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这可怎么好,怎么能让夏贤弟帮我抄罚课呢,该死该死,我怎么就睡着了呢。”苏锦连拍着额头自责道。
“浣娘你也真是,怎地不叫醒我,哎,这这这……”
“别那瞎矫情了,心里偷着高兴是,你家浣娘小娘子还不是怕你累着,你倒好倒来数落她,自己不上心,倒还有理了。”夏四林手上不停,嘴里道。
“是,是,我的错,两位受苦了,给两位鞠躬,向两位致敬。”苏锦连连作揖。
浣娘笑道:“奴家见公子酒喝的不少,又这般瞌睡,便没叫醒公子;后来见公子所抄录之字体乃是官楷体,此种字体端正易学,所以便仿照抄写了一篇,现相差无几,于是便大着胆子帮公子抄录;夏公子拿了象牙笔筒来送给你,见你睡了,于是也来帮忙的;本来夏公子要叫醒你的,奴家没让,公子莫怪。”
苏锦感动不已,长鞠到地道:“可辛苦二位了,这教我如何心安?”
浣娘道:“奴家倒没什么,白日里也没什么事,可以打打瞌睡,倒是夏公子,可真是辛苦了。”
苏锦又磕头虫般的朝夏四林连连作揖,夏四林白了他一眼道:“有什么好感谢的,只是不希望你书院出丑而已,毕竟咱们认识,你出丑,下脸上也无光。”
苏锦见她说的平静,但却能感受到她言语的丝丝情意,看来这小妞儿倒是蛮讲义气,也不枉自己帮她想办法掩饰身份,浣娘的眼光苏锦和夏四林的脸上转去,心里跟明镜儿似的,看来自家公子爷跟这位女伴男装的夏公子之间关系展的很快啊,前两日还吵吵闹闹,互相别着马腿,这番已经是称兄道弟了。
片刻之后,夏四林将笔一丢,伸了个懒腰道:“完事了,五张一张不少,小娘子那边两二十张,我这边两七十张,加上你自己的四张,齐了。”
苏锦羞愧无地,先生罚自己,却连累的夏四林和浣娘一起受罚,五张自己仅仅抄了四张,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随手翻看那抄写的字,官楷体本来就是一种规定呆板的字,加之两人刻意以苏锦抄撰的为蓝本,学的不是分之,倒也像足成,若不是细细研究拿眼一扫的话,便如一个人写的无异。
感激的话说了又说,夏四林听得都烦了,道:“苏兄有福之人啊,偏偏有这么多人愿意为你抄,若不是见小娘子一个人抄的慢,我才懒得搭理你呢。”
苏锦陪笑道:“是是是,改日定当专门向贤弟道谢,抄了这大半夜的,身子怕是乏的很了,快些回去歇息,要不明日该起不了身了。”
浣娘笑道:“怕是睡不了了,卯时都过了,睡了反倒起不来,还不如洗个澡,吃些东西,眼瞅着便天亮了。”
苏锦吃惊道:“卯时了么?这不是一夜都过去了么?我看着外边黑咕隆咚的,还当只有三四光景呢。”
夏四林道:“天明前都是漆黑一片的,我们可是听着漏声数过来的,你倒好,睡了还打呼噜,还说梦话,烦死人。”
苏锦一惊道:“我说梦话了么?说什么了?”
夏四林脸上一红道:“谁听得清,嘴里像含着一只胡桃。”
苏锦转脸看着浣娘,浣娘也红了脸道:“奴家也没听清。”
苏锦不敢再问,显然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这两人都害羞不肯说,别是自己做了春梦,嘴里蹦出什么‘雅蠛蝶’‘一库’之类的话来,那可就不雅了。
浣娘将稿子整理好,转身去叫厨娘起身做些早饭。
只一转眼间,天色便已经开始亮堂起来,外边鸡鸣狗叫,人声也渐渐起来;夏四林满脸倦意,掩着口打着啊欠,反手锤锤腰背。
苏锦本想说:“我会按摩,帮你松松筋骨。”但一想,这种要求夏四林绝不会答应,只得作罢;劝了夏四林去洗个澡清醒清醒,自己去房叫了刚刚起来的小穗儿,拿了些平日舍不得吃的牦牛干、开口果之类的玩意摆上桌子,也算是自己的一点谢意。
天色大亮,朝霞满天之时,苏锦和夏四林已经登上了夏家的马车往书院赶了,苏锦再次搭了夏家的马车,这回倒不是要赶时间,今天的时间早的很,而是今日小柱子的骡车要载着小穗儿他们上街,顺便苏锦也要小柱子帮自己将李重的那封信送往滕王府,自己有些怕见滕王,小柱子送去,自己正好可以免于跟那滕王见面,也省的啰嗦。
车厢内,夏四林撑不住了,洗了澡,吃了早点之后,睡意一下子便袭了上来,加上马车摇摇晃晃的,夏四林上下眼皮实是撑不住了。
苏锦见他撑的辛苦,于是移过去并肩坐下道:“夏贤弟,愚兄借你肩膀一用,你可靠着愚兄的肩膀歇息一会,到了书院我自会叫醒你。”
夏四林本想说:不用不用;却被苏锦伸手一拉,‘哐当’便倒苏锦的肩膀上,心里隐隐觉得不妥,但是却也无力挣扎,于是叹了口气,闭目睡了。
苏锦探头吩咐赶车的车把式速稍微慢点,辰时之前到达书院便可,一面将车帘拉上,遮挡住清晨微热刺眼的阳光,将夏四林身子放舒服的靠自己的怀里。
昏暗,苏锦端详着夏四林沉睡的脸庞,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白皙的皮肤仿佛能掐出水来,小嘴红嘟嘟的,嘴角微微倔强的上翘,却是个极美的女子,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
……
跳脱不羁的苏家小官人,只花了十余日的时间便完全适应了书院单调枯燥的生活,由于后世也是读书出身,适应起来倒也不算太难;主要的是人的适应性极强,这一点古今亦然,有的人生活困苦不堪,你本以为他会活不下去,但实际上他活得甚至比你有滋味,而且大多数的人都善于苦作乐,这一点也是苏锦的强项。
当苏锦知道苦读的日子需要持续数月之久之后,每日里除了之乎者也的将四书五经杂艺等各科力争学到精髓之外,他那颗不安分的心却一直寻找着可以调剂身心的机会。
当然没事调戏调戏女扮男装的夏四林倒是蛮有趣味,晚上回去也可以和浣娘挨挨碰碰占些便宜,但苏锦却没有进一步将她们弄上手的打算,原因很简单,晏碧云给他带来的伤害还没有平复,苏锦暂时还提不起那个兴致。
有些情绪往往不是靠泄**能排解的,苏锦近找到的排解方式是书院里流行的一种娱乐方式,也是大宋为流行的一种娱乐方式,那便是:蹴鞠。
第一五零章挑战
时间:2012-09-02
苏锦是一次学间休息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种古代足球,后世人称足球的源地是国,但苏锦总是不太信,因为男足的臭脚世界闻名,技艺如此低劣的一个国家,却是源地,这岂不笑掉天下人的大钢牙么?
但后来苏锦倒也想通了,这就和火药是国人明的是一个道理,只不过国人拿来做鞭炮,做焰火,而别人拿来造枪炮子弹**包罢了。
当苏锦第一次看到这大宋第一运动的时候,着实震惊了一把;甲一堂和甲二堂明伦堂后方的小草坪上的一场小型蹴鞠比赛,让苏锦看的如痴如醉;看着太过瘾了,两方各出十人分成各个位置,名为球头、跷球、正挟、头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等各种名目,各穿红蓝衣衫,分别站两端,草坪正则竖起两丈高杆,上面一个大圆环的球门称之为风流眼。
踢球时双方互抢球,以头、肩、背、腹、膝、足等部位触碰皮球,争抢之际使球不落,一方抢进心处将球踢起穿过‘风流眼’方为得分。
苏锦第一次见这种踢法,顿时有些技痒,后世自己也是大学校队的一名足球队员,苏锦身材不高,纯以技术入选,所以对自己的技术倒是相当自信,但看场上这些官宦子弟个个大呼小叫兴高采烈,连教书先生都驻足观看,心蠢蠢欲动。
大宋朝自上而下对蹴鞠有一种特别的偏爱,传言太祖爷便曾和太宗光义,相公赵普等没事便皇宫花园踢上几脚过瘾,后宫嫔妃宫女也曾组建女子蹴鞠队互相竞赛,赢了的会得到皇帝的赏赐,这般上行下效之下,可想而知,大宋全民蹴鞠比赛的氛围该有多么的浓厚。
后来因为过于痴迷,蹴鞠居然渐渐成了入仕的一个阶梯,譬如踢球踢成国防部长的高球高太尉,踢球踢到宰相位置的丁谓,都是个翘楚,倒也和后世拿了世界冠军之后可以进入体协弄个官当当有异曲同工之妙。
苏锦意动之下,次日便应天府买了一只皮球回来,球缝制的很漂亮,牛膀胱吹气为胆,外边包以熟牛皮层层缝制起来,苏锦将之用朱砂涂成红色,颇有些飞火流星的样子,每到课下便明伦堂一侧的空地上数两个小杆,玩颠球运球大力抽射的动作,过过干瘾;没想到此举居然招来了一大帮想玩而又不好意思玩的寒门子弟。
几日后,丙丁戊三学堂竟然有二三十人一下课便跑来约苏锦去玩两脚,渐渐也形成了两只队伍对抗的样子,看的人也越来越多;于是苏锦有意识的将后世足球的一些玩法灌输给众人,分两个球门对射,虽然还是两丈高的风流眼,但球门大了许多,而且用网兜住坠到到地上,便于进球之后拾取。
由于宋代蹴鞠的玩法本来就很多,三十二人的对垒,或十几人的对垒,或两人比试花样繁多的对踢,翻脚,颠球,挟球等技艺的‘白打’,或一个人带有表演性质的打鞠,总之千变万化,趣味各异。
苏锦将之改成的二十人对垒互攻球门,而且从原来的球不准落地到可以带球沿着草地疾走传球,相互配合的方式进攻球门,使杂耍的成分减弱了许多,代之以紧张刺激的竞技性。
这种改变很快变从旁观者的人数看出了受欢迎的程,原来两场蹴鞠同开之时,总是甲字堂那杂耍般的花哨动作吸引了余人观看,而看苏锦等人踢这种可以让球落地的式踢法的寥寥无几;但当众人逐渐明白苏锦等人的这种踢法加紧张刺激的时候,人数渐渐增多了起来;渐渐的甲字堂的球场便人数变得寥寥无几,而苏锦等人的球场边却是人山人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