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是元末农民大起义中产生的地主阶级政治家,他很懂得人才对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意义。早在明王朝建立之前,他就十分重视争取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以朱升、宋濂、刘基为首的一批儒生在他的帐下效力,备受尊重。为了迎接即将取得的全国性的胜利,1367年,朱元璋发布了“设文武二科取士”的命令,要求各级地方官“劝谕敏健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明史》卷七十,《选举制》二),解开了明代科举制的序幕。
明朝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 ; ; ;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又称乡闱,每三年一次,于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的地点,在南、北京府和各布政司驻地。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此外还有负责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巡绰监门、搜检怀挟的官员。 ; ; ;
考试分为三成: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表内科一道。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三场考试,分别在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考生入场,要经过严格的搜查,不许挟带。入场后,每一名凯胜由一名号军监视,防止作弊。黄昏时交卷,如果没有作完,给蜡烛三枝,蜡尽还没有完卷,就要被扶出考场了。考生交卷后,经过弥封、誊录、对读等程序,然后送主考、同考批阅。批阅的时间,名义上是十天,但是,真正用在批阅上的时间不过三四天而已。因为试卷很多,不能遍阅,试管往往“止阅前场,又止阅书义”,如果第一场所写的三篇《四书》义得到试官的赏识,就可以中式,成为举人了。 ; ;
 ;乡试的录取名额,是由朝廷决定的。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从实充贡”。洪熙元年规定了名额,各考区从十名到五十名不等。后来逐渐增加,明朝后期,南北直隶增至一百三十余名,各布政使司的名额也大大增加了。
 ;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在丑、辰、未、戌年于京师举行。参加会试的必须是乡试中式的举人。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考试的内容和程序基本上和乡试一样。因为会试是比乡试更高一级的考试,明统治者对它更加重视。所以,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增加了一倍。主考、同考一级提调、监试等官,都由级别较高的官员担任。举人入场时的搜检,在明初较宽。朱元璋曾说:“此已歌鹿鸣而来者,奈何以盗贼待之?”所以,搜检之法时行时不行。到了嘉靖末年,举人挟带的情况日益严重。1565年,嘉靖“使命添设御史二员,专司搜检,其犯者,先荷校(戴枷)于礼部前一月,仍送法司定罪,遂为厉禁”。对此,沈德符颇有感慨。他说:“四十年来,会试虽有严有宽,而解衣脱帽,一搜再搜,无复国初待士体矣。” ;
 ; ;会试的录取人数,明初没有定额。最少的一次,只有三十二人,最多达到过四百七十二人。名额说的增减,“皆临期奏请定夺”。成化是一年以后,一般取三百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另增五十名或一百名的,属于特殊情况,并非“恒制”。 ; ; ;
明代初年,礼闱取士,部分南北。洪武三十年,学士刘三吾、纪善、白信蹈任会试主考,录取了宋琮等五十二人,全部是南方人。发榜之后,北方考生不服,说考官是南方人,如此取士是偏袒同乡。朱元璋知道后,非常生气,派侍讲张信等十二人复查。又有人说张信使在刘三吾的指使下有意将水平不高的卷子送给皇帝审阅,朱元璋听了更加生气,将白信蹈、张信处死,刘三吾年老免死,充军边疆。朱元璋亲自阅卷,录取了任伯安等六十亿人,全部是北方人。当时人称之为“南北榜”或“春秋榜”。但是,事过之后,并没有对被录取者的籍贯作出什么规定。知道洪熙元清,仁宗朱高炽才命杨士奇定南北录取名额,男人占十分之六,北人占十分之四。宣德、正统年间,又分为南、北、中卷,在一百个名额中,南卷取五十五名,北卷取三十五名,中卷取十名。景泰初年,曾一度飞出这个规定,但不久又恢复了。以后虽然比例有一些变化,但“分地而取”的原则却没有改变。
 ;殿试,是明代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因考场在奉天殿或文华殿而得名,凡是会试中式的人都可以参加。殿试是“天子亲策于廷”,所以又称廷试。殿试的时间,按科举成式的规定是三月初一,从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