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2)

许晓雅心中的宵夜,那是广场旁边的大排档,或者是一间港式茶餐厅,但封河的理解显然跟她有些出入。

拐角的一间咖啡厅很快映入许晓雅的眼帘,黑色的牌匾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显现出三个明亮的大字,“落云轩”,这名字如果出现在一个中式茶屋里却是不会让人稀奇,可这么古风的名字,却属于一个西式咖啡厅,这里老板的品位,真是与众不同。

“这‘洛云轩’本来是个茶屋,可后来老板娶了个洋媳妇,洋媳妇喜欢喝咖啡,于是这里被改造成了一个咖啡厅,名字却被保留了下来。我与封河在演唱会散场之后,经常来这里。”

沐朗看出了许晓雅的疑惑,跟她解释道。

许晓雅被沐朗“洋媳妇”这个称谓小小的惊了一下,老一辈人喜欢的称呼,到了现在年轻人这里,都变成了一种土话,预示着没文化。

沐朗是留美而回的医学博士,正正经经的海归派,自然不会没文化,许晓雅没想到也会用这样一个称谓,可这土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不但没有土气,还成了一句时尚最前沿的流行语。

老板的洋媳妇到底与许晓雅并无任何关系,她今夜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圆凌蓝的一个梦。

可即便是重生而回的许晓雅,也没能想得到,这个梦,会圆的这样彻底。

咖啡厅的环境清幽,封河考虑到自己的影响,定了个包间,许晓雅二人进来的时候,封河与凌蓝已经谈笑风生了,一点也不像是第一次见面的人。

凌蓝对封河的了解甚至超过了许晓雅,她如数家珍似的,准确的说出封河的喜好,封河的每一首歌,甚至是封河每一次演唱会的时间和地点。

封河笑意盈盈的听着凌蓝侃侃而谈,他看着这个漂亮粉丝的目光有些不一样了,她好似比自己还要了解自己。

晚上喝咖啡似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决策,对于处在兴奋状态的凌蓝而言,更是如此。

几人喝完咖啡,凌蓝就提议去ktv唱歌,许晓雅是想反对的,因为她明天还要上班,并不想通宵,可看着激动的凌蓝,她又把到了嘴边的话语咽了回去,毕竟,下一次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沐朗摇了摇头,他明日同样要上班,还有两台手术要做,不好好休息是对患者的极大不负责。

封河的眼睛转了转。

“哥,你带许小姐回去,我陪凌蓝去唱k。”

“那怎么行。”

反对的话脱口而出,许晓雅的眼神在封河跟凌蓝之间来回轮转。

“许小姐还担心我把凌蓝怎么着?安心啦,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我哥吗?”

一语中的,许晓雅确实是信得过沐朗的,前世的三个月加上今生的几次相见,虽然没能让她完全的了解沐朗,可他的为人,毋庸置疑。

当许晓雅被封河与凌蓝稀里糊涂的忽悠的坐上沐朗的车之后,她才反应过来,懊恼的锤了锤头,这一次,她当真是把凌蓝推入了火坑。

当然,是火坑,还是幸福之塚,却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去分辨的了。至少凌蓝在把许晓雅推进沐朗的车里时,没有半分的犹豫,她最初的警惕性,在遇见封河后,消失殆尽

沐朗的车比薛清的要高级一些,一辆白色的suv,宽敞舒适,不是薛清的小轿车可比的。

许晓雅上车就睡的技能在沐朗这里再次失效,她紧张的盯着前方,眼睛一眨不眨。

“许小姐?”

沐朗试探性的叫了许晓雅一声。

许晓雅有些奇怪的瞥了他一眼,然后想起了什么,心跳开始砰砰的加速。

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沐朗知道许晓雅的名字很久了,那次交通事故的报道,缀了她的名字,可他从来没把她跟微信上的“许小姐”联系起来,直到刚刚,封河的那一声称呼,让他想起了某种可能性。

许晓雅想过有一天沐朗可能会发现自己就是“许小姐”,可她没想过这一天可能会来的这样快,又这样猝不及防。她设想过自己的回答,也设想过自己该如何解释,可真的事到临头,她的两瓣嘴唇,竟好似被胶水粘的牢牢的,无法张开。

许晓雅不知道沐朗的经历,但她猜得到,记者在沐朗的心中,预示着一个禁忌,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他将它深深的埋藏在心底,谁也无法触碰。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在自己在他严丝合缝的心上撬开了一道缝隙,在他打算相信记者的时候,自己又给了他重重一击。

第22章 春梦了无痕

许晓雅犹豫了许久,也想了许多,最终平心静气的答了话。

“怎么了?”

平平常常的问答,不露一丝痕迹。

“没什么,留个联系电话吧,下次如果有采访需要,可以找我,想看病,也可以找我。”

沐朗没查出什么蛛丝马迹,将手中的电话递给许晓雅,示意她把自己的电话号码输进去。

天气已经渐渐的暖了,沐朗并没有开暖风的车里温度适宜,可许晓雅的额头却见了汗珠,她不动声色的抹了抹。

沐朗即便对记者改观,也绝迹不可能主动去请记者采访,事若反常必有妖,这分明是要电话号码查探什么。

许晓雅轻轻的吸了口气,小心的将自己的电话号码输进了沐朗的手机里。

轻轻的打开灯,许晓雅一头撞进自己的枕头里,凌蓝今晚怕是不会回来了,许晓雅的心有些闷闷的,颇有些养好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挫败感,即便封河无论从哪方面看,都跟猪搭不上边。

凌蓝的父母都在国外,很久不回一次国,凌蓝除了这里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去,就这样陪着许晓雅过了三个年头。这三年里,她在外面过夜的次数屈指可数,多数还是因为临时任务,这是第一次,因为一个男人,她彻夜不归。

许晓雅突然意识到,凌蓝,与自己同龄,27岁,老大不小了,总有一天她会结婚,然后搬出去,她不会永远的陪着自己。

到那时,自己又会如何呢?前世的自己已经死去,不会拖累凌蓝,可重生后的自己自然不会这样放任自流,任自己年轻的生命就那样凋零。

许晓雅不敢想,如果凌蓝结了婚,离开了这栋房子,自己将何去何从?是匆匆的找一个人结婚,还是孤单的守着那一地的月光。

想到结婚,许晓雅的眼前闪过一道白色的光芒,那白色的褂子她熟的不能再熟,褂子的主人被称作风灵医院的钻石王老五,如果忽略他那社交障碍的心里,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