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吃过早饭,全家人穿戴一新出门去逛花市。春节看花,花红人更红,这是一个美好的传统。广州的花市延续了几十年,每年从腊月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非常热闹。高凉虽然在广州待了好几年,也没有和家人一起逛过花市,今年终于可以好好逛逛花市了。家里的车空间有限,全家人分成了两拨,李俊毅拉着奶奶、父母和高凉先走了,剩下四个年轻人自己坐车去。

广州的春节已经入了早春,非常温暖,阳光和煦,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花市里花团锦簇,各种各样的鲜花迎着春风招展,最传统的金桔、桃花和水仙,大朵大朵娇丽的山茶花、花形奇特的蝴蝶兰、热情艳丽的玫瑰、清丽优雅的百合、娇羞芬芳的茉莉……看得人眼花缭乱。

高凉喜欢花,看见那些美丽的花儿都想搬回家,一会儿说:“老公,咱们买这个回去插起来。”过了一会儿又说:“老公,咱们买盆山茶回去养吧。”

李俊毅都是一诺无辞,要什么买什么,于是高凉怀里碰了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一会儿又多了一捧纯洁无暇的百合。李俊毅自己左手一盆山茶,右手一盆茉莉,奶奶看得分外乐呵:“咱们凉凉要把花市都搬回去家去。”

李俊毅说:“今天咱们还是少买点吧,等以后买了大房子,有了别墅,我给你种一园子的花。”

高凉喜不自禁地点头答应:“好!以后再买。”李俊毅找了个花店将东西寄存起来,领着家人继续逛花市,不忘给大家拍照留念。

匡秀敏看着儿子对儿媳的宠溺样子,心里不由得有些泛酸,自己丈夫也在一旁,怎么就从没想过给她也买一朵花呢。

高凉本来一脸兴奋,突然注意到匡秀敏脸上的落寞,拉住李俊毅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过了一会儿,李俊毅捧了一束康乃馨过来:“妈,这是我和高凉给您买的花。祝您像花儿一样永远年轻貌美!”

匡秀敏惊讶地看着李俊毅,又看看高凉,突然明白过来是高凉的主意,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年轻貌美就算了,这是你们年轻人的事。这花妈就收了,谢谢啊!”

高凉又亲自给奶奶挑了一束剑兰,把奶奶喜得合不拢嘴,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束收到花,临老了还赶了回时髦。李俊毅也给他爸买了一盆他看了很久的春兰,这几年兰花价格开始炒起来了,一盆普通的兰花都要几百块,李卫国也就看看,没舍得买,李俊毅觉得千金难买心欢喜,大过年的,给他爸送点新年礼物也未尝不可。大家都各有所得,心满意足。

坐公交车来的四个人没有跟高凉同行,大家也没有刻意等着一起逛。李俊伟也拿了一个相机,给大家拍照,年轻人精力好,好奇心旺盛,这里走走,那里看看,不知疲倦。刚开始四个人还一起走,走着走着,人就走散了。

高珊站在一个花店前,左顾右看,到处都是人,但就是没看到高盼和高强,便说:“二姐和强强呢?”

李俊伟举着相机:“他们应该在后面看花吧,不用管他们,走散了也能回去。看镜头,我给你拍张照。”

高珊转过脸来,看着镜头,拍了一张照片,然后说:“你别老给我拍啊,我给你拍吧。”

李俊伟说:“我就不用了,从来都说鲜花美女,哪里听过鲜花帅哥的?”

高珊朝他撅嘴:“那照你这么说,男人就不该喜欢花了?你看那么多大爷大叔在买花呢。”

李俊伟笑了:“好吧,我拍,但是你要跟我一起拍。我不一个人拍。”

“毛病真多!”高珊不满地抗议了一句,但还是很配合,叫了一个年轻姑娘给他们拍了张合影。

结果李俊伟合影上瘾了,给高珊拍完单人照后,都会叫人给他俩拍个合影。一次一个年轻小伙子给他们拍照的时候说:“靓仔你过来一点,和你女朋友挨得近一点。”

高珊听到这句话,瞬间脸就红了,自己什么时候成他女朋友了?等拍完照,高珊气鼓鼓地说:“我不跟你合影了,害得别人误会我们了。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李俊伟嘿嘿笑:“拍个照而已,你想太多了吧。而且那就是路人,你管人家怎么看呢。走吧,我看见前面有家玫瑰园,玫瑰花开得特别漂亮。”

高珊跟着李俊伟一起过去,那儿果然是一个玫瑰花园,里面全都是玫瑰花,红的、粉的、黄的、白的,花枝招展的,特别吸引人眼球,还有很多玫瑰花摆的造型。哪个女孩不爱玫瑰呢?高珊一进去,整个人就陶醉了,在各色玫瑰花前流连忘返。李俊伟偷着给她拍了不少照片,也不怕浪费胶卷。

高珊从玫瑰花里抬起头的时候,四处搜索李俊伟的身影,然后看见李俊伟捧着一束粉色的玫瑰过来了,她带着调侃的语气:“你不是说你不喜欢花吗?”

李俊伟脸上露出难为情的表情:“刚才一个小女孩非拖着我让我帮忙买的,给你吧。”

“我不要,我为什么要收你的花啊?你自己拿着。”高珊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去,无缘无故送自己鲜花,这算什么呀。

李俊伟说:“拿着吧,反正又不是红玫瑰,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粉玫瑰代表纯洁的友谊,不然我也不敢买。”

高珊将信将疑地看着他:“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说着将花塞到了高珊怀里。

高珊捧着一大捧粉玫瑰,花儿娇艳欲滴,娇美得令人心醉,说不高兴那是假的,第一次收到鲜花,虽然不是红玫瑰,粉玫瑰也不错嘛,友谊之花。

李俊伟在广州呆了四天,初四那天就要返回去上班,李卫国夫妇也顺便和他一起回去了,免得折腾两次。

他们走了之后,家里就冷清多了,假期还有几天,大家都开始放松下来,享受着最后的假期,也不怎么出门了,就在家做着各自喜欢的事情,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吃吃喝喝,看看书、聊聊天、织织毛衣,日子分外地惬意。

高珊买了最新一期的《青年文摘》和《读者》回来翻阅,突然看到一篇关于粉玫瑰的文章,上面明明白白地介绍,粉玫瑰的花语是“爱的宣言、初恋、铭记于心”,她猛地扭头看着床头柜上那束娇艳欲滴的粉玫瑰,李俊伟不是说代表友谊吗?他是真不知道还是骗自己的?高珊看着那束玫瑰,慢慢地,耳朵红了起来,将头埋在枕头里,要死了,李俊伟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不过高珊并不打算向李俊伟刨根问底,怎么问都不好意思啊,就当自己不知道吧。

春假结束之后,李俊毅开始上班了,何川也从北京过来了,拜完年后,接了高盼去开店了。上初三的高强也提前开学了。家里就剩下奶奶、高凉和还没开学的高珊,高凉依然在家养胎,她的孕吐现象还没结束,不过在奶奶的悉心照顾下,反应明显弱了许多,也长胖了些。虽然高凉从来没胖过,单为了孩子好,胖也忍了。

春节后高珊也没再去店里帮忙,因为这段时间生意并不忙,她去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在家看看书,写点东西,偶尔出门见见朋友,不过高凉不知道,高珊写东西的时候发呆的次数多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御夫有术

年过完了, 高盼的婚期也近了。高凉已经陆陆续续将能置办的嫁妆都办好了,婚纱也是高凉和设计师一起为高盼量身定做的, 就等着去北京给她买家电了。

本来李俊毅还在提议, 要不干脆给高盼送辆车当嫁妆。高凉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 虽然他们不差钱, 车子也送得起,一来是这年头车子性价比太低, 二来就算是父母还在世,他们也不会这么给嫁妆, 自己不过是姐姐, 何必给自己家里增添负担, 也落李俊毅家亲朋们口舌。况且不送车,高盼也未必介意,自己也没从亏待过她。

离婚礼还有一周的时候, 高凉接到了匡秀敏打来的电话:“高凉啊,妈有个事要跟你说一下, 本来你妹妹结婚你是应该去的,但是你怀了孩子,最好还是不要去参加她的婚礼了, 这样会冲了的,对你肚子里的孩子和你妹妹都不好。”

高凉大吃一惊:“还有这种说法?”

匡秀敏认真地说:“是真有,有的地方不讲究这个,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想来想去,觉得你还是别去比较好,对你和你妹妹都好。”说完又举了一些例子,怀孕去参加婚礼小产的,也有新娘子结婚好几年都怀不上孩子的,如此种种。

“谢谢妈告诉我这个,我会好好考虑的。”高凉有些心神不宁地挂断了电话。

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问奶奶,奶奶听完后说:“我们那边其实也有这个讲究,说是胎神会和喜神冲撞,但是只要离得远关系就不大,不要进婚房、坐新人的床。但是广东这边说最好都不要去,因为对孩子和新娘都不好,新人见到孕妇,可能一辈子都不顺利。”

高凉听完之后,默默想了很久,虽然这只是一种传统习俗,未必就是真的,但是她自己的存在就很玄幻,所以最好还是回避一下吧,对肚子里的孩子和高盼都好。

李俊毅听说了这事,当然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他说:“冲不冲的不好说,但是参加婚礼对你肯定不好,你看吧,连续奔波,婚礼时的忙乱,确实容易动胎气,要不你就别去了,我带着强强过去吧。”

本来高盼结婚没打算让高强去的,因为他已经初三了,马上要升高中,学习紧张,但是现在这样一来,肯定要影响高强的学习,虽然婚礼在周末,只需要请一天假。高凉还是觉得挺对不起高盼的,她结婚,自己都不能去,这让她心里肯定有想法吧:“要不我还是去北京吧,结婚那天我不去参加就行了。”

李俊毅说:“你干脆别去了,别累着了,东西我来买。”

高凉说:“那我跟盼盼说一声?”

李俊毅点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