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反正辰瑾谈判过后是挺安心,不管秦和想做什么,至少,她并没有多少可以失去。

她唯一重要就是孩子,也不知道秦和是伪装得太好,还是压根儿就如他说,他目不是孩子。总之秦和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儿想要孩子意愿。他只说,只要她按照谈判结果行事,他就不会夺走她孩子。

辰瑾也打着小算盘,现秦和看起来是挺正常。她倒是可以韬光养晦,万一秦和表现出来一点儿变态行为,她就立刻打包逃跑。真要是躲话,相信她还是能躲过去。只不过,比较难就是了。

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被逼得逃到山旮旯里去。

……

两人对谈判结果都很满意,于是,生活恢复了正常……呃,如果这也算是正常话。

第一个晚上,秦和把主卧让给了她,本来就纤尘不染床上用品,他给她重换了一套。拿了一只骨瓷杯,倒了一杯水放床头柜上。又走去衣帽间,取了一套尚未拆下标签纯棉睡衣拿来放床上。

还不忘叮嘱她,“水放这里,你渴了就喝。这套睡衣是,你先凑合着穿,明天再买女款回来。你衣服给我,我帮你丢洗衣机里清洗烘干,你明天起来还可以穿。哦对了,卫生间灯不要关,免得晚上起来看不到路。我去次卧,有事话叫我。”

辰瑾当时听得一愣一愣,她忽然有种感觉,难道自己是被当成宠物养了?

可这宠物待遇未免太高了点儿吧!

还没等她想出个所以然来呢,秦和忽然抱了她一下,她发飙之前,已经放开了,满面春风地走出主卧。

辰瑾:“……”

关门睡觉时候,辰瑾毫不犹豫地从里面反锁上门,还插上了插销!确保半夜不会有人化身为狼!

第二天一早,辰瑾六点半准时醒来。

身上还是那套纯棉男式睡衣,辰瑾洗了个脸。打开房门,一股烤面包香味,还有奶香迎面袭来。

“起来了,早餐以已经可以吃了。”

烤面包片、三明治、煎蛋、牛奶。

虽然辰瑾不*吃这种早餐,可也不得不承认,秦和手艺还不错,至少吃起来也不太讨厌。

辰瑾先喝了一口牛奶,开始吃煎蛋。

金黄煎蛋完全没有糊渣,外焦里嫩,蛋黄是糖心。她承认,这煎蛋水平丝毫不比她差。

“你早上起这么早?”辰瑾觉得自己六点半起床就够早了,没想到秦和竟然会比她还早。

秦和嘴角一弯,优雅地喝了一口咖啡,“我生活作息很规律。”

是,很规律,非常规律。每天早上七点钟准时起床,健身房锻炼一个小时,然后八点半准时到公司,早餐由助理负责。

可是今天,他早上六点钟就起床了,然后自己动手捣鼓早餐。平时一天不去健身房就难受他,今天压根儿就忘记健身房这回事。

昨晚上一个拥抱,让他一晚上脑子都是兴奋,平日里根本不做梦大脑,昨晚上狠狠地乱七八糟了一回。

偏偏那样乱七八糟地梦了一通,他早上起来还是神采奕奕。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看着这个女人坐他身边吃早餐,秦和有种怪异满足感。

虽然代价有点高,添麻烦也不少,但是只要能让自己舒服,就当是养了一个高级宠物吧。

一般小狗小猫实太低级了,只知道吃饱喝足尾巴摇,这个多好,会哭会笑会生气,多智能啊。关键是,她抱起来感觉很好很好。

吃过早餐,秦和把她昨天衣服拿来,“你不是还要回去吗?你公寓哪儿,我送你。下午下班后我去接你过来。你衣服什么都不用带,我另外准备。衣帽间还有一半位置空着。”

秦和脸上没有明显笑容,但是表情很温和,眼角微挑,嘴角微微弯着,好像是不由自主动作,昭示着他,心情很好。

辰瑾撇撇嘴,“我就住那边公寓。你不用送我了,我就当是散步,自己走过去就行了,平时也这样散步锻炼。”

秦和有些惊讶,“碧水湾公寓?你什么时候搬过来,我竟然一次都没碰见你。”

“搬过来俩月了。”

秦和有些懊恼,“那我送你过去。”

“不用了,你不是说不会干涉我**么。我公寓就是我**,不想让你过去。”辰瑾说道。

秦和愣了一下,点点头,“好。那你中午吃什么?”

辰瑾无奈了,“喂,你不要把我当成低能儿好不好,我有手有脚,没遇见你之前这么多年不也好好地活着?放心吧,饿不死。”

秦和却是哼了一声,“是饿不死,只是养得跟秋天菠菜一样罢了吗,没精打采样子谁喜欢。”

辰瑾顿时瞪眼,可还没等她说什么呢,秦和接下来话就又出口了,“不过现这样看起来还不错,继续保持。这张卡是我副卡,你拿着用。想花多少都没问题,但是只准养肥。要是再变成从前样子,那你可就违约了,我要连本带利讨债!违约金你绝对付不起!”

辰瑾差点儿没被噎死,狠狠地瞪了秦和一眼,“我吃饱了。”

看辰瑾炸毛,秦和唇边笑意大,“这样看起来好看多了。”

辰瑾除了翻白眼之外,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了,高智商都是这么与众不同么?凡人完全不知道要如何与之交流啊。

临出门时候,又被抱了一次。

回到自己公寓,辰瑾叹了口气,她能感觉到秦和对她善意,可是……这难道不很奇怪吗?

懒得想那么多,辰瑾又开始继续之前没完成工作。

她打算给唐泽第二本漫画是《生化危机》。

只不过,她生化危机可跟从前不太一样。她一直觉得《生化危机》故事太苍白了,不够丰满。所以她要将其扩充成为她心目中《生化危机》。

其实按照她大纲,这已经不能叫做《生化危机》了,而应该叫做末世冒险之类。热血类。

辰瑾很喜欢这种热血东西,再加上因为丧尸带来刺激感,使得故事情节为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