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谢逸华伏在他怀里笑的喘不上气来,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阿云对自己倒是很有信心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卡住写不出来……然后就好几天不来晋江了,千万别打我,明天有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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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东次间桌上锅子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侍膳小侍将煮好的面各盛了一小碗,上面撒了切的细碎的葱花提味,浇上滚烫的鸡汤,相对而坐的新婚夫妻人手一碗。

桌上四色小菜,有切的薄薄的牛肉片,糟鹅掌, 两样凉拌时蔬。

温氏在旁担忧的偷瞧燕云度的脸色, 方才两人从浴间出来, 都是脸色酡红。端王殿下才泡过热水澡, 倒可以理解,但自家公子……送个衣服就能送的外袍差点湿透,实在让人禁不住浮想联翩。

谢逸华吃一口面, 还道:“府里的鸡丝汤面尚算入口,你尝尝。”

燕云度方才被她在浴间轻薄, 回过神来颇有几分窘迫, 忙低头吃面, 只觉细面入口劲道, 汤头鲜滑美味,确实可口。

他不是个贪图口腹之欲的人,多年军旅生涯下来, 对食物的要求都是只要能够饱腹即可。与谢逸华相处的时间愈久,便愈能察知二人之间的不同之处。

端王殿下似乎对吃食特别有研究,府里的厨子手艺高超不说,单她带着他几次外出寻觅美食, 从酒楼招牌菜到街边巷角的小吃,林林总总应有尽有,算是填补了他多年对于美食研究的空白。

一碗鸡汤面下肚,桌上残席被撤,两人饮过消食茶,温氏将房里侍候的小侍们都带了出去,独留新婚夫妇。

谢逸华率先开口:“时间不早了,不如我们歇了罢!”

她这句话倒好似营里的号令,让燕云度猛的站了起来,身板挺的笔直:“好!”整个人都能瞧出几分僵硬局促。

燕云度这时候开始回想数月以来的婚前教育,温氏苦口婆心的叮嘱,家里请的教导爹爹引训,似乎……都教导夫郎在闺房之中要服侍妻主,比如脱衣穿衣。

他当时嗤之以鼻,在心里不以为然的想:难道做□□主就连手都折了,竟是连个衣服都不会穿脱了?但自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之后,再想起“服侍”一词,只觉香艳旖旎,连帮妻主脱衣似乎都带着说不出的暧昧。

谢逸华眼睁睁看着燕云度以标准的军姿走过来,低头站在她面前,哑声道:“微臣服侍殿下宽衣歇息!”

她身上本来就只着宽大的外袍,里面便是贴身的寝衣,被他低头认真的解开外袍的带子,长衣委顿在地,燕云度只觉嗓子眼里发干,往她中衣带子上伸过去的手指便犹豫了起来。

没想到端王殿下很是豪放,等不到他来解衣,自行将中衣扯了下来,露也香肩秀颈,还抱怨道:“哪个不长脑子的竟是在贴身的中衣上绣这么多花?穿在身上一点都不舒服。”随意将中衣扔在一旁,整个人便吊到了他的脖子上,他低头恰能嗅到玉人肌肤香,那小巧圆润的香肩让他整个人都僵硬了,只觉得身体的某一处在觉醒,却尚能保持几分理智。

燕云度绝顶聪明,多年敏锐的习惯让他迅速在脑子里转了个圈,唇边露出一抹浅笑,想起方才水铭拿衣服之时的模样,立刻对他的心事有所察觉,心里便有几分不舒服,但身上挂着这么个大宝贝,虽是方才就在浴间瞧过一眼,水气朦胧之下惊鸿一瞥,远不及此刻灯下盛景。

他伸出双臂,将人整个密密揽进了怀里,暗想:这是我的!谁也别想来分一杯羹!

这想法在大烈王朝大约有些惊世骇俗,要是按《男诫》或者《闺训》来算,足可列入被休的行列。

但燕少帅平生性格刚烈果绝,凡事认准了死不回头,更何况还是个极度护食的主儿,嘴上应承着:“下次我一定注意。”心里已经在考虑如何委婉不露痕迹将拴在自己身边,让她无暇去关注后院的花花草草。

“真没想到阿云也有比小猫还乖的时候。”谢逸华在他高挺的鼻子上点了一下:“以后别叫我殿下了,叫我阿言就好。我小时候不开口说话,母皇便赐乳名开言,你我妻夫一体,做甚么叫殿下,平白把人叫远了。”

燕云度从善如流:“那阿言以后也别张口郡公,闭口郡公,省得让我以为是与同僚相处。”他话音未落,外袍已经被端王殿下扯了下来,连中衣的带子也被拉开,露出一大片蜜色的胸膛。

如果不是前胸几处旧伤破坏了美感,眼下这具身体算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殿王殿下伸出禄山之爪,直取他的腰腹,在上面摸了两把,似乎有几分心满意足,燕云度却被她摸的火起,身体立刻诚实的显了形。

他尴尬欲死,稀里糊涂就被端王拉了过去,一把摁到了床榻之上,百子千孙的帐子放了下来,两个人身处密闭的空间,某人按大烈王朝的惯性思维,在他耳边调笑道:“让本王好好疼疼阿云,赶明儿阿云给本王生个大胖闺女!”

她说完之后,面上露出古怪的笑意,这台词太过耳熟,完全可以归类为当朝直女癌十大经典语句之首,不由伏在他胸前笑了起来,随即又补了一句:“当然生个乖乖的儿子……本王也喜欢!”

乖乖的儿子曾经是顾氏对燕少帅的毕生期许,只不过被他给亲手打破。此刻“乖乖的儿子”被谢逸华压倒在鸳鸯喜被上,面色潮红,声音暗哑:“阿言……”竟是透着几分无助。

谢逸华被激的狼性大发,头脑发昏就亲了下去……

燕云度习惯了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然而此刻被某人压制在身下,他竟意外的心甘情愿,肌肤相亲,他宽厚的胸膛将人稳稳固定在胸前,但当某人的狼爪朝下伸去,他不由的仰颈深吸口气,几欲哽咽哀求:“阿……阿言,别……”

“别动还是别摸?”某人手下不停,满目春*色,吻过他英俊的眉眼,亲过他的唇,戏弄他的耳珠,几乎是恶趣味的反问:“或者是……别停?”

燕云度额头身上见汗,素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差点要崩溃,如置身炉中,周围火焰欲焚,脑子里乱成了浆糊,过往一切认知全被推翻,连他也不知道是要她停下来还是继续……

谢逸华低笑:“乖乖别怕……”然后合身而上,年轻劲瘦的男人表情之中露出不可置信却又难以控制的快意,呼吸急促,紧紧搂着她似乎不知如何是好。

……

□□好,燕云度充分领略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再多的书上刻苦钻研,都抵不过亲身尝试,那种细密绵长如潮水般一浪浪淹过来的爆炸般的快意,能够摧毁他多年坚强的意制力。

事实证明,他低估了端王殿下的体力,她瞧着是个瘦弱的读书人,没想到体力超乎寻常的好,大约……某些方面的经验也特别丰富,若非他常年练武,恐要败北,早就撑不下来了。

两人睡到日上三竿,不甘寂寞的谢佳华派人来催促一起吃早饭。

温氏昨晚听了半夜的墙角,老脸羞红,生怕闺房不谐,没想到端王殿下玉人儿一般,手段却不差,好几次他听到自家少主子失控的声音,除了诧异,一颗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半,心满意足去睡觉。

明月也很为难。

他不比谢佳华,还是个不知事的小丫头,心知昨夜洞房花烛,新婚夫妻恐多有劳累,苦劝两回不顶用,只好来清梧院。

水铭与水清昨夜在新房外守了大半夜,两只眼睛都挂了黑眼圈,有气无力道:“殿下与正君还未叫起,还要劳烦弟弟去禀了四殿下,奴婢们着实不敢惊扰了殿下!”

他昨晚陪同温氏在新房门口亲自守着,推翻了数年猜测,心中当真不知是何滋味。

端王殿下在府里从不沾染男色,以前他便猜测过,要么端王殿下有隐疾,要么……便是她洁身自好。

没想到昨晚印证……居然是后者。

大烈王朝女儿风流多情,特别是权贵人家,从十三四岁便有了通房小侍,还有些猴急的十一二岁就尝过了荤,唯独端王多年静心寡欲,活到了二十岁,成亲之日才成了人,当真是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