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七章 童养媳事件(2 / 2)

分部内的几名女子连忙上前扶住那个小姑娘,而随后一个举着木棍的青年男子就冲了进来。他完全没有顾及到周围的众女,直接冲向了那个小女孩,口中还大喊着:“打死你个赔钱货,竟然喂死了我的猪,我打死你。”

“住手。”曾经担任过木兰卫的郎玉珍上前伸手就挡开了男子,同时抢下了他的木棍:“有事情好好说,为什么要打人。”

青年喘息着上下打量了几眼郎玉珍恶狠狠的说道:“我打自己的婆娘,与你有什么关系。你是什么东西,敢管老子的闲事。”

“我是政务院妇女司驻福州分部的主任,只要是此地关于女子的事情我都管。”郎玉珍却是毫不退让。

“她……她是我的童养媳,你们管不着。”青年瞪着眼睛却不敢上前,虽说大明女子地位低下,但在八贤王封地也不尽然,更何况就算是在其他地方,男子敢主动触碰其他女子也是不轻的罪责,所以他只敢嘴上嚷嚷。

“根据八贤王封地内《民法》的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不分男女的,你无故打人已经犯法了,我们可以起诉你。”郎玉珍对法律相当熟悉,也知道法院的作用。

“你……法律也管不着我的家事,她我家花钱买来的,我就说了算。”青年怒吼道。

“你买来的?那就好,既然你承认了给我拿下。”郎玉珍一声令下,几个当过木兰卫的女子哪里会客气,三两下就将其制服捆了起来。

“我要去告你们,法院是按法办事的,你们随意抓人是犯法的。”青年显然也知道些法律条文,刚才一口一个管不着,这个时候自己被抓,他确想起法律来了。

“我们是政府部门,有权将罪犯扭送相关执法部门,这也是法律规定的。”郎玉珍微笑道。

“我打人是不对,但是只要对方不上诉最多就是罚款,你们凭什么捆我?”青年嚷嚷道。

“你打人的确不是重罪,但你刚才已经承认,她是你买来的童养媳,贩卖人口乃是杀头重罪,你自求多福吧。”郎玉珍的一句话,令青年脸色大变,终于知道自己要倒霉了。

这个青年被送交公安局,随后被打的女子在医院经过治疗以后,也被送回家去了。本来郎玉珍打算借此机会,向妇女司反应一下童养媳问题,希望能够请政务院制定法律杜绝这种情况,然而事情却出人意料的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