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那句话也就是通知,不是询问的意思,黑毛听到就点点头,把筐子放下,蹲下来卷袖子。温迪也是一样,在小溪边蹲下来,把自己筐子里的东西全都往外倒,堆在小溪旁边,先把筐子用流水冲干净,再慢慢洗,洗干净的土豆和花生则直接放到干净的筐子里,免得二次污染。黑毛有样学样,看了她一眼,也照做。
温迪正洗着呢,手一滑把一颗土豆掉到地上。
小溪边的泥土已经因为她不断洗食物的举动搞得湿漉漉的,全都浸满了水,一颗大土豆砸下去,一砸一个坑,溅起泥点子。温迪赶紧把裤脚挪到小溪里搓一搓,然后再把土豆从坑里捡起来。她把手伸下去,碰到了地上的泥,突然觉得触感不对劲。她把土豆先重新洗好,放进筐子里,再伸手从地上抓了一块泥巴,在手里揉来揉去。
黑毛看得想笑:“你还是小孩子呀,还玩泥巴?”
“不是,你等我看看……”温迪表情凝重,“这个好像不是普通的土。”
“那是什么?”
温迪把泥巴揉成一个圆,往地上一砸:“是黏土。”
“呃……”
“是黏土,又怎么样?”温迪自问自答,“我好像也用不上啊?”
一般故事里的主角发现黏土后就该做陶罐了,可是温迪有木桶,有铁箱,有筐子,各种收纳用的储具都有,多得是,她根本没必要再专程做一个陶罐,她还得小心翼翼怕它打烂呢。温迪把地上的土抹平,换了个干净的地方继续洗土豆。
黑毛问:“那黏土呢?不要啦?”
温迪摇头:“就不要了吧。”
“哦。”黑毛顺着她,再说,他本来也不知道黏土该用来干嘛,她说不要那就不要吧。
两个人安安静静地继续洗土豆和花生,然后重新背上湿漉漉的筐子返程。
这次清洗后,筐子里又匀出了一点空位,温迪不打算回枫林再去挖一些土豆和花生了,她改道去了梅子林,摘了一些绿豆,打算拿去晒干。新鲜的绿豆保质期在一个月左右,晒干的绿豆保存得好可以放一年,她打算得很好,新鲜绿豆用来发豆芽,晒干的绿豆可以煮粥。
冬天冷了,坐在温暖的山洞里,一边烤火,一边吃甜绿豆沙,如果煮的甜绿豆沙比较多,还可以放在小杯子里,拿到山洞外面去冻着,放几个小时就凝固了,可以拿回来吃。到时候边烤火边吃绿豆冰棒,这是多舒服的日子啊?幻想着未来的美妙生活,温迪越想就越高兴。
一高兴了,回到山洞她马上煮了一锅绿豆沙。
绿豆沙和绿豆粥也是有区别的,绿豆粥是把绿豆洗干净后直接放到锅里,倒上水煮开;而绿豆沙则是把绿豆先碾碎,再煮,加一块蔗糖,煮出来浓香甜口。这不能算是入口即化了,应当说在锅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化成了一锅绿豆沙浆,入口品味的本身就是绿豆融化后的口感,再过上蔗糖天然的甜……
“哇!”黑毛难得地捧着一个碗露出微笑,不是急着吃,而是先感叹。
甜品能让所有人变少女,只要此人没有厌糖症。
吃完绿豆沙,温迪和黑毛一起把一半土豆变成了土豆淀粉水,沉淀一个晚上,明天起床把上层的清水倒掉,再像上次一样把剩下的稀浆涂到木板拿去晒干就行。花生也取一半,放在太阳底下晒干,还有一半绿豆一并作陪。
途中,温迪还抽出时间专门跑了一趟晾房,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忘记给晾房续木头,但这次不是为了续木头,而是要去检查晾房内部的情况。温迪盯着晾房里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回来的时候满脸喜色。她没有隐瞒结果,迫不及待地告诉黑毛,“再过几天,葡萄干就晒好了。”
“那下次再去枫林,我们再摘一些葡萄吧?”黑毛的注意点却和她不一样。
他想的是,葡萄干随时可以吃,新鲜葡萄入冬就没有了。
温迪深以为然,点头附和道:“那我们下次去枫林,就摘些葡萄回来吃。”
有得新鲜水果吃一天,就应该要珍惜一天。
黑毛顿时快乐了。
第74章 第074日
温迪从家禽室里走出来,黑毛已经在储藏室钻出个脑袋催她了。
“火把已经点上了!”
“我就来了!”温迪仍然慢吞吞的走,她手里揣着两个鸡蛋,不想它们碎在自己手里,进了储藏室,她先把鸡蛋放好,然后才看向角落里两个木桶。哪个装着葡萄酒,哪个装着花生油,单从外观是看不出来的,但凑近去闻,除非是没有嗅觉的人,就算是天生不知道什么是葡萄酒什么是花生油的,也能分辨出两种木桶的味道不一样。
“先开哪个?”
“倒酒。”温迪从背后拿出一个大木碗。她早有准备,已经把这个大木碗再三打磨,用野果酱奢侈地“抛光”一遍,再用流水一再冲洗,现在非常干净,且湿润,除了极淡的野果酱香味外,一丁点属于木头的味道都没了。
黑毛就依照她说的,先揭开装葡萄酒的木桶。
在木桶的盖子掀开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猛然从木桶里冲了出来,刺进人的鼻腔里,再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到身体各处,只是闻到酒香味都像是醉了一样。不过,这是因为长达一个月的封闭发酵所造成的,一开始它会冲出最浓郁的酒香,但随着时间推移,酒香味会慢慢变轻,它毕竟只是一桶仅发酵三十天的果酒而已,不是白酒也不是黄酒,度数并不高。
温迪用一个干净的勺子把酒舀进了木碗里,装得满满的,再由她亲自端出去。
“快点把盖子盖上。”她离开时不忘叮嘱黑毛。
“哦哦,那花生油呢?”
“也装一碗出来,我放好葡萄酒就回来帮你盖盖子。”
“嗯!”
两人配合默契,这头温迪把葡萄酒端到餐桌上,黑毛盖上葡萄酒桶,打开花生油桶,用另一个勺子将花生油舀进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毛出来。“把油倒进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毛。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热很久,黑毛刚把花生油倒进去,油面上立刻冒出了热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热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毛和自己一起干活。他负责削土豆皮,她则将削皮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热了,温迪用勺子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进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水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股翻涌的气泡一起上下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出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进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出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进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子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进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出来,装进另一个充满洞眼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下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进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毛抱着它上下晃荡,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子汁和苹果汁。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子,将葡萄酒倒进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进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做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做麻辣烫。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花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做一碗红油辣子,那个的味道可比辣椒酱更爽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水里煮熟,捞出来倒上红油辣子和盐,用筷子一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