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良生和伏燕只知道一件事,这会儿再亲眼一瞧,确实很震惊。尚书府那位病痨鬼,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健康,不止健康,而且变成了女神医?
“念夏。”李敏开声。
“小姐!”念夏跺脚,一定要把这个敢偷窥她家小姐美色的酒鬼赶走了!
只见这个酒鬼,突然手指摸了把自己的大胡子,头发后面的黑眸眯了一眼,像是对于念夏上蹿下跳一心护主的行为有点兴趣和疑问。
此刻,他是对于自己未来的新娘子存有的疑点太多了。
“坐!”李敏对自己的丫鬟低声命令。
虽然不知道这男子是什么身份,可是,既然可以看出其来历不凡,没有必要硬顶无意中得罪了。她李敏现在几层危机在身,忽然和一个陌生人结仇没有什么好处。何况,这男子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最多,不就是要和她拼桌吃早饭。
念夏接到李敏的眼神,不甘不愿地退到李敏后面,道:“小姐请用餐。”
知道小丫鬟严守规矩死都不会坐的了,李敏只好从碟子上捏了个包子给她,自己再拿一个。
朱隶看着她们主仆俩,念夏不用说,拿了包子不一定敢吃,李敏是拿起包子放进嘴巴里大咬一口。
十足的饥饿相,像是被饿了多少天。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李敏是一直在补这个身子,可是,这个身子以前实在亏太多了,没法那么快补回来。
朱隶由她的吃相,再望到她和念夏都不算丰满要比正常人偏瘦的身材,她们主仆两人身上的衣服首饰,更不用提了,简直是不堪入眼。
☆、【23】喜欢
如缎的头发绾成发髻,整洁而干净,只是插过发间的那支木簪子,素的,净的,连个花样都没有,像是支筷子。
这样一身素净的打扮,不仅没有损及少女的气质半分,虽说寒碜些,可在寒碜之中,犹如一支探出深谷中的幽兰,别有一番风情。
她是他未来的新娘?
美而不媚,不俗,不娇气,不矫揉造作。
怎么看怎么顺眼。
朱隶偏着脑袋,一方面想,她这个寒碜样是不是被尚书府里头哪位欺负了的缘故,一方面,又是觉得她的这种与众不同,倒是一下子入了他的眼。
想他自个儿,同样是一面享受着护国公府的地位身份与其荣华富贵,另一面,是常年戍守边疆,征战沙场,于是有人叫他魔鬼。瞧他这样蓬头垢面的,有时候在沙地里水粮耗尽,喝马血,吃蚂蚁,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嗯。
他喜欢。
喜欢这样不娇气的女子。
回想他原先那位,姨妈容妃介绍的,叫做李莹的。印象十分模糊,与他见过的许许多多贵族小姐差不多的身材,宛如扶不起的柳枝,弱不禁风,一个喷嚏都能喷倒,或许男子见了是我见犹怜,可真的是于他而言不怎么感冒。
站在李敏后面的念夏,只见这个酒鬼不但没有收敛,是一双眼珠儿都黏在了她家小姐身上,益发恼怒。李敏未出嫁,是有清闺,怎能容一个陌生人的眼珠子给玷污了去。
感觉自己身后的小丫鬟是快忍不住了,李敏无奈,随手拿起碟子里的馒头,一扔,轻轻地砸向了那个“酒鬼”。
朱隶伸手一抓,抓住了她抛来的馒头。动作快速敏捷犹如猴子,闪瞎了念夏的眼睛。
念夏惊讶:这个人会武功?
朱隶那随手一抓完全是无意识的反应,自小习武,全身宛如机械钢铁人,如今听到念夏这一声惊呼,他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位未来的新娘子应该是深居简出,外人都没有怎么见过。难怪她的小丫鬟如此惊异。
朱隶眯了下眼,看到了自己手里头的馒头。
她扔个馒头给他干嘛?
“大叔,你是饿了吧?”李敏道,从容地端起碗喝一口豆浆,再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两个包子馒头。
朱隶听了她这话,愣了愣:她以为他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在看她手里的包子?
“大叔,吃,我送你的,不用你银两。”
这时,朱隶猛然意识到她叫他什么了。
大叔?
他有这么老吗?
大叔!
“大叔?”见这个“酒鬼大叔”突然一动不动,像是被雷劈中似的,李敏疑问,“大叔你没事吧?”
朱隶心底里狠狠骂了声“靠”,我年少英勇,被誉为美少年被你叫成了大叔,你说是不是被雷劈了。
只要我把头发剪了,把胡子刮了,像公子如玉的璃王,太子,八皇子之类,通通都得被我比下去。
只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忽然,接到对方斜瞪过来的一记眼神,李敏怔了怔:大叔在生气?为什么?
因为她送给他馒头,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同时斜对面,伏燕和公孙良生两个人一阵紧张,只见,停在箱子里的马车上金毛忽然跳了下车。
“我说,金爷,金爷,你上哪?”伏燕公孙良生慌张地围堵主人的金毛犬。
可刚睡醒的金毛,很快闻到了自家主子的气味,从他们两人中间的裤裆顺畅地钻过去之后,一路汪汪,直奔主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