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形高大的男人站在太阳底下, 他的手里面还拿着一个可笑的印着凯蒂猫的粉红色保温桶,他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阳光下,脸上的笑容像是凝固了似的。
不远处是一对年轻男女,女孩子脸上的神情很冷漠, 看着地面男人的眼神不带一丝温度。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 我对你没有意思,请不要再继续纠缠我, 我有男朋友了。”
然而那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却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似的, 又往她跟前凑了凑, 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女孩子身上那香甜的气息之后, 男人的脸上露出了迷醉的表情来。
“你身上真的好香, 我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闻过你身上这种香味儿, 真的很迷人,我的魂儿都要被你迷走了。”
女孩子脸上仍旧是一脸愠怒之色,但是却不由自主地被男人拉到了跟前, 然后被对方紧紧地抱在了怀中, 接下来便是一个热辣至极的吻,那一吻甚至要比今天的气温还要高,只是看着便让人觉得浑身都燃烧了起来。
女孩子一开始还反抗的, 只是慢慢的, 她的反抗之意变弱了下来, 手脚不知道何处安放,随着男人的吻加深,女孩子像是破罐子破摔似的,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来抱住了男人的腰, 像是已经沉浸在了这个吻之中。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很暧昧,任凭谁看到他们这样子都不会怀疑他们之间有关系,他们分明就是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侣,在大庭广众之下释放着他们的恋爱气息。
现在这个时代比过去宽容了很多,当街热吻的也不是没有,加上这里考进大学城,路上来来往往的基本上都是大学生,所以对于这样的一幕包容性还是很强的,更有甚者甚至都拿出手机偷偷的拍下照片来。
原因无他,只因为那对接吻的男女实在太出色了,一个高大一个娇小,两个人之间看起来十分相配。
“他们两个人好相配呀,看到他们这样子我都想要谈恋爱了。”
“就是就是,这粉红色泡泡冒着,我只是在旁边站着就感觉要腿软了,那男人的吻技可真好,要是我能被他这么吻着,我估计让我当场死去我都愿意。”
“行了吧你,我看那男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价值不菲,而你看他手上那款表了吗那是某个牌子新出来的最新款,听说全世界就只有三块,光那一块表就价值千万了,更别提他的西装和皮鞋了,都是超级大牌。”
“不过我看到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挺普通的,就是普通的棉布长裙”
“我瞧这应该像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剧情,天呐,我怎么就没有遇到这样好的事情,如果能让我遇到这么一个霸总,我死都愿意。”
拎着保温桶的男人站着的地方并不算隐隐秘,但是从那一对年轻男女的角度来看,是看不到这边的,所以靠这边的许多路人说话都有些肆无忌惮了起来。
男人听着他们所说的话,手握得越来越紧,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觉得太阳光变得越发刺眼了起来,他想要过去,但是手脚却使不上任何的力气来,最后他眼睛一闭,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旁边的人看到他晕过去了之后,也忘记了去看不远处那对情侣的亲吻,急忙凑了过来看地上躺着的这个年轻男人。
他手中拎着的保温桶已经掉在了地上摔坏了,保温桶里面装着的绿豆汤洒落了一地,那些绿豆汤铺在地面上,被阳光一照水分便蒸发了,只剩下了绿茵茵的一滩,看起来十分应景。
“天啊,这个人晕过去了,看样子应该是中暑了,我们打电话叫救护车来吧。”
“哎,说起来这人长得还真不错”
“人家现在都晕过去了,你还管他好看不好看,先把人送到医院再说。”
“我已我已经打了急救电话了,估计等一会儿急救车就来了。”
“不过这人也真是奇怪,手里面拎着的是消暑的绿豆汤,但是这么大热天,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带一把伞出来遮遮阳吗看他的脸都晒红了。”
“谁知道呢,不过这天也真是热得不正常。”
男人晕倒在地上的时候还有一些意识,但是听着周围人的那些议论声,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身上却没有一点的力气,最终他的意识彻底消散,整个人也陷入了昏迷之中。
戚妄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医院,洁白的病房看起来干净清爽,闻到的消毒水气味也让人觉得暑气全消。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中暑晕过去而已,因为送来的及时,所以也没出什么事情,医生简单地给他挂了个水,就已经离开了,现在水已经没了,戚妄按了一下旁边的呼叫铃,护士来了将针给他拔掉,又步履匆匆地离开了。
这是一间三人病房,不过因为并没有其他的人住进来,所以病房里面就只有戚妄一个人,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着头顶上煞白的天花板,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戚妄又一次来到了新的世界之中,他身上觉得有些不太舒服,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更让他觉得不舒服的是从心里深处涌出来的那巨大的悲痛感。
明明原主的意识都已经不在了,但是他所留下的情绪仍旧是那么的强烈,像是在向戚妄诉说着他的不甘与痛苦似的。
戚妄闭上了眼睛,将那些情绪压了下去,然后开始接收属于原主的那些记忆。
原主是一个富二代,但是他这个富二代却与众不同,大约是因为小时候一些经历的缘故,原主一直觉得那些接近他靠近他的人都是因为他的钱,看重的并不是他的人,所以上高中的时候原主跟家里人说了,要自己一个人出去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原主是家里面的小儿子,他上面有三个哥哥,大哥二哥三哥都是个顶个有本事的,他们在各个行业都是属于天才型的人物,他们毕业之后通过家里的资源开创了自己的公司,并且经营的有声有色的,混得风水水起,是经常上财经报纸的人物。
太过出色的后果就是,他们都不太想要接手家里面的公司。
而原主身为这个家里面最小的孩子,跟天才相比较起来,他就显得有些稀松平常了,倒不是说原主笨,只是他只是普通而已,可是先前的那三个哥哥太过惊才绝艳,跟他们相比较起来,他自然就被衬得笨了起来。
三个哥哥都闯出了自己的事业,在各个领域都是顶尖大牛的存在,所以他们并不想要接手家里面的这些产业,三个哥哥们都表示,家里面的这些产业最终属于自己的小弟。
“我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并且绝对可以挣出来比家里产业更大的家业来,所以我们不需要这些家业,不如给小弟吧。”
“是啊,小弟他人善良,性子又单纯,在创业这方面他是不要想了,不过像是这种守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的。”
“我也赞同大哥二哥的说法,而且有我们帮衬着,就算是小弟接手了公司,也不要怕他被人欺负了,有我们这些哥哥在,绝对没有人能欺负得了他的。”
父母很宠爱原主这个小儿子,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三个天才哥哥也很疼爱原主,也就把原主的性格养得有些天真善良了一些。
原主上高中的时候突发奇想,想要体验一下做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是什么感觉,他想要以普通人的身份谈一段甜甜的恋爱,这个念头冒上来之后,他便跟家里面人说了,等到大学毕业之后,如果他闯不出来什么名头来,那么他就回家来继承这亿万家产。
原主的父母还年轻,加上前头的三个儿子十分争气有本事,对这个小儿子其实也没有了多大的指望,只要他能开心快乐就成,所以他们便点头同意了下来。
不就几年的时间吗给他就是了。
所以上了高中之后,原主就从家里面的超豪华大别墅里面搬了出来,他像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一样住在市区里面一百五十平米的大房子里面,每个月的零花钱也就只剩下了一万块钱。
原主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的普通人,虽然他单纯而又善良,但是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十分执拗的,说是要做普通人,他就不肯跟家里面人有多大的联系,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无父无母,日子过得不穷不富的普通男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