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其实回自己家是不需要这么偷偷摸摸的,她也不过是回来拿个户口本去办挂失而已,谅那只老狐狸也不敢不给,可怪只怪明雅的心理障碍……

她永远记得自己离家那天,爸爸一脸平静的指着她:方明雅,今天你敢走出这个大门,就永远不要回来。

后来她真的走了,直到爸爸去世也没再回来。

眼睛不知道被什么刺了下,她突然觉得一阵火辣辣的疼,用手搓了搓还弄出了点水光。

她吸吸鼻子继续开门,经过昨天她也想通了,等姆妈一走,不管卓然怎么着她也得买火车票离开这座城市,省得哪天再碰上沈从榕,难不成自己再撕破脸的跟她打一架?为了个男人不值得,不值得……

------题外话------

☆、第六十六章 做贼心虚

咔抆……咔抆……

明雅皱紧眉头,捏着钥匙柄不死心的往锁眼里捅。

咔抆……咔抆……咔抆……

啪……

钥匙断了。

空气在瞬间凝固,她看着被堵死的锁眼,发了许久的愣,呵呵的傻笑两声,突然跟疯子似的将剩余的塑料壳子摔在地上。

毒妇啊!

她才出来多少年,她特么的就把锁给换了!

明雅憋得脸色通红,看了眼镶满玻璃渣子的墙头,一把无名火在心里越烧越旺。

这墙她是爬不上去了,可区区一道锁怎么可能拦得住她的步伐。

退开两步,她打量了面前的铁栅栏许久,眼瞅着天色越来越亮,她在心里暗叫不妙,绕过围墙两边的草坪,终于在一堆杂草中发现了一个小洞。

明雅双腿大开,非常不文雅的蹲在洞前比划,这个是她小时候的杰作,当年为了避开老爸的眼线偷溜出去,她上山下海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这个洞依然健在。

这时远处突然刮来一阵冷风,夹带着方家玫瑰园的香味,令明雅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声音之大震跑了不少飞禽。

她摸摸鼻子有些做贼心虚的四处查探,而后趁着天色还未全亮,脱掉外套,硬把自己挤进去。

小时候挖的洞对现在的自己来说是有些勉强了,不过幸好这几年吃得少,她很瘦,虽然勉强却还是钻了进去。

刚从洞里出来,明雅便被一阵馥郁的玫瑰花香给熏得又打了几个喷嚏。

她拉高毛衣领堵着鼻孔,默默瞅了眼多出来的花房,不太苟同毒妇的喜好。

这么大一块地方种玫瑰多浪费,还不如多种点地瓜……

当然,她今天来不是欣赏玫瑰园的,想到自己的目的,明雅熟门熟路的摸进客厅。

毕竟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她非常熟悉佣人们的作息,只要算准时间把户口本偷走,谁也不会发觉到她曾经来过。

方家的装修风格是仿古风,也许是方老爷子为了附庸风雅,墙上摆满了名家的诗画笔墨,精雕细琢的红木家具与富丽堂皇的金银玉器,各种古董字画琳琅满目,每一样都是价值连城的上品。

走入宽敞阔大的厅堂里,明雅抬起头看了眼头顶那盏明亮复古的吊灯,视线跟着落在灯下的摇椅上。

仿佛还能在上面看到爸爸的身影,翘着腿、叼着烟,手里的金戒指,脖子上的金项链闪闪发亮,刺瞎人眼。

明雅默默叹了口气,再有钱又怎么样。

小时候那些叔叔伯伯来家里做客,明面上称赞她爹眼光独到,是个有品位的古董收藏家,实则一转身那副尖酸刻薄,瞧不起人的嘴脸,她到现在都记得。

暴发户永远是暴发户,无论如何附庸风雅,试图挤入上流社会的门槛,那骨子里的粗坯习性难改,最终只会沦为他人的笑柄。

熟门熟路的摸上二楼,她打开书房的大门,悄悄吁了口气,幸好没锁。

可随即,明雅刚落下的心又跟着提了起来,因为她无论怎么找,哪怕把书房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她想要的户口本。

明雅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心里暗自叫糟,难道今天白来了?

站在原地咬咬牙,会那么容易放弃的就不是方明雅了。

于是她又摸出了书房,打算再到其他地方找找,可她不知道毒妇把户口本收哪了,这么没有目的性的乱找,成功的几率可想而知。

她这算是做贼吧?

走到一半,她突然醒悟,这要是被逮到,那毒妇绝对不会给她留面子,报警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想着一会卓然还得去警察局接自己,明雅猛的打了个寒颤,退堂鼓在心里敲得“砰砰”作响……

要不她再缓两天?

反正她这个黑户也当了有一段日子了,不在乎多当几天,等她买通佣人,打探好消息以后再动手?

明雅心里正纠结着,眼瞅着天就要亮了,一条小腿已经开始往楼梯的方向迈。

可就在这时——

咔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