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发律师函
在赵总监看来,王桓的那篇微博,已经涉及到了强烈的诽谤,并且严重干涉到了华鑫传媒的利益。
并且武林外传的名字,严重抄袭武林密传,这完全是公然侵权。
叔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
发律师函
赵总监面色阴沉。
华鑫传媒的公关团队,在王桓发布微博的时候,就已经着手一系列的工作。
所以当赵总监吩咐下去后。
华鑫传媒立即在全网公布了一篇措辞严厉的律师函
“华鑫传媒就今日某明星发布的微博消息,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一请对方立即删除相关微博内容,停止对本公司旗下电视剧武林密传的诽谤、污蔑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
二请对方删除微博后,立即在各大媒体上公开道歉。以澄清事实、消除对华鑫传媒的负面影响,并慎重函告其他网友和媒体立即停止转发、宣传、以及转载这篇微博。
三鉴于某公司某部电视剧的名字,涉嫌严重抄袭武林密传,请对方以及对方公司立即更改电视剧的名字,并且公开道歉。
本律师函在发布24小时后将会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如届时相关当事方未按照本声明要求删除侵权内容,或继续发布、转载上述谣言的,华鑫传媒律师事务所将采取民事、刑事诉讼等法律措施,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又是律师函
当网友们见到华鑫传媒的公告时。
一个个马上冲到了对方的微博下面,狂发评论。
“哈哈哈,桓哥又收到律师函了。”
“啧啧,华鑫传媒没底气啊律师函连名字都不敢写某明星是谁”
“大胆点,将高泽雨的名字写出来”
“这个律师函是我看到过的最色厉内荏的律师函。”
“真有勇气,桓哥那篇微博,通篇没有半句话跟华鑫传媒挂钩,你们自己居然凑了上去,是怕这个丑没人知道吗”
“好可怕哦,律师函耶溜了溜了。”
尤其是一些网友,在见到华鑫传媒说武林外传的名字涉嫌抄袭武林密传时,更是乐不可支。
成千上万人开始在评论区嘲讽。
“这就涉嫌抄袭了武林后传还没告你们武林密传抄袭呢”
“武林先传表示所有人都是抄袭它的。”
“以后大家不能称自己为武林中人了,毕竟武林两个字被华鑫传媒占有了。”
“武林传记、武林大刀传、武林秘史、武林密闻这些电视剧全都在瑟瑟发抖。”
一般来说,在古装武侠剧中,武林两个字出现的频率特别高。
基本上十部武侠小说,就有三四部出现武林这两个字。
如果华鑫传媒拍摄的是一部仙侠剧,譬如桃花生死恋。而王桓推出了另外一部名叫桃花倾情恋的仙侠剧,那么他们告王桓的电视剧名字涉嫌抄袭或许真的能够成功,但是在武侠剧中,“武林xx传”这种常见词语,根本就无法定义为抄袭。
在以前,就有过类似的情况,但是法官最后一句话就宣告了原告失败“武林两个字,在武侠小说中极为常见,并非特定标题,人人可用。”
这也是王桓敢放心大胆将武林外传拿出来的原因。
至于华鑫传媒说的其他的诽谤。
呵呵他在整篇微博中什么都没说,都是网友和媒体的臆想罢了,关他什么事
律师函
想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