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2)

万寿湖处于万寿园中央,万寿山脚下,面积颇大,是个人工湖,平常养有莲荷、金鱼等供人观赏。围绕万寿湖边,有各式各样的雕梁画栋,都是为皇家避暑休假的住所。

千张宴,应该是围绕万寿湖摆设的千张宴席,刚好,万寿湖对着万寿山,有个特别宽敞的场地,那里应该是主会场。

李敏仔细听尚姑姑讲明了万寿园里的方位,这是自那次入宫被人带错路以后的教训,从此,地图第一,以防不测。

到了时辰,护国公府的马车向万寿园进发了。李敏和婆婆尤氏坐在同一辆马车上。车前方,她的老公,以及小叔都骑着马。

尤氏这段日子,经常外出会友,李敏很少见到婆婆,只觉得婆婆这段时间好像脸色忧愁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老公腿伤未好的缘故。尤氏其实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李敏不可能用热脸去贴婆婆的冷屁股,尤氏不愿意说话,她也就不开口,叫做敬重长辈。

等马车行驶了一段路,或许是尤氏自己先耐不住这个寂寞了,开了口说话,问的是:“听说你母亲给你送人来?”

李敏想,这个事,只有自己和尚姑姑知道,而且,绿柳带人还没有杀到护国公府门口,已经被尚姑姑半路拦截遣返。尤氏怎么知道这事的?

“尚书府夫人是担心两个丫鬟不足使唤,却不知敏儿在夫家府中已经有众多帮手,其实不需要太多人,人多反而事杂,万事足够便足矣。”说着,李敏不留痕迹地掠过尤氏的脸色,“母亲如何得知此事?”

“我也是听府里管家说的。”尤氏意图淡淡带过,“既然没事,最好。”

李敏唇角微扬:“母亲尽管放心,尚书府里想再让人来,哪怕敏儿需要,也得经过母亲同意,才可以让人进护国公府。”

尤氏微微地点了头,继而无话,头转向窗外一侧,仿佛在欣赏沿路的风景。

今儿是中秋夜,本就繁花似锦的京师里,万家灯火,家家户户悬挂着各式各样精美的灯笼,有的是买的,更多是亲手做的。老百姓有自己做灯笼的喜好,尤其小孩子,拿着自己做的萝卜灯四处跑,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李敏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都会想起西方的万圣节,你看看,像现在小孩子拿的,自己挖的,各种各样的萝卜灯,岂不是和南瓜灯很像。

流淌过京师里的河上,有人放起了花灯,随水漂流。马车经过时,远远能看见星星的灯火仿佛点缀了整条河流,与天上的银河相映成辉。

市集里更热闹了,卖冰糖葫芦的吆喝声从街头传到巷尾。

前几天刚去过市集,李敏对此并不是很感兴趣了。

全程最美的地方,不是城内,而是,从城里要到万寿园最后那一段路上。那段路,两边是一望无际的良田,路边上,种的枫叶林。现在这个季节,刚好是枫叶犹如百花盛开一生最美的时刻。那些像火花一样灿烂燃烧自己的叶子,一片片的,迎风飘展,随风飘逝,好像下起了红色的雨。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李敏坐在另一侧车窗边上,悄悄掀开车帘,眺望着,这与现代美景相似的情景,不免勾起了思乡之情。往常,她都是想都不敢想的,因为明知道回不去,想了不过是哀愁罢了,无济于事。

朱隶拉了下爱马,放慢马蹄配合马车,回头,能看见她半露在车窗里的半张秀颜。她脸上那幅眺望远方的神情,不知道是望到了哪儿去,犹如要飘远的一朵云。他双眼微微一眯。

朱理骑在他身旁,碎碎念着:“好个装蒜的家伙,以为自己说的话有谁信吗?”

说的是腿伤的十六爷。十六的事,终于在五公主的丧事办完后提到了太后和万历爷面前。于是,众兄弟都耳闻到十六那种狗嘴里。是真正的疯狗,见人就咬。

太后过去储德宫探望十六脚伤时,或许是隐约问起十六这个腿是怎么摔出来的伤。

十六得了势,说:在场所有人都欺负他一个,个个都有份谋害他十六。

朱理听到人说十六爷指责他朱理是罪魁祸首害他十六摔马,肺都能气炸。他朱理连十六摔伤的事都不知道,都是后来听人说的才知道,怎么害十六摔马。

朱隶知道弟弟心里委屈,转头和朱理说:“十六再怎样是个孩子,十一都不和他计较,你也不用把他的话放心里去。他的话要是能信,太后早发旨惩罚人了。”

“十一是怕自己家的福子被抓,否则,以十一的性子,早和十六干起来了。”朱理可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记得自己离开前,十一是叫了福子去给十六牵马。十六摔断腿,难道不是摔下马断的腿?福子给十六牵马,不是要首先负起没有当好奴才的责任?只是个个都被十一喝着,不敢说出这事儿。

“你嫂子说得对。”朱隶道,“倘若十六爷没事,这事儿,算是揭过一页,不会有人追究。毕竟在场的人太多了。一个个责罚过来,处理不尽。况且太后心里也清楚,这十六的性子都这样了,他摔下马这个事不能说他自己没有错。但是,倘若十六爷的腿伤,最终没有好,影响了十六爷的后半辈子,恐怕最怕的人,不是太后和皇上。”

“大哥是指庄妃娘娘吗?”朱理手指往鼻眼里一抹,露出天不怕地不怕的横气,“我倒是想看看她再能做出什么出来。十爷是她自己儿子她都不爱,谋害自己儿媳妇的命。真不知道为什么太后要放过她?”

“太后也是想着,总归是婆婆和儿媳妇的关系。要是责罚了庄妃,禧王妃这个儿媳妇真不用做了。”

男人的话,断断续续从前面传回来。李敏眼里掠过一道光。婆媳,这个天下最难处理的关系。

不说两个女人是不是爱同一个男人,只是婆婆的想法,肯定是和做媳妇的想法不一样。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婆婆在折磨自己儿媳妇的时候,可曾想到过自己当初一样是从做人家的媳妇走过来的。

前面到万寿园门口了。可以见到不少达官贵族,走下华丽的大马车,陆续入园。李敏眺望一眼,都是盛装出行的人。

尚书府的马车比他们先一步抵达,李大同率领妻女,立在门口,等侍卫查阅之后,准备入园。

李大同身穿的,自然是作为官员出席筵席所需要的礼袍,大明王朝对于文武百官以及百姓穿着,都有一定法律,尤其参加皇家盛宴,穿错了衣服,绝对是大事儿。王氏穿戴的,是与李大同相配的宫廷命妇服饰。品级肯定比护国公府夫人低。

见到李敏的话,在这种公共场合,王氏按照等级需要对李敏行礼。

王氏看到了护国公府的马车时,已经知道这一点,急着进园也是这个缘故。

要说李家全家穿的最漂亮的,是李莹了。

李敏只觉得一眼望过去,这个三妹妹该得意了。虽然脸上伤疤未全好,可是,身上那漂亮的缎子,真不是市面上能找得到的布料。不需仔细看,李敏都知道这个缎子是从哪儿来的。

得意,真是得意!

李莹内心里仿佛发出了最灿烂的光,因为,她现在身上穿的衣服,引来了多少注目的光线,无论男女老少,都往她身上看。可见,太后赐的这个缎子,太美了。美到能让所有人都只看着她李莹。所以,谁敢说太后不喜欢她们李家姐妹了?不,太后很喜欢她大姐,赐的这块布,让她大姐给她这个妹妹做衣服。可见,太后心里面最喜欢的,是她们姐妹。

“大少奶奶——”念夏在李敏背后嘀咕,这个小丫鬟知道这个缎子是谁送的,自己家小姐也有一块,只是李敏不让她们帮她做成衣服。否则,绝对比李莹的衣服做的更漂亮。

李敏微扬嘴角,手指一点丫鬟的鼻头:“说过多少次了。什么人死的最快?”

像公鸡一样得意的人。

念夏转溜下眼珠子,期待看李莹今天打算怎么死法。

李莹是不知道,她自己谋划的,穿着太后赏赐的缎子出席万寿园筵席这个极为完美的招数,其实不止害了她一人而已。

李华跟随在后宫众嫔妃的大部队之中,不知道自己家里人来了,更不知道自己妹妹自作主张,拿了太后赏赐李敏的缎子做成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要是知道的话,李华肯定会当场脱掉李莹的衣服。

李莹这是在害她!

还好,暂时,她们两个人是各自分开坐着的。

李莹只能坐在文武百官女眷们的席位里,距离皇家的主席位有一段距离。她看不见李华,李华一样看不见她。太后一样,看不见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