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义十六岁了, 是太子殿下李勉旭最好的朋友, 相貌堂堂、文武全才,每日骑着高头大马穿梭在国公府到东宫之间, 总引路人侧目、赞叹许久。
眀怡初十二岁了,是个还没长开的小姑娘。不过,这姑娘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虽是还没有大姑娘的身段儿,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娇俏的樱桃小嘴也很是诱人。
两个人的小弟弟明朗却只有七岁, 是个特别淘气的小男娃。年岁差了这么多,是因为中间那几年太宗驾崩, 要守国孝。新皇登基,朝局不稳, 明皓自然要花费更多的心思在朝政上,无法帮阿音分担家事, 也就特意控制着没生孩子。
腊月十五以后,朝中休沐,孩子们也都要休课了。
林婉音悠哉的坐在梳妆镜前, 手心里摆弄着自己纯白的公主兔,任由丫鬟帮她梳好繁复的高髻。
貌似没有认真观察铜镜的阿音,忽然抬手止住丫鬟梳头的动作,凝着好看的丁香眉, 问道:“是不是有一根白头发?我好像看到了一根白色的。”
“呃……公主别急, 奴婢现在就找找。”那根白发很长很显眼, 发梢那半截儿还是黑色的,可靠近发根的部分已经白了,刚才丫鬟梳头的时候就看到了,怕公主瞧见不高兴,这才赶忙拢起那一绺头发,想遮掩过去。却没想到,公主貌似不经意的玩着兔子,却还是发现了那一根调皮的白发。
“公主,找到了,是有半根白发,不过也只有这半根而已。”丫鬟小心翼翼的说道。
阿音伸出纤纤玉指,把那半根白发捏在手里,使劲儿一拽就揪了下来,撅起小嘴儿,委屈而又难过的盯着那半截白发,回头唤丈夫过来瞧:“明皓,你快来看看呀,我长白头发了,真的长白头发啦,这可怎么办呀?我老了!”
自今日起,朝中休沐一个月,提前已经商量好,今日明皓陪她去庙里烧香。男人自然梳洗打扮得快些,已经收拾妥当,坐在桌边等着吃早饭,见她在里屋大呼小叫的,就大步走了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白头发呀,好吓人的,你看!”阿音拎起那一根白发,让他细细瞧。
“嘿,我当什么事儿呢?不就一根白头发嘛,我都长了好多根儿了,这有什么?”明皓不以为然的把头发扔在了梳妆台上。
阿音马上就不高兴了,绷着小脸儿气哼哼的嗔他一眼,说道:“什么叫不就一根白头发呀,有的一根就会有第二根第三根,以后就不得了了。你是男人呀,你靠的是真本事,长多少根白发都没关系。可我不一样,我是女人,女为悦己者容,我是要靠脸吃饭的。我都长白头发了,你怎么一点儿都不在乎呢?”
明皓委屈哒哒的扁扁嘴,解释道:“我哪有不在乎呢,你说说,咱们成亲这些年,只要是跟你有关的,无论大事小事,我哪有不在乎的?不过你现在长一根白发,也很正常嘛,毕竟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儿子都快跟我一样高了,你还能长生不老?”
“你瞧你瞧,我就觉得你最近嫌弃我了,果然是这样,女人的年龄是不能提的,你知不知道?你不说,难道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吗?干嘛偏偏说出来让人家难过。”阿音扒拉着自己的头发,在铜镜面前仔细照,想瞧瞧还有没有第二根白发。
明皓拉过她的手,在手心里摩挲着说道:“别找了,长就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阿音凑近铜镜细瞧,没有找到第二根白发,却忽然发现眼角添了一条细纹,当即垮了脸色:“你看,不光是白发,还长皱纹呢,这可怎么办呀?”
她懊恼的垂下头,离开梳妆台,走到芙蓉榻上坐下,散落着三千青丝,撅着嘴不说话。
明皓跟了过去,双手扶在她膝上,蹲下高大的身子,扬起头看着她笑:“又闹小孩儿脾气了,你都多大了,还让人哄。快吃饭吧,你还要不要去烧香了?”
“可是……算了,不去了,我不高兴,哪儿都不去了。”
“阿音,”明皓双手摩挲着她的膝盖,柔声哄道:“你才三十出头,可我马上就四十了,我头上的白发,现在拔都拔不完了,脸上也长了好几道皱纹。我已经开始老了,若你还总跟天上的仙女儿似的,那我怎么办?咱们是夫妻嘛,说好夫妻一体的,你就当可怜可怜我,陪我一起老去如何?”
林婉音垂眸看看丈夫一脸憨厚的神情,轻声问道:“那你不嫌弃我吗?”
明皓被她逗得扑哧一笑:“瞧你说的,咱们都老夫老妻了,谁嫌弃谁呀。再说了,我比你大六岁呢,就算要嫌弃,也应该是你嫌弃我这糟老头子呀!”
阿音抬手在他脸上轻轻拧了一把,终于抿着嘴唇笑了:“什么糟老头子呀?你未至不惑之年,等你古稀之际,肯定嫌弃你。好了,去烧香吧。”
哄好了媳妇,明皓终于可以放心的用早膳了。明朗调皮,偷偷把一勺姜汁皮蛋放进了眀怡初的银耳羹里,还用勺子搅了搅,掩盖自己的罪行。
眀怡初最不爱吃姜了,刚把银耳羹喝在嘴里,就感觉味道不对,赶忙吐在了漱口盅里,转头瞪着明朗:“臭小子,是不是你使的坏?”
明朗哈哈大笑,离开自己的座位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朝姐姐做鬼脸儿:“你来追我呀,你跑的慢,追不上,追不上。”
“我才不追你呢,你以为我傻呀,吃饭的时候乱跑会肚子疼的,你还不快回来。”眀怡初十分淡定的把那一碗加了料的银耳羹交给丫鬟,又盛了一碗新的来,就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明大义很快就吃掉了一屉包子,喝完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抆着嘴说道:“爹,今日我们在东宫比武,您不过来瞧瞧儿子是怎么夺魁的吗?”
明大义赞赏地看一眼儿子,笑道:“我儿子这么优秀,满朝文武皆知,不用特意去看了。今日你娘要去皇觉寺烧香,为父得随行保护她呀。”
明朗赶忙跑回桌边吃饭,抢着说道:“大哥,我去。”
明大义飞快地摇头:“快算了吧,你要是去了,那我是比武还是看孩子呀?”
眀怡初也吃饱了,拿起帕子优雅地抆抆小嘴,也主动请缨:“大哥,我跟你去吧,你的飒爽英姿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如今,你在我们女学里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有几个比我大两岁的世家贵女,已经毕业了,到女学看妹妹的时候总是刻意讨好我,我觉得八成就跟你有关系。”
阿音也放下筷子看了过去,儿子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的确是该定亲了,看来以后要留神合适的姑娘了。
明大义最不禁夸,妹妹这几句话让他瞬间美的找不着北了,连连点头:“好好,今日你就跟着我一起去东宫吧。”
明朗忿忿地哼了一声:“就你会拍马屁。”
明皓一听就板了脸:“怎么跟姐姐说话呢?没大没小的。”
家里三个孩子,明皓最宠的就是女儿初初,自小便是坐在父亲肩头长大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说半个不字也不行。阿音就担心女儿被他宠坏了,总暗中叮嘱她做人做事的道理。眀怡初倒也十分聪明通透,除了娇气一点,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明朗小大人一般叹了口气:“唉!当老三就是倒霉,老大老二的新鲜劲儿都过了,到老三就剩天天挨训了。”
明大义和眀怡初瞧着小弟弟笑笑,起身去东宫。初初不会骑马,就坐了马车,根娃见是她坐车,就把车夫赶到后面,自己亲自赶车:“初初,你们女学也休课了呀。”
“是啊,都上了一年了,可算休课了。不过还好,明年就不用上学了。”京城里的女学是世家贵女云集的地方,因名额有限,家世不够硬的根本就进不去。不过,他们的学业也只有五年,一般到十二三岁就毕业了,要回家去跟母亲学习管理中馈,准备嫁人。
明大义不以为然的说道:“你们女学那也算上学啊?整日弹琴画画,不务正业,根本就是在玩耍。”
眀怡初上了马车,不方便和他争辩,就暂且憋在肚子里,下车之后进了东宫,才噼里啪啦地说出来。
“我们女学哪里不好了?女人本来就是要相夫教子的嘛,像娘亲一样有才有貌,知书达理不是挺好的,难道你还想让我们上战场当将军不成,若是那样,还要你们男人干什么?”
眀怡初伶牙俐齿,明大义说不过她,就加快脚步往前走。昨日太傅主持了今年的毕业考,太子殿下是第一名,明大义第二,其他人的成绩也都差不太多。不过,这是官方成绩,自然是要互相放水的,不然弟兄们跟家里都不好交代。所以他们才私下约定,在休课之后,来一场真正的比试。
此刻,正在比骑马射箭的是太子李勉旭和他的表弟,国舅家的曹爽。曹爽故意选了表哥做对手,就是因为表哥会照顾他,不会让他输的太难看。
“太子表哥,高抬贵手啊,初初来了,千万给我留点面子。”曹爽眼尖地发现了眀怡初,赶忙低声求饶。
李勉旭转头看了一眼明大义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他身后那个娇小的身影。他没有说话,从箭囊里抽出三支箭,认真地拉满弓,瞄准疾射,撞飞了曹爽的箭,稳稳地正中靶心。
☆、第114章 第 11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