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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金灿灿的阳光从天边升起,透过窗户的缝隙照射进屋里。
罗毅从睡梦中醒来,刚一动身子,便见王琰趴在她的胸膛上。
“琰儿?”
“夫君,你醒啦?”王琰睁开眼,微微一笑。
罗毅搂着王琰,笑着道:“我记得,我昨晚在跟潘龙喝酒,怎么就到这了?是你把我抓来的吧?是不是想我了?”
在几个妻子中,罗毅最宠的就是王琰,尽管公务繁忙,只要一有空隙,就会到王琰的住处。
“哪有,是潘龙把你送来的,我才不想你呢。”说话间,她脸颊竟然红了起来,就像个熟透了的小苹果。
罗毅哈哈一笑:“都老夫老妻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说了会话,罗毅起身,王琰替其穿衣梳头,将玉冠带好。
收拾完,罗毅道:“琰儿,我先去忙了,等晚上再来。”
“嗯。”
看着罗毅离开院子,王琰才回到屋里。
罗毅离开院落后,带着潘龙直接前往南校场。
早在昨天傍晚,他就已下令,让新军五千人,到南校场驻扎。
南校场,跟北校场比起来,当然要小的多,据说以前这里只是戏园子,后来扩建了,能容纳得下一万多人。
来到南校场门口,抬头一看,只见南校场的牌匾都腐朽了,罗毅道:“潘龙,有时间了告诉工部,修缮南校场。”
“是。”
进入到营中,五千人早已齐聚,站在帅台下方,等待罗毅训话。
吴庆、董帆、曹苏、林峰、臧霸,五个团长站在最前面,在她们身后,是五千新军,肃然而立。
经过一千多里的拉练,他们似乎都长大些了,加上之前经过站队训练,如今站在校场上,真有现代军队的样子。
清一色迷彩服,就差背着枪了。
罗毅进来后,直接让随行的亲卫兵,前往仓库将火枪取来,堆放在帅台跟前。
对于这个新物种,所有人都十分的好奇,从来没有见过。
罗毅刚走到帅台上,第一团的团长吴庆就问道:“主公,这是啥啊?咋长的这么奇怪?”
罗毅笑着道:“这就是你们的武器。从今天起,你们就要熟悉自己的武器,练好本领,以后就靠这个杀敌了。”
然而,几个团长一看,火枪连个刀片都没有,如何杀敌?
在他们的印象里,不管是杀猪宰牛,都得用刀,只有利器,才能伤人。
第二团的团长董帆问道:“将军,这些武器,连个刀片都没有,如何才能打到敌人呢?”
第三团的团长曹苏也道:“是啊,那这破棍子跟人家的长刀利刃打,那我们岂不是死定了?”
林峰没有说话,在旁等着罗毅解释。
罗毅哈哈一笑,手拿一把火枪,将一些颗粒火药装填进去,然后把枪举起来,对准远处的一颗树,扣动扳机:“啪!”
只听一声巨响,远处的树杈被当场折断,书上的树叶落下来一大片。