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马上就变了,肖文华沉默无语,肖经纬坐在中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彦莹没管他们祖孙两个,与肖来福一路说着话:“你们家枝儿可是灵活呐,来福大哥!昨日我看她洗那些桃子,手脚麻利,又洗得干净!”
肖来福将枝儿塞到了彦莹这边来做事,彦莹见她跟六花差不多年纪,就让她到了六花那一组,专门做些洗洗刷刷的粗活。她瞅过几次,见枝儿做事很认真,桃子抆洗得干干净净,没留一根绒毛,倒也是个勤快的。
“我们家枝儿是聪明!”提到枝儿,肖来福的眉眼就止不住的笑:“三花,多亏了你,现在她一日能挣二十个铜板,她娘对她都好了不少。”
“来福大哥,嫂子把狗蛋这么宠下去,那可不中哩!”彦莹手扶着筐子,想着肖来福家的狗蛋,现在就已经有些娇纵的模样了,要是再不好好约束着,只怕以后就是个混世魔王。
“哎……”肖来福叹了一口气:“我说过她,可一点都没用。”
“来福大哥,男娃女娃一样重要呐,你说呢?”彦莹笑着望了一眼远处的天空,红艳艳的朝霞已经慢慢退去,金色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明亮温暖。
“那是。”肖来福由衷的说了一句:“你瞧瞧你们家,都是女娃,可哥哥中用,跟男娃没区别!现在四斤老太骂绝户头,人家都说她哩,说你们家女娃就是男娃一样!”
车子慢慢到了豫州城,肖文华嚷着让肖来福先送他去知州衙门,彦莹微微一笑:“只怕现在知州大人还没去府衙,你先到了莫要吵了人家!”
肖文华想着也是,拉着肖经纬下了车:“咱们先去吃个馒头填填肚子!”
肖来福赶着车去了东大街,时辰还早,两边的街道开业的铺面并不多,零零碎碎的开了几间,就像人的牙齿缺了几枚一样。走到百香园门口,就见铺门开了一半,龚亮正拿着抹布在抆廊柱,那边几根已经被抆干净了,灰褐色的主子发着亮闪闪的光。
见着彦莹过来,龚亮赶紧放下了抹布,忙着走出来和彦莹一道抬筐子:“肖姑娘今日来得晚些。”
“今日多摘了些菜蔬,不过也没晚多少。”彦莹与肖来福将一筐口蘑搬了进去:“咦,这屋子里头咋又变了样子?”
原先她的菜蔬筐子是放到中间摆着的,现在却挪到了左边那个角落去了,整间屋子显得空荡荡的,中间那地方缺了一大块。
“肖姑娘,”龚亮有些不好意思的摸着脑袋:“我觉得这屋子中间摆菜筐子不太好,正好把那边给遮住了,我们就三个人,有时看不到这里,被人偷拿了东西可能也不知道哩。”
咦,这人还很细心嘛。开业头三日自家几个姐妹都出来帮忙,昨日搬家没人过来,人手少了,这弊病就出来了。彦莹笑着点了点头:“没问题,这样放着挺好的。”
龚亮这才松了一口气:“肖姑娘不计较就好。”
“我计较啥?你把店子这样收拾了下,挺不错。”彦莹瞅了瞅龚亮,见他个子不是很高,但一双眼睛里透出机灵劲儿,想到了四花说的话,不由得心中一动:“龚亮,你多大年纪了?怎么还不找媳妇呐?”
“找媳妇?”龚亮摇了摇头:“我这条件,谁会嫁我?”
他爹死得早,娘又身子有病,一直要吃药养着,熬到去年终于也撒手去了,除了三间破屋子,龚亮再也没有别的财产,媒人也曾来问过他几次,可见他家这样子,都只是摇摇头就走了:“大兄弟,你多攒些银子,到时候我再来给你拉线保媒。”
在前边那个铺子里做了两年多伙计,不料主人家说走就走,登时丢了个饭碗,闲着在家里,打了一个月短工,如意酒楼的李老爷派人找了过来,看他愿不愿意继续做伙计。
做伙计比做短工要好,做短工,做一日是一日,今日做了还不知道明日有没有活干,做伙计便不同了,工钱高,又稳定,怎么着一年半载还是能做下去的。听着有这好事,龚亮喜滋滋的答应了下来,等着见了东家,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不过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竟然要在东大街开铺子?龚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事实就是这样,肖姑娘是老板,他这个年长十岁的人却只能乖乖的听她吩咐。
开始龚亮还不服气,才过了三日,他便对彦莹心服口服,怨不得人家年纪轻轻能做东家,肖姑娘心灵手巧,说话老到得不像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再看看人家的人脉,豫王世子、林知州、豫州首富李老爷,还有一个穿着白衣身份不明的简公子……这哪里是他能比得上的?
这人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龚亮心中叹息了一声,自己好好干活,看能不能得到肖姑娘说的那额外的奖励就好。
“龚亮,你的亲事我给你留心着。”彦莹笑吟吟的望了一眼龚亮,见他张大了嘴巴好半日没有说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怎么了?欢喜得傻啦?”
☆、58
鎏金的铜兽壶嘴里缓缓吐出缕缕白色烟雾,九华湘妃帐幔低垂,只见里边一个隐约的人影。床边站着一个丫鬟,正拿了孔雀尾翎做成的扇子在轻轻的扇着风,帐幔不住的微微动着,四角垂着的鹅梨香香囊轻轻的颤动,小小的玉坠子与金银流苏碰撞着,发出了细碎的响声。
“夫人,有人送信过来了。”门口走进了一个老婆子,手里拿着一封信:“还是公子写过来的。”
帐幔里伸出了一只手,细白如玉的肌肤莹莹,就如水润过一般,很有光泽。
就听着细碎的声响,帐幔里的人将信笺展开,过了一阵子,忽然就听到“嗤嗤”一声,似乎那封信已经被撕成两半。
“红玉,帮我梳洗,我要起身了。”声音虽然听着有些年纪了,可似乎依旧还夹杂着娇媚的意味,若单单从声音来推断,这位夫人昔日定然是个美人儿,艳惊四座。
帐幔被撩开,床上那人将身上盖着的薄薄蚕丝衾掀开,一头青鸦鸦的头发柔顺的披在肩头,垂在她粉红色立领白色中衣上,她的脸被头发埋住了一大半,只露出一点挺直的鼻梁。站在床边的丫鬟搭住那只纤纤玉手,将她下床来,中裤白色的下摆飘飘,露出瘦骨嶙峋的一双腿来。
坐在梳妆台前,她望了望镜子,里边是一张保养得宜的脸孔,虽然她已经三十五了,可她的模样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她伸出手来,轻轻抚过额头,上边一丝皱纹都没有,光滑洁净。
红玉站在她的身后替她慢慢梳理着头发:“夫人的头发真是好,又柔又顺,摸到手里跟一幅缎子,那感觉实在是好。”
她的嘴角慢慢浮现出了一丝笑容,当年他也是最喜欢摸着她的一头青丝:“这么美的发丝,只把我困在里边走不出来。”
他是那样潇洒,虽然比她要大了八岁,可她却依旧疯狂的迷恋上了他。她不顾一切的投入了他的怀抱,享受着与他在一起的欢娱。这份感情让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他的身份,忘记了他们之间隔着的鸿沟。
他是她的姐夫。
她的姐姐是安国侯的嫡长女程思素,而她只是一个姨娘生的庶女,她的母亲早早就过世了,她的奶娘告诉她,是安国侯夫人暗地里下的毒手,因着她的母亲很得安国侯的宠爱,是他的姨娘里生得最美的,也是最有才情的。
她要为母亲报仇,她想要狠狠的朝安国侯夫人脸上打一巴掌,可她没有别的手段,她所拥有的便是她的美。
她与她母亲一样美,大家都说安国侯府的嫡出大小姐美得惊人,其实都是夸出来的,程思素站在她身边,平凡得就像一根草,没有半分特色的草。
只是程思素命好,嫁了王爷,她只能有仰望的份,虽然是个继王妃,可毕竟也是王妃,身份高贵,完全不是她这样的庶出小姐能比得上的。她是安国侯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直到程思素上了喜轿,安国侯夫人才安心了下来。
她永远还记得安国侯夫人用那清冷的声音对她说:“你这般不守规矩,出阁以后莫要坏了我们安国侯府的名声,你还是去庵堂里持斋,青灯古佛,看看能不能让你收收心思。”
安国侯夫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回旋,就如锤子般重重的击打着她,她没有求饶,只是站起身来,面无表情的走了出去。她的身子笔直,没有半分摇晃,她高高的昂着头,显出一副不妥协的模样,可心中却在不停的打算。
她恨安国侯夫人,恨自己的长姐,可她却没有半分反抗的余地,她的外祖只是一个五品小官,几个舅舅也很不得志,大家对于她在安国侯府里的遭遇,都只是保持沉默。她出府去庵堂的时候,外祖母打发了一个舅母过来安慰她:“你便好好的在庵堂里呆一两年,写信给你母亲,就说你诚心悔过了,让她准许你回府去。”
舅母塞了几百两银子给她:“思薇,庵堂寒苦,你拿着这些银子去打点那些姑子,或许她们会对你好些。”
庵堂里的姑子?她撇了撇嘴,只怕早就与安国侯夫人商量好了,正琢磨着怎么样整她。
她咬着牙在那庵堂里住了下来,可才进去没几日,就觉得身子有些不大舒服,早上起来头晕呕吐,趴在床上,只将胆水都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