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2 / 2)

食血鬼,顾名思义,以血为食,尤其喜欢食人血。传说中他们最喜欢的,竟然是女人的大姨妈。

刘英楠一下明白了,难怪刚才宋月男扮男装,进售吻店的时候,手中还拿着一包护舒宝,看来里面的售吻小妞是老道士另外的女徒弟,正好大姨妈来访,顺便让她做诱饵,以大姨妈的吸引力引诱食血鬼上钩,在集合众人之力将其消灭。

其实,关于食血鬼的资料并不多,只知道他喜食人血,不过有喝人血这一条就足够恐怖了,完全可以给他列入妖魔的行列,至于他还有什么其他的能力,怎么喝血,喝水后又有什么好处,这些完全没有记载和传说,而这也正是刘英楠最担心的。

万一他喝完血能变成超级赛亚人怎么办?就算不是超级赛亚人,变成大姨妈也受不了啊!

刘英楠有些担心,虽然老道士等着靠食血鬼立功,不想别人插手,可这并不是什么功劳不功劳的问题,一不小心,可能会引起大祸,生灵涂炭的。

就在这时,宋月一下紧张起来,一把桃木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手中,她对老道士惊呼道:“师傅,我感觉到了,食血鬼已经进入大阵中,我甚至感觉到了全身的血气再翻腾,看,师妹她也感觉到了,都肚子疼了!”

刘英楠顺着宋月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店铺中的那个售吻女正捂着肚子,巨疼让她的脸都扭曲了。

刘英楠无语,这是因为食血鬼的原因吗,确定不是因为痛,经?

随着宋月一声呼唤,整条步行街的气氛顿时不一样了,前前后后出现了很多打扮各异的年轻女子,刘英楠看得叹为观止,这都是老道士的女徒弟,这老家伙哪捡来这么多女孩子养成啊,刘英楠很怀疑他是人贩子。

至于什么大阵,刘英楠是一窍不通,不过这么多女徒弟一起摆阵,倒像是温柔乡。

在老道士戒备又不善的眼神中,刘英楠最终选择了离开,感觉老道士防备他比防备恶鬼还严重,刘英楠又何必自找没趣呢。

尽管临走的时候,小美女宋月的眼神极其不舍,但刘英楠还是狠下心,心中不断告诫自己,今天放假,今天放假。

刘英楠叼着烟,不紧不慢的走出了步行街,一头扎进了本市最大的商场中。

彩云大厦是全市最豪华的建筑物之一,即便在市中心,高楼大厦林立,也是地表想建筑,这栋五十八层高的大厦集写字楼,商厦与一体,很多国内外的大公司都在这里设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其中更是囊括了几乎一切的国际大品牌的零售店。

尤其是一些女性喜爱的化妆品,皮包和服装,国内外一线的大品牌这里应有尽有,所以这里每天都有很多女人徘徊,是富婆挥霍,二奶享受的最佳场所,也是一些女屌丝考验男友的最好去处。

有些女人认为,如果一个男人连一件稍微名贵一点的衣服或者提包都舍不得给你买,那他说以后一定给你幸福之类的话,一定是假话。

可刘英楠并不这么认为,幸福是幸福,花钱是花钱,这本身就是两个概念,花钱不能代表浪漫,不花钱也不能说是骗子。

而且,这里面的东西也实在是太贵了。这不,刚路过一个服装店,今天主打的服装是一件白色吊带上衣,纯白色纯棉质地,两个肩带很细,也没有印花,没有图案,真是看不出有什么贵重的地方,但却标价三千九百九十九,刘英楠狠狠朝那件衣服比了个中指,四千块,能买多少棉花呀!

可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年轻漂亮,花枝招展的女人,拉着身边的男人,或撒娇或逼迫,要求男人买下这件衣服,说是什么欧洲某着名设计师在某服装展是获奖的作品,全球限量的。

现在这年月,什么东西只要和限量挨上边,那就是价值啊。除了销量就是量身定做,也是一种尊贵的体现。

刘英楠觉得好笑,在本市东城外有个祖传的棺材铺,虽然现在下葬不用棺材,但摆灵堂出殡的时候,死人总是要收官入殓的,所以棺材铺还是有生意的,而且那家棺材铺很讲究,制棺材的师傅是祖传的手艺,有个规矩,就是每年做棺材不能超过自己的岁数,这算不算限量发售,而且每口棺材都是量身定做,怎么没看见棺材抢手呢?

刘英楠自嘲的笑了笑,在这花花世界中,人和人的价值观必然有所不同,穷人有穷人的活法,富人有富人的日子。但穷人若是为了面子装富有,富人因为有俩钱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想要享受特权,那这就是有病了。

现在穷人装富的人太多了,尤其是在这种高档商场中,特别是身边带着个娘们的男人,每个人掏钱包的动作都很潇洒,掏钱,点钞,刷卡,此时此刻是哄得女人开心了,回去之后就是泡面,欠租,借款……

一路上刘英楠看到很多为了讨好女人而大肆挥霍的男人,一转头,男人在偷偷摸摸打电话找人借钱,这有意思吗?这样就算逆袭女神了吗?真正的女神哪个是用钱能买到的?

刘英楠正满心的鄙视,忽然身后有个人拍了他肩膀一下,还没转身,就闻到一股淡淡的馨香,转身一看,一张如花的笑脸近在咫尺,黛眉如画,眼若星辰,瑶鼻娇俏,红唇润泽,未语先笑,三份羞,五分喜,还有两分春情在眉宇间荡漾。

没想到,竟然在这碰到了这小妞。刘英楠除了惊喜还有些肝颤,自己还是签了协议的,人家的贴身保安了,可一连几天都没路面,甚至两个电话都没打,只顾着和任雨缠绵了,现在在这种情况下见面,刘英楠竟然还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还看傻眼了,没见过呀?”小妞笑嘻嘻的开口,丝毫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看得出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小妞今天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连衣裙,秀发梳理的整整齐齐,在脑后扎着一条马尾辫,看起来好像二八年华的青春少女,脸上的笑容灿烂宛如春花般灿烂,把刘英楠都看呆了。

刘英楠喃喃的说:“确实没见过,最起码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样子。”

“讨厌,油嘴滑舌。”凌云不轻不重的捶了他一拳,随后又伸手挽上了他的手臂,印象中凌云好像还是第一次这么热情主动,反倒让刘英楠觉得有些不适应,虽然心虚怕看到熟人,但他和凌云也是男女朋友关系,现在又是人家主动,若是拨开人家的手,反而更引起她的怀疑。

刘英楠微微一笑,任由她挽着自己的手臂,问道:“真挺巧的,你怎么会在这呢?”

“逛街呗。”凌云俏生生的回答,俏脸如花,笑容甜美。

“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开心事了,我怎么感觉你有点兴奋呢?”刘英楠很诧异,他和任雨认识的时间也不断了,在公司里,她是个举止端庄,斯文得体的女强人,在私下,她同样是个强势,习惯事事都做主,指挥,就连搞对象都要做出的强势女人,当然,这点她拿捏的很好,平日里有说有笑,在不知不觉中占据主动。

刘英楠知道但从不和她计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和秉性,夫妻之间也是如此,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谁也不可能彻底改变一个人,更不可能成为另一个人的附属品,有的只是迁就和忍让。

第五百二十五章 逛街反三俗

就像刘英楠和凌云,平时凌云喜欢掌控全局,但你说的对我就听,你说的不对,或者违背我的原则我就不听,只是刘英楠在享受恋爱的过程,不愿意废话而已,而且他也真不太会讨好女人。可今天,此时此刻,身边的凌云却一改往日的风格,既没有抱怨刘英楠几天没出现,又没有故意赌气让自己哄她。

今天的她是那样的乖巧,脸上没有了女强人的霸气,换成了甜美的笑。主动挽起自己的手臂,依偎在自己身边,与平日里的凌云判若两人。

“你今天不上班,自己一个人来逛街?”刘英楠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凌云是一个把事业当生命的人,勇于承担责任挑战自我的人,骨子里就是个女强人,何况现在还背负着整个家族的命运,从来都不会放松自己的。

可凌云却笑嘻嘻的告诉刘英楠:“我毕竟也是女人嘛,女人偶尔偷偷懒逛逛街,这不是很平常的事嘛。”

刘英楠点头,逛街是女人人生中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儿,如果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睡觉,那么女人还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逛街,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吃饭,化妆,说废话!

“原本是想偷了懒,却没想到还被你撞见了,那你就陪我一起逛吧。”凌云笑靥如花,像个翘课偷跑出来的孩子。

刘英楠陪着她傻笑,却感觉他挽着自己手臂的手忽然紧了紧,自己的臂弯都贴在了她的小妞之巅上,小妞好像没有察觉似地,还不时挤一挤。

刘英楠有些受宠若惊,平日里想占她点便宜多难啊,那需要智慧和勇气,还要赶上天时地利人和,而且还需要连蒙带骗。

今天这是怎么了,转性了?刘英楠也知道,自从上次在南城新楼盘,与姜霁和鬼面女一战之后,凌云对他确实有很大的改变,好像把自己当成了以一己之力力抗强敌,拯救苍生的大英雄,那时就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温柔和乖巧。

难道真的是彻底转变吗?刘英楠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愣神之际,已经被凌云拉走了,身边的凌云就像只欢快的小鸟。

刘英楠有些不适应,看看他身边的女人,洪霞,任雨,沈枫,哪个也不是这种纯真烂漫的人,即便性格有的开朗,有的内向,但却都是成熟稳重之人,最多也就在家里关上门,没人的时候,或者在被窝里撒撒娇,在外面永远都是端庄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