喝酒,骂骂老婆,只要不打死,又有什么稀奇的呢?
的确没什么稀奇的。
金宇就像千千万万的其他人一样,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复一日单调重复的日子。
眼神空洞木讷。
一过就是三十年。
有的时候,已经很老很老干不动了的老板会坐在他的客栈门口看金宇开着小卡车送菜。
年复一年。
老板有时也会感慨都这么些年过去了,没想到这金宇倒也还有力气能坚持得了每天起早贪黑的种菜、送菜。看看自己,唉,自己一把老胳膊老腿可折腾不起了。
大约是因为庄稼人身体都好吧。
金宇的身体其实不是很好。
毕竟都已经七十多岁了,每天都透支着体力起早贪黑的在田间劳作,更何况一有点儿闲钱就喝个大醉,这样的老头子身体怎么会好呢?
自从上个冬天感了一次冒,陆陆续续的咳嗽就没断过,和自家老婆大吵了一架之后,总算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拿了一部分酒钱去请了个乡间大夫看看。
那大夫拿半醉不醒的眼睛瞄了瞄金宇苍老的脸,又用抖个不停的手指诊了诊金宇的脉。直接断言——
“这是肺病,我治不了。”
也不知道他那抖来抖去的手到底有没有摸到金宇粗糙的手腕下的脉动。
金宇却不在乎,他觉得都活了这么大岁数了,总得有个死法,于是整天该喝酒喝酒,该骂老婆骂老婆,一点也不耽误。
金宇老婆却奇异的温和下来,也许是年纪大了耍不动泼了,也许是突然意识到了自家老公的好,整天端水做饭,挨了骂也不吭一声。
但这点顺心也治不了金宇的病。
他近来咳得愈发严重了。
一连串的咳嗽,声音却闷闷的,好似有什么堵在了喉咙里,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便又急促地喘着气,活似一口气上不来就要过去了一般。
不止咳嗽,金宇老婆最近发现她家老头子晚上也睡不安稳。
就拿最严重的一次说吧,她甚至以为金宇是被什么鬼怪给魇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