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你好点了吗?明天答辩不会受影响吧。”
杨欢疑惑:“答辩?”
安妮惊讶的大叫:“天哪,上帝,你不会发烧到忘了明天你要答辩的事情吧?”
她都离开学校两年了,答辩?答什么?
她没有表露声色,静静听她说,从安妮话语里得知她今年硕士毕业。
终于应付完安妮的电话,手机恢复屏幕状态,上面显示的日期是2013年。
她的瞳孔瞬间放大。
2013年。
那一年,杨欢28岁,哈佛硕士毕业。
毕业前夕,跟客户谈生意时,喝多了酒,醉得一塌糊涂,强行催吐后发烧很厉害,不过还是顺利毕业。
她回到了四年前。
28岁的女人,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年纪。
可是这对于杨欢来说,却意味着,他还活着。
她忽然想起,昨晚发烧时,朦胧中似乎看见了他,听到他的声音,疑惑的用英语询问:“之前有人来过吗?”
护士停顿了半秒:“应该是没有,我没看到。”
护士的回答让她有些失落,干脆利落的收拾东西:“对不起,我没事了,需要出院。”
生病没有化妆的杨欢脸色很苍白,踩着细高的高跟鞋,像是一张单薄的纸张,就连平时妩媚诱人的丹凤眼,也没了平时的魅惑。
异国街头,人来人往,她孤独的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又一年。
终究是异国他乡,没有丝毫归属感。
回到她在美国租住的房子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邮箱。
重新看了一遍他发来的那些邮件,每一封都认真仔细的看,到最后,控制不住泪流满面。
有些人悄无声息的融入了生命里,她却丝毫不知晓,一心想着的,是那个年少时得不到的梦。等到真正失去了那个永远不会离开的人后,才意识到谁对她才是最重要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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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自己回到四年前,她并没有着急去找齐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