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2)

纪婉青与家人闹翻,这些无所谓,关键是那个胞妹。

作为世上仅存的至亲,这胞妹的地位可想而知?纪婉青最合皇后心意的其中一处,就是有这么一个胞妹。

皇后将纪婉青放在太子妃的位置上,不让太子一党增添势力是其次,最关键的,是欲让对方成为深入东宫的眼线,并在有需要的时候执行任务。

这显然并非一个笨人能办到的,纪婉青颇为敏慧,而要让这么一个聪明人配合她,皇后少不得捏住对方的要害把柄。

这个胞妹,就是皇后看中的要害把柄。

不过就是这一个多月时间,靖北侯府就把这事折腾成这样,明日,胞妹便要出嫁了,而且夫家将很快离京。

皇后如何能不怒。

她恨恨拍一把炕桌,可惜了自己先前的打算。

原来,待赐婚圣旨顺利发出后,皇后闲了下来,便细细思索了纪婉湘的去处。

她原打算让纪婉湘嫁到心腹家里,把人彻底掌握住,谁曾想刚把话传到靖北侯府后,那边竟然递回这么一个消息。

先前皇后之所以没有特地嘱咐一句,一来,是因为忙着操心圣旨赐婚;二来最关键一点,她没想到靖北侯府会如此行事。

皇后咬牙切齿,因为靖北侯府重新投靠不算太久,她不甚熟悉,先前只觉得对方平庸了些。

如今看来,倒是高估了对方,这纪宗贤简直一点大局眼光都没有,难怪继承了侯府,父兄的势力却基本没能接手,不过三年时间,好好一个实力强劲的靖北侯府,愣是成了二流门户。

皇后不免想起前任靖北侯,纪宗庆能力倒是一等一,只可惜他身为纪家人,却完全没打算支持她母子。

所谓保皇党,只是一个托词,他姓纪,不向着纪皇后,其实已经偏向东宫了。

本来以为这纪宗庆已经够糟心的了,没想到亲弟弟也毫不逊色。

皇后脸色已经阴霾很久,一点没见阴转晴迹象,乳母胡嬷嬷只得劝道:“娘娘,您莫要气坏身子,这纪二姑娘不是明日才出门子么?实在不行,就悔婚罢。”

如今宫中落了匙,虽传消息很艰难,但也不是传不出去。

皇后摇头,“事到如今,悔婚是不行了。”

赐婚圣旨一下,京城所有目光都已集中在靖北侯府。

这里面其中一个,便是昌平帝。

仓促间定亲成婚,还能勉强说是遵从亡父遗命,但若在亲迎当天才悔婚,是个人都猜能到什么问题了。

皇后能在皇帝的纵容下飞速崛起,实在少不了天时地利人和,一旦吃相太难看,打破了表面的平衡,她的优势便消失了。

届时,得到这些许利益,会远远弥补不上失去的。

这等蠢事,皇后是不会干的。

“若非曹氏那蠢妇自作聪明,此事如何能这般?”就是什么不能干,所以皇后很憋屈,“一群蠢货!”

“娘娘,那我们如何是好?”胡嬷嬷给皇后重新上了一盏茶,她思索片刻,提议道:“既然那郑家不日便要离京,我们不如在半途行事?”

皇后沉吟半响,摇头道:“这般行事也不妥当,时间太短,且那郑家有昔日袍泽接应。”

时间太短,京城上下印象还深刻,郑父昔日是大将,关系好的同袍位置不会太低,闹开来对皇后没好处。

“难道只能如此作罢?”胡嬷嬷眉心紧蹙,主子费了多少心,没人比她更清楚。

说到这点,皇后神色稍霁,她挑唇一笑,“当然不是。”

既然因为时间短,大家印象深刻,那就缓一些时候罢;边城遥远也无妨,多费心人力物力即可。

至于郑家有人庇护这点,即便终日防备,百密也总有一疏的。

*

翌日寅时,纪氏姐妹便起了,朝霞院灯火通明,从上到下忙碌个不停。

沐浴梳洗完毕,纪婉湘亲自从拉开妆台下的木屉,从里面取出一个黄杨木小箱子。

里面有一个首饰匣子,还有一枚顶级羊脂玉佩,是父母临终前留给她的遗物,说是留个念想。

这念想纪婉青也有,她的是一支银簪子,以及一个黄花梨木匣,里面有父亲用过的一部兵书。

姐妹二人珍而重之,妥善安置,纪婉湘的嫁妆前一日已经送到郑家了,她没有把这两样物事提前送走,而是等出门子时方随身带着。

纪婉湘刚亲手把小箱子放进随身嫁妆中,外面便有仆妇奔进来禀报,“大姑娘,二姑娘,舅太太车驾已经进门了。”

这位舅太太,是纪婉青姐妹的亲舅母,舅舅庄士严嫡妻陶氏。她大清早过来,是因为受了纪氏姐妹邀请,前来当全福人。

纪母与嫡兄非一母同胞,关系只能算一般,且由于两家距离颇远,纪父纪母在世时,彼此也只是年节礼物到位,把规矩做足罢了,不算亲厚。

不过,庄士严本人却颇为有原则,是位真君子。

昔日靖北侯府鲜花着锦,庄士严亲妹妹是当家侯夫人,他没有刻意表示过亲热,不过纪父纪母相继去世后,他也没有不屑一顾纪婉青姐妹,态度一如往常,甚至更关注了几分。

他愿意为纪氏姐妹出头,纪婉青才能顺利把父母留下的嫁妆财物握在手里。

自来雪中送炭难,纪婉青姐妹对舅舅还是充满感激的。

这回纪婉湘匆匆出嫁,庄士严收到传书后,也立即启程,从二百余里外的宛州赶到京城,欲参加外甥女婚宴。

时下女子成婚,需要邀请一个全福人给新娘子开脸,曹氏虽在何太夫人的督促下找了几家,但都不合纪婉青的意,她干脆拒绝了,并邀请舅母陶氏当全福人。

全福人需要父母、公婆、儿女皆全,纪婉青外祖父外祖母虽已不在,但二老皆是善终,她与妹妹商量以后,觉得陶氏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