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冲洗出来的藕浆用水漂两天,每天要搅动一次,每次搅动后等石臼中的藕浆沉淀,当它的上层液体变得较为澄清后,去掉浮在水面上的细藕渣,再用铁丝漏网将底层的沉淀凝固物捞出去除,然后将中间的粉浆转移到另一个容器,加清水稀释调匀后再沉淀,如此反复两次后,藕粉便会呈现出白色的状态。
两天后,再进行最后一道程序,即可收获藕粉。
在此之前,温迪就不动石臼了,在石臼上盖一块木板,防止落灰。
“我发现我们的容器还是不够。”温迪说得非常严肃。
“储藏室都快满了……”
“那就该扩张。”温迪接着他的话说道,“柴房都比储藏室大,你觉得应该吗?”
“可是储藏室里面是冰库,不好改造。”黑毛提出意见。
但在温迪眼中,这不是问题。
她马上反建议道可以横向扩张。
那么黑毛还能说什么呢?她有道理,她说得对——只能认命地扛着镐头钻进储藏室。
温迪则进柴房,搬出了几块硬木。
她有意地要做几个大木盆,澡盆的盆。不是说她打算真需要洗澡的盆子,她已经有两个浴缸了,不过,木盆肯定比石缸轻,而且在做不同食材时,需要用到的容器材质也有区别,有的适合石头,有的适合木头,多做几种容器也能多一些选择嘛。温迪觉得自己考虑得非常周全。
就比如今天做藕粉,如果她有木盆,其实是比石臼更适合用来装藕浆的容器。
硬木木盆的做法非常简单,和做木浴缸差不多,先在火上烤过,再刀劈斧砍,主要是考验手法和耐心,这些温迪都不缺。她有时候会很没耐心,可一旦专注做一件事,就绝对不会去分心想其他的。等时间来到下午,温迪已经做了不少木盆,大部分是齐腰高的,小部分比膝盖略高到大腿位置,都是以她本人的身材来比量。
做好的木盆直接送到山洞里。
现在阿黄又被送回狗屋,因为山洞里堆满了东西,温迪不敢把它放出来。黑毛要扩张储藏室,当然要先把储藏室里收纳的所有食物和衣服等全部搬出来,将储藏室先腾空。幸好山洞的大厅面积够大,摆了这么多东西也只占了一个小角落。然后温迪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睡在这里为什么会这么冷了,两个人睡这么大的大厅,靠一个火堆供暖,它怎么供得上?
要是一个小房间的话,一个火灶够把它烤热,说不准还能睡得出汗呢。
那要不要再建造两间卧室呢?
温迪之前就打算建卧室,只不过黑毛误打误撞敲出了水,才将这项工程搁置。可现在她一想通,就又重新冒出了要再建造卧室的念头。没多久,黑毛忽然挠着耳朵走出来,他摘了塞耳朵眼的布条,盯着温迪若有所思。
他的目光实在太严肃了,不由得让温迪紧张起来:“怎样?你又挖到什么东西?”
“没有。”黑毛摇头,“我只是出来一下。”
“累了?那好呀,你坐下来休息休息。”温迪殷勤地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黑毛不客气地接过,边吹冷边喝:“我刚才耳朵痒,是你在念叨我吗?”
“啊?”
“耳朵痒,不一般都是有人念叨自己吗?”黑毛一脸理所应当地问她。
“没这回事。”温迪心虚地说,“你别迷信,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谁会念叨你?”
“你……”
“我没有。哦,我还有事。”温迪猛地一合掌,“火腿应该晾好了,我得赶紧收它。”
讲完扭头就走。
走出院子,温迪还纳闷,怎么她一想到重建卧室黑毛就有反应,难道真是心有灵犀?
她边想边往晒场走,是,要收火腿不是骗人的话,算算也该今天下架了。
来到晒场,温迪停在为晾晒火腿搭好的三角架前,仔细地审视着两条火腿。经过几日的暴晒,火腿的表面已经完全干燥,肉面还长出了一些绿色的菌,乍一看有点恶心,像是发霉,坏了。其实这是火腿自然发酵后产生的自然现象,产生绿菌反倒说明它发酵良好,而且,仔细端详可以看到绿菌底下的肉面已经变成玫瑰红色,如果将火腿翻转过来,可以看到它的带皮部分已经渗油,也是好现象。
温迪凑近去闻,从火腿上闻到了甘醇的清香味,可以想到,一旦切开它,这香味将放大十倍,更加勾人馋虫。正宗的火腿,是非常美味,堪称宝物的食物,千万不要用名字相似的火腿肠来臆想它的味道,火腿的嚼劲和异香都是极其浓郁,风味十足的,经过各种复杂的处理,火腿的肌肉比新鲜猪肉更加细密,口味也更细腻,咸淡适口。
它甚至可以不作任何处理,只需要用刀切下薄薄的一片,甚至不需要下饭,将它卷起来放进口中,会让每一个初次吃到它的人惊叹。除非此人恶咸,或干脆是个没有味觉的人。火腿的咸是伴着鲜的,咸味足,却恰到好处,所谓咸淡适口四个字,说的正是它这种微妙的口感,将分寸拿捏得极好,不多,不少。
不过温迪还是忍住了当场咬它一口的冲动,因为她没带刀。
且,绿菌是好现象,也不代表她要把这块绿菌吃进嘴里。
等温迪回到山洞,黑毛仍然坐在那,似乎还想追问她到底念叨了什么。可是温迪机智地处理了其中一根火腿,切下几片火腿,堵住了他的嘴。尝到火腿味道的黑毛顿时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再次露出那泪眼花花的样子求投喂。
“吃吗?”
“吃!”
“还问吗?”
“……”黑毛用沉默表达顺从。
第116章 第116日
扩建一时爽,收拾火葬场。
昨晚,直到晚饭后,黑毛还赶工了一小时左右,才将储藏室扩建完毕,那么多食物堆在温暖的大厅里自然不行,温迪只能忍着困意,和黑毛一起将所有木桶铁箱等物再重新搬回储藏室里。等到把所有箱子搬完,已经到了凌晨。温迪一番劳碌过,过了累点,反而不困了,黑毛也不困,他说他饿。
“煮个粉吧,熟得快。”温迪说的是红薯粉。
她把石碗架在火灶上,烧一碗水。在等待水沸腾的过程中,温迪处理食材,切下几片火腿,取一捧蘑菇,两个鸡蛋,一把红薯粉丝。这次宵夜的主题讲究的是饱肚和快手,温迪就怕程序太多,等她把夜宵做好两人的饿点也过了。吃饭这种事,要的就是饿了吃,馋了吃,心满意足地吃。再美味的东西,硬塞进嘴里,总会减几分滋味,很可惜。
蘑菇切片,冷水下锅,等水沸腾了就下红薯粉,煮到半熟时下火腿丝和鸡蛋,这时石碗里的水已经蒸发了一半,汤汁收浓,温迪再往里头倒点土豆淀粉,擓一勺辣椒酱拌进去,再加一点点盐就很有味道了。如果还觉得不够开胃,可以加一点梅子汁,黑毛没要,温迪自己试着榨了点梅子汁到自己的碗里,再从石碗里夹出红薯粉,稍微拌一下,粉里就有了淡淡的酸味。
她确实很喜欢酸辣口的东西,越复杂越值得细品。
不过吃到一半她又打起瞌睡,赶紧吃完,用水漱了口,就各自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