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节(1 / 2)

小秋正好有期末考试,没能去参加秦戎的毕业典礼,在答题完毕,确认无误后,她就提前交了卷子,骑了自行车往秦戎的学校里去,想要给他一个小惊喜。

即将离开学习四年的母校,难免伤怀不舍,即便往日有些许龃龉,此时也大都尽释前嫌,依依惜别。

当然,也有人四年时光都没好意思、没胆量做的事情,在即将分别各奔东西之际,突然有了勇气。

这会儿照相机虽然仍旧少见,但并不难借,何况秦戎早早就和同学们打过招呼,将自己的相机拿了过来,他们班还有一名女生也带了相机过来,足够同学们满足在校园里留影纪念的愿望了。

临近分别,男生女生也暂时搁下平常的羞涩拘谨,难得的凑在一起照相,说话聊天,每一张脸上都挂着笑,但心底却满是离愁和不舍。

小秋熟门熟路地骑车进了校园,顺着人流,很轻松地在湖边找到三五成群照相的毕业生们。

隔着一段距离,她将自行车停下,漫步走了过去。

人比较多,一群一伙的,小秋沿着湖畔的小树林慢慢走着,一边在人群中寻找秦戎的身影。

“哎,王小秋!”一个男声从她侧后方传过来,小秋转身一看,原来是秦戎同班同宿舍的一个姓张的哥们儿。

张同学很有些自来熟地跑过来,脸颊上的几颗痘红彤彤的,不只是天气热还是太激动的缘故。

“你是来找戎子的吧?那啥,他的摄影技术好,被几个女生抓了壮丁,刚刚我看见他跟着几个女生往图书馆那边去了。走!我带你去……”

小秋对秦戎学校的布局还是比较熟悉的,可没容她开口拒绝,张同学就麻利地转身往图书馆那边走了,一边还回头笑道:“你不用跟我客气,我也正想过去呢。”

小秋提提眉,并没有戳穿对方刚才去的方向明明相反,道了一声谢,跟在张同学身后往图书馆去。

走着路,张同学找了话题和小秋聊天,小秋也随意地回应着,基本还保持着陌生人的距离,没有特别熟稔,也没有太过冷漠。

走了没多会儿,两人就来到刚刚落成的新图书馆大楼下面。这栋大楼是半年前刚刚落成的,是校园内最新最气派的建筑,自然吸引了不少毕业学生在此拍照留念。

虽然都穿着同样的学士服,但小秋还是透过熙攘的人群,看到了阶梯上正举着照相机给同学拍照的秦戎,长身玉立,挺直的脊背,还有浓黑茂密的带一点点自然卷曲的头发……不知何时,秦戎的身影早已经如刻在了她的心中一般,不论多少人,不论何时何地,她都能一眼看到他。

白底淡绿色小碎花的连衣裙,花色并不特别,款式也只是简介大方,但穿在小秋身上,偏偏自带了十二分的仙气儿,那么不疾不徐地走过来,生生如凌波仙子降临。明明是张同学走在她前面,却被几乎所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忽略。

小秋没有立刻走上前,而是在人群的边沿停住了脚步。秦戎正忙着,她并不急于上前,以免打扰。毕竟,这是他毕业前,仅剩不多与同学们的共处时光。

张同学倒是很热情周到,或者因为带了美女来颇为自豪,也不管那么多人,穿过人群一直往里走,并大声招呼着:“秦戎,你看谁来了。”

秦戎恰好看着照相机取景器,口中喊着:“笑一笑……好了!”

按下快门,他才转身看过来,没有回应一脸兴奋的张同学,目光越过人群,径直落在人群外那道仿佛遗世独立的身影上,目光凝住,眼角眉梢都禁不住透出一抹欢喜来。

“正好,你帮她们几个照相,我去看看!”秦戎随手将照相机塞进张同学手中,然后,长腿迈下台阶,直接朝着小秋的方向走过去。

“秦戎!”有一位女同学叫了一声,没有得到秦戎的回应,目光顺着秦戎的方向看过去,毫无悬念地看到了人群外边的小秋。

“那就是秦戎的女朋友啊,好漂亮!”

“听说是医学院那边的高材生,据说大一就被教授看中,提前三年就确定保研的……”

“哎,也太瘦了吧?那身条儿能站了手术台?而且,瘦成芦柴棒也不好看吧?”

“也没有太瘦……你不觉得她美的超凡脱俗吗?”

“嘿,还超凡脱俗?你以为是看呢?谁不是十里红尘打滚,油盐酱醋地过日子,她还能不吃不喝,餐风饮露嘛!”

张同学难得被委以重任,兴奋的不行,但很快就发现,刚刚还特别专心致志拍照的女同学们,却一个个都关注到那一对人身上,好像都忘记了她们还要拍照。

“喂,你们不拍照了?图书馆二楼大平台很好啊,我看很多人在那边照相,咱们也去那边……”他努力大声地招呼,却无奈一群女生根本没人听到他说的话,更没有人理会他,他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

秦戎已经来到小秋身边,看着身着学士服的秦戎,小秋的嘴角也禁不住拉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嗯,这身衣服……还挺好看的!”

“……你今天也特别好看。”秦戎意外被赞,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回应,却一不留神,将心里话说了出来。说完,自己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了。

小秋拍晒,本来就站在一株大柳树下边,秦戎过来,两个人就一起站在了树下,柳枝低垂,随风摇曳,一对漂亮优秀的男女相对而立,简简单单的,就构成了一副美丽的画面。

咔嚓,快门声在不远处响起,秦戎和小秋同时警觉回头,然后,是接连几道快门按下的声音。

张同学一张脸笑得像花儿,大声道:“哈哈哈,你们别动啊,我给你们拍几张!”

第一千一十四章

秦戎脱去学士服,只穿了自己的衣服,白衬衫石墨蓝长裤,衬衫袖子整整齐齐挽起半截儿,露出一截瘦削却有力的手臂。

张同学的举动勾起了秦戎的兴致,他拉着小秋来到湖畔、长廊,留下一帧帧或坐或站、或轻松漫步、或低声交谈、或相视一瞬的合影。

匆匆走过来的高个儿青年,额角鼻尖上挂了一层汗珠子,甚至土黄色的军用衬衫后背也湿了一片。他似乎迟到了,脚步迈得又大又急,但步伐和手臂摆动却仍旧习惯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和韵律,看起来充满了力量,又虎虎生风,与校园里大多数偏散漫、放松的学子风范形成鲜明的对比。

与众不同的气质,加上出众的容貌,这样出色的男人自然吸引了众多的目光,特别是无数女生的齐齐瞩目,感叹、惊艳,甚至有人因为太过激动连手都有些发抖。

那人却对周边的种种浑不在意,只匆匆地走过去,一边还四下里打量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

终于,他的目光停在了长廊下坐着的一对男女身上,甚至,连他匆匆的脚步也随之停止。

他的双脚像是一下子被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好像之前着急匆忙的人不是他。

盛夏时节,木槿花开得满枝满树,热热闹闹,一团锦簇。

木槿花树旁的少女淡色的连衣裙,甚至稍显疏淡的眉眼,并不惊艳,却清丽灵秀,淡雅出尘,生生将身旁锦簇簇的花树比成尘泥。

湖畔堆叠了许多大石,刚刚小秋只顾着看景,后退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脚踝,丝袜刮破了一个大洞不提,还眼瞅着红肿起一块。

秦戎听到她哎呀一声低呼,连忙伸手将她扶住,又蹲下去查看,眼看着红肿起来,还沁出一层细小的血珠子,禁不住心疼道:“我背你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