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心也听得激动,“完全可以!”她现在嘴拙得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叶知恬说得口干,叶知心看出来,跳起来赶忙给她倒了一杯水,送到她手边,叶知恬喝了几口水,润了润喉咙,继续说。
“…………就是这样。”叶知恬说完了自己的计划。
卖衣服的利润是很高的,就像她之前做的那条裙子,买布花的钱,只去了四块五毛钱,但是如果卖的话,至少能卖三十几块,利润就高达二十多,已经相当于一个工人五天的工资了,她花了一天不到就能做好一条裙子,如果要在这方面发展下去的话,她可以将后世流行的很多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甚至更加新潮的衣服款式画下来,再雇佣裁缝来批量产出衣服,当然,品牌意识也很重要,能打出一个品牌效应,那么对以后的发展应该是很有益的,就像她那辈子,她就喜欢一些固定的牌子,虽然不是名牌,但是听见这个牌子,就下意识的觉得他家的东西好,这是买过几次,就产生的印象,有了良好的品牌印象,才会产生固定的人流量。
她对这些也不是很精通,但她决定试着去做,只要能向前迈步,那就是好事不是吗?她也不会光想不做,既然叶知心说好,她会找个时间,再和她爸爸商量一下这个事,无论怎样,她爸爸已经在做生意这一道上做了十几年了,总归比她这个新手要好。
叶知心对她的想法非常赞成,“姐!我上次不是和你说,她们都问我是在哪儿买的吗!我都没告诉她们是你做的,你心灵手巧,做出来的裙子完全看不出来是自家做的,如果你要卖,完全可以的!我喜欢那件蓝碎花,不过那块布,妈妈拿来做裤衩做剩的,一起洗了挂在外面我被笑了,下次能不能换块好看的布?”
“……………………”
晚上,叶知恬又溜到了叶顺的房间里,等到了叶顺,不等他说话,她就眼睛亮亮地将自己对叶知心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叶顺本来还不在意,听到后面,眼神都变了。
他安静地听完了叶知恬的话,问:“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叶知恬点头,“爸,要不要试着做这一块的?”她眼底烧着两簇火苗,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灼人。
叶顺没有说她小孩子异想天开什么的话,而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大女儿说的话,这个时代,书信交流是非常发达的,所以墨水也好卖,他这里产出的墨水,经常销往上海深圳等地,但是墨水厂也不止他这一家,不少地方都有,他在质量上把关,所以比一些墨水厂的墨水要好卖一些,但他从来没想过弄一个牌子,或者说,他还没有这个概念,他卖的墨水常常是和钢笔厂家合作,绑定销售,但是墨水也会被钢笔厂家冠以自己的牌子,现在想想,他的墨水质量这么好,应该有自己的名字,而不是默默无闻为钢笔厂家做嫁衣。
叶知恬完全没想到叶顺的思绪已经完全不在她说的计划上了,而是想着怎么给自己的墨水想个名字,弄个什么包装。
叶知恬看他不说话,催了几声,叶顺才回过神来,“所以,你想怎么做?”
叶知恬说:“能不能在县城盘一个铺子下来?”
说起来,他们家有过很富裕的时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实业都没有,现在的房子也不贵,完全可以买它个十层八层啊,到了未来,要是没钱了,就卖它个房子,简直美滋滋。
叶知恬想到这里,心里又蠢蠢欲动起来,她忍住了怂恿叶顺买房子的欲、望,“或者,买个铺子也行。”她对叶顺说。
“…………”叶顺沉默了一下,说:“还有两个星期,你就开学了。”
“不会妨碍我去做这件事情。”叶知恬看着爸爸的脸,眼神坚定地说。
第9章 no.9漂亮的她
叶顺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孔,心情有些复杂,这些日子,大女儿的改变实在明显,懂事了很多,从前的她,无忧无虑,从不会过问这些事情,现在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他吗?
叶顺心里想了很多,脸上的表情松缓了很多,“行,我去县城盘个铺子。”买的话,要几万,他还没有那么多钱。
叶知恬兴奋得大叫,“谢谢爸爸!!!”她忍不住上前狠狠地抱住了他在原地跳了几下,“啊啊!开心!”她说完,不等爸爸反应,转身风一样地跑出了门。
叶顺睁着眼睛呆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这个大女儿。
*
要做服装生意,目的不可能单单放在农村或者镇上,县城才是第一个战场,相对于巴岭镇,县城才是真正具备了购买能力的地方,镇上卖衣服的店铺少得可怜,反倒布料更好卖一些。
其实买来布料,大多人都是没有缝纫机的,有余钱的,会到裁缝那里做,做裁缝的也赚钱,人工费就有十块,便宜的,也要七八块,如果请裁缝的话,成本会提高很多,而且镇上的裁缝也并不多,这是一门手艺活,并不是人人都会,这就犯难了,而且缝纫机只有一台也不方便,要做大,肯定要购入更多的缝纫机,不过现在还不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叶知恬晚上失眠了,想了一晚上怎么去做这件事情,有些焦虑,也有兴奋,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过了,接下来的就不会太难。
第二天爬起来,已经是快中午了,爸爸很早就出门了,妈妈要做事,大家也自觉起床吃早饭,所以她从来都不叫起床,叶知恬一起就起得很晚。
叶知恬从井里打了水,井水冰冷,她双手捧了水,往自己脸上扑去,精神瞬间清醒了很多。
她洗漱完,去吃了稀粥,将碗洗了,就回房在本子上画样图。
一旦有了目标,整个人都有了奋斗的方向,她想赚很多很多的钱,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
不做菟丝花也不是嘴上说说的,她会过得比上辈子更好,绝对会更好!
下午的时候,叶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叫了叶知恬的名字,叶知恬冲了出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爸,不等他说话,就问:“怎么样?租到铺子了吗?”
“你先准备好,跟我过去看看。”叶顺说。
“好!!”叶知恬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看到爸爸无奈的笑脸,不好意思地背过了手指,她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叶顺的专属,自行车是那种标准的大28自行车,是家里已经十多年的固定资产,已经很老旧了,个子不高会很难骑,叶知恬还记得她骑着它,后面载着叶知心,结果两个人齐齐摔跤的场景,这种自行车,摔下来实在是太疼了。
叶知恬侧坐到了车后座,扶住了坐垫,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往镇上过去。
坐到了巴岭,叶顺将自行车放到了朋友那儿,他从朋友家里出来,看见叶知恬四处张望,疑惑地问:“你看什么?”
叶知恬摇摇头,说:“没看什么。”
叶顺也没在意,带着她就去做客车。
不远处的一处巷子里,一伙小伙子站的站,坐的坐,抽烟喝酒聊天,万龙望着周崇明的脸笑,问:“哥,你这额头一块青的,怎么搞的?”
周崇明抽烟抽的厉害,有些时候一天能抽个一包,他看着不像有钱人家,但买东西却从来不手软,抽烟都是抽红塔山,一包就要十块钱,让所有人眼热,在大家都抽一块几毛钱烟的时候,他抽十块的,花钱厉害,却吝啬的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缺点,这么贵的烟,谁舍得给别人呢?除了有钱,打架也厉害,凶猛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所以在镇上的混子里,还挺受推崇。
他听到万龙的话,也没回答,他面无表情,俊气的脸部线条锐利得像把刀子。
“被女的打的吧?”有人不怀好意地猜测。
周围的人发出了哄笑声,周崇明脸色不变,只是掀起了眼皮,问:“你们这些人,谁有个女仔?”
“女仔?”万龙笑了起来,“哥你忘了,我有啊。”
周崇明抬腿踢了他后腰一脚,“你有,那是你女仔?那是你女儿吧。”他说着,脸上倒浮现了些许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