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别。” 林曦刚出声阻止,就见江幼秋已经一脸认真地看了起来,也便住了嘴。反正自己写的东西总是要给别人看的,就让她看一下这草稿算了。
江幼秋一目十行的往下看,越看越慢,又打开了另外几个纸团,最后眼眶都有些泛红的问:“最后小艺去见自己的亲生父亲了吗?”
林曦反问道:“你觉得该不该见他呢?最后是悲剧好还是喜剧好?”
“如果是我……” 江幼秋掩下了眼睛:“我肯定会去的。无论多么好的生活,都比不是父母两个人十年苦寻的真心。”
“可是孩子因为当初父母的过错过了三年被欺负流浪的生活,差点手就被人折断了。” 林曦说。
“但是十年也足够惩罚他们了。” 江幼秋抬起头来说:“小林姐,你不懂的,人会有多么渴望温暖。”
林曦看着她略略泛红的眼眶,叹了口气,这个妹子身上不知道究竟有什么故事。为什么明明还是个学生的模样,却要呆在最形势复杂的城中村里,除了那天在烧烤店里看到的菲菲和阿玉,她似乎也没什么朋友。
林曦开了一瓶哇哈哈矿泉水递到江幼秋的手里,江幼秋道了谢喝了一口,然后问道:“小林姐,你写这个故事是要发表吗?”
林曦点点头,江幼秋又说:“你写得很好,一定可以发表出来的,这些纸团不要丢了。” 说完她把已经皱巴巴的纸整理好放在柜台一角,又回身去架子上拿了一本高行健的《灵山》,然后就坐在林曦对面读起来,这也算是一个惯例了吧,江幼秋总是在拿到一本喜欢的书后,静静地在店里读一两个消失,她似乎很喜欢这个店子的氛围,又或许是太害怕孤独。
“妈妈,这个字念什么?” 在角落的小李傲突然跑过来举着书问她,林曦刚要侧头去看,江幼秋已经温柔地说:“这是‘峰峦如聚’的峦字。”
“嗯,幼秋姐姐说的对。是不是要谢谢姐姐?” 林曦笑着说。
李傲歪着头有点不好意思的低声说了一句:“谢谢姐姐。” 便拿着书又走了。
“这孩子有点认生。” 林曦笑着说。
“不会啊,他很可爱。” 江幼秋看着李傲的小背影笑:“这么小就这么爱读书,在这个金沙村这个环境里很难得了。”
林曦看着江幼秋的笑容,忽然鬼使神差的问了她一句:“你认识这附近的黄牛吗?”
看着江幼秋有些不解的样子,林曦又暗自后悔,人家一看就是个对这里并不是很了解的单纯妹子,怎么可能认识这种人?
“你要找黄牛干什么?” 江幼秋掩书问道。
“啊,那个,” 林曦压低了声音,“深安马上要发行一批新股了,我想去领几份抽签表,只是没有足够的身份证,想找黄牛弄十张来。”
“你的亲戚不是可以……” 江幼秋想问为什么不找亲戚借,却觉得有些失礼,便没有将话说完。
“我老家的人不吸我血就不错了,我哪里敢找他们借身份证?” 林曦毫不在意的说。林欣的父母兄弟可没有一个好人,林欣当了一辈子“扶弟魔”,自己后来都穷困潦倒了还要寄钱回老家,可是到最后,当她身体、精神双崩溃,实在无力养活自己的时候,父母兄弟却都嫌弃她肮脏恶心,一次也没有出现过,在林欣死后更是一丁点都没有管小李傲。这样狠心如中山狼的家人,她才不会去联系他们呢。
“你要找人借身份证也简单,过几天我就给你找一个人来,随你要几十上百张也是可以的。” 江幼秋淡淡一笑,说:“就约在你晚上工作的那家烧烤店怎么样?”
林曦笑着称谢,又说:“我哪里要得起上百张,能借到9张就足够了。” 一张抽签表也要50元呢。但是想着江幼秋话里的意思,果然金沙村里的人没有谁是那么简单的。
第7章 金威啤酒
“ 《千辛万苦的寻儿路哦,孩子,你能否再看我一眼?》
1982年冬天,湖南省赵县河阳镇,一对年轻夫妻正在责骂年幼的孩子。
‘叫你这个伢子不听话,你现在就拿着东西去李娭毑那把五毛钱要回来!气死个人。’赵平春一张憨厚的脸憋得通红,看起来十分可怖。五岁的孩子小艺只得抽抽搭搭地出门,稚嫩的身影消失在结了冰的窄巷之中。
‘小艺这么小,不会出事吧?’ 刘蕙担心地往外看了一眼,赵春平喘着粗气说:‘都是隔壁巷子的,能出什么事?这个化生子,五岁就晓得浪费钱了,一个玻璃球球五毛钱?等他回来了老子打死他!’
……”
林曦从头到尾把自己写得稿子读了一遍,其实这就是一个集狗血、虐心、纠结、和救赎于一体的极其俗套的故事。小艺在去李娭毑家的路上遭人拐卖,送进了乞讨团伙,花了三年才终于逃脱,被一个富裕的家庭收养。而赵平春和刘蕙却因为这一个过失悔恨终生,花了十年时间辗转各地寻子,终于负债累累,一无所有。当他们终于在省会找到自己锦衣玉食的孩子时,却不敢和他见面了,因为他们甚至给不了小艺一个安稳的家。就在他们决定放弃,回老家河阳镇的时候,赵平春患上了癌症,只有三个月的生命。为了满足丈夫的临终愿望,在一个雪夜,刘蕙跪倒在小艺新家的门口……
故事是个开放性结局,最后也没有交代小艺究竟有没有去见自己的亲生父亲。林曦点点头,将稿件塞到信封里。狗血不怕,老套不怕,这个时候大家就吃这一套。希望《知己女人》一定要过稿啊,我真的需要这笔钱,林曦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在邮局门口祈祷了一番,然后才将稿件投入邮筒里面,忽然听到了一声低笑,这声音很轻,却莫名的让林曦想到了大提琴的音色。
林曦抬头张望了一下,却没有见到人,奇怪的撇撇嘴,就赶紧回苏杭旧书店了。李傲还在帮她看店呢,可不敢让他被人给拐走了。
今晚是和江幼秋约好的日子,林曦捏着口袋里的一百块到了富壮烧烤店。
“小林姐,今天来的这么早啊?” 大壮一边招呼她,一边往里面抬一箱金威啤酒,林曦赶紧三两步赶上去,和他一起把啤酒抬到店里。
“今天是怎么了,哪里来那么多啤酒?” 林曦看着店面里似叠罗汉一般摆放的几大蓝色塑料箱啤酒问道。
大壮摸了摸自己有些酸痛的腰,说道:“今天大半场子都被娇娇夜总会的人包了,他们你还不知道啊?” 说完他左右看看,憨头憨脑的低声对林曦说:“小林姐,今天你躲着点他们,喝醉了之后我来上菜,那些人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呢。要不你今天和厨房里的阿旺换一下算了。”
林曦感动地笑笑,这陕西小伙人真的好,虽然她也不愿招惹娇娇夜总会的人,特别是有了林欣的记忆之后,但是她今晚还要见幼秋,总不能一直躲在厨房里。
“没事儿,我尽量少往他们那边凑。到时候他们走了就我来收拾桌子,你早点回家休息。” 林曦笑着说。
“哦。” 大壮也是个有些羞涩的小伙子,见林曦朝他灿然一笑,明媚白皙的脸在烧烤店的昏黄灯光下都仿佛在发着光,比传说中米脂的婆姨还要好看,瞬间便从下巴到耳朵根都红的仿佛要滴血,赶紧闷着头径自走进厨房里准备去了。
晚上9点半,娇娇夜总会的客人就到了富壮烧烤店。只见他们都是清一色的男人,总数也就二十来人,看穿着就不是什么正经人的样子,想来都是夜总会的“龟公”、保镖之流。林曦眼尖,马上便发现了混迹在其中的猴子,就是前世和今生都试图把林欣拉下海的猥琐男。再定睛一看,这里面还有前世害林欣染上毒-瘾的k仔和林欣患病后把苦苦哀求的她打出大门的两个保镖。
憎恶、害怕、痛彻心扉,林欣残留的感情仿佛一股洪流在瞬间吞噬了林曦,虽然这痛苦的感觉只持续了一秒钟,却足够让林曦下意识的远离这伙人。可对江幼秋或者说对九张身份证的期待让林曦不得不偶尔踏出厨房,往外张望一下。
见到远处有一个白裙女子和一个黑影往这边走来,林曦便避着娇娇夜总会的人往外去迎接,谁知道走到店门口才发现看错了人,正有些失望的要往回走,猴子却一把扯住了她的手。
“怎么,还想躲着我?” 猴子的手油腻腻的,和他色眯眯且不怀好意的眼神一样恶心。林曦一边往店内张望,一边狠命的试图甩开猴子的手。该死,关键时刻,大壮竟然跑到厨房里去了。
“你给我放手!” 林曦吼他,却换来他们那桌人的哄堂大笑。这伙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这会子带着五分醉意,更加肆意妄为,把调戏林曦当做自己的下酒节目。
林曦沉下脸来盯着桌上的竹签,如果这人的手在黏在她手上多一秒,她绝对不会客气。
猴子嬉皮笑脸的说:“你对我求饶啊,现在不说一会到老子床上说也可以。” 说着另一只手还来摩挲林曦白嫩的手臂,林曦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那油垢在自己手臂上划行的感觉。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林曦一把拿起桌上吃剩的竹签狠狠地往猴子的手背扎去,大不了老娘以后不在这家店干了!反正已经被这个猴子发现了,如果不反抗,他反而会当自己是软弱可欺的人,说不定还会常常过来骚扰她,更加不得安生。
林曦力气很大,竹签子头刺进了肉里,猴子吃痛,“嗷”的怪叫一声松开了手,愤怒地站起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