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狗眼神一瞟一瞟的,很是不上心的回答。
“那还真是太不小心了。”
看着傅里走了,剩下的那个小弟好奇的坐在床边,盯着他的手腕。
“老大,你这伤口到底是怎么弄的啊?的确是有点奇怪。”
“奇怪你个头,滚,老子要睡一会,别在这烦我,快滚!”
……
回到办公室,傅里越想越不对劲。
被记者写过的大小姐虽然很多,但是在北城,连他们这种小混混都知道的就不多了。
可如果真的是她,她又是怎么做到的?
他拿起电话拨通。
多了一会,对方接起。
“有事?”
听到白洛庭的声音,傅里片刻没有耽搁,直接问:“你知不知道一个叫丧狗的人?”
闻言,白洛庭顿了一下,“知道,不过你怎么知道这个人的?”
“这个人现在在我们医院,手腕大动脉受伤,昨天晚上送来急诊。”
“受伤?”
听着他这语调,傅里奇怪的皱了下眉,“你……不知道他受伤?”
白洛庭不屑哧笑,“他死不死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知道?”
“你们昨天不是见过面吗,你和阿杰还炸了他的赛道?”
“开什么玩笑,你听谁说的,我们昨天不过是去把拿回小月的车,谁稀罕碰他的破赛道。”
这话越听傅里越觉得懵,“裴小姐昨天也去了?”
“嗯。”
“那车呢?”
“拿回来了。”
闻言,傅里突然沉默。
“我说傅里,你到底想说什么?”
直径约七到八毫米的圆形伤口,穿透半根手腕骨。
傅里垂下眼睫,视线不由的去寻找跟这种东西相似的物体,最后,目光落向桌上的一只铅笔。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笔头,眉心微微一蹙。
“刚刚我去查房,听到丧狗和他的那帮小弟再说你们昨晚的事,可奇怪的是,当他说道裴伊月的时候,他好像有些害怕。”
噗嗤一声,白洛庭在电话里大笑,“哈哈哈,害怕?你有没有搞错,昨天他趾高气昂的,连我都不怕,怎么可能会怕那丫头?”
白洛庭的话也是傅里觉得奇怪的,丧狗连他和叶彦杰都不怕,为什么会偏偏说到裴伊月的时候变了脸色?
铅笔在两指之间轻轻滚动,傅里心有迷茫,却始终盯着那笔头。
“丧狗手腕上有个圆形伤口,大小约七到八毫米,穿透动脉,手腕骨碎裂,你觉得是什么造成的?”
“我怎么知道?”
听出了白洛庭没什么兴趣,可是傅里却仍是继续说:“这个宽度大概跟铅笔的笔头差不多,但是我想不到还有什么类似的。”
白洛庭沉默了一下。
“唔,跟铅笔一样粗细,那还有什么?鞋跟?”
“鞋跟?”傅里恍然。
然而他重复的这一声,也让白洛庭从不在意中醒了神。
傅里手里的笔垂直放在桌面,用力按下,“没错,鞋跟,如果是穿着鞋的人用力往下踩,的确能轻而易举的穿透动脉,甚至踩裂手骨。”
影楼里,白洛庭听着傅里类似喃哝的话,眼睛看着一旁裴伊月换下来的黑色高跟鞋。
昨天晚上就她一个女人,而她穿的就是这双鞋,如果丧狗真的是被高跟鞋的鞋跟弄伤,那么……
她的车钥匙到底是怎么来的?
“二少,你小心点,我总觉得有些事实在是太巧了。”
“我知道了,先这样。”
电话刚一挂断,裴伊月就换好衣服从更衣室走了出来。
白洛庭起身迎上前,看着一身白纱的人,拉起她的手,“很漂亮。”
光是化妆就花了两个多小时,裴伊月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他看了白洛庭一眼,半点高兴的情绪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